「不要这样,你先冷静下来听我说,好不好?」为防她伤到自己,柯尔只能用身体将她压住,用大掌扣住她挥舞的手。
石缘果然不再激烈的挣扎,但接下来说出口的话,却让他浑身僵直,震惊得双目圆睁。
「我们离婚吧!」
「你说什么?」他瞪着她问道。
「我们离婚吧!」她又再说了一次。
他的下颚瞬间抽紧。「为什么?」他感到不可置信,「就因为我瞒了一些事情没有告诉你?」
「我配不上你。」
「屁话!」他怒声咆哮,第一次失去控制。
她抿紧了唇瓣。
「不准再提离婚两个字,不管发生什么事,这辈子我绝对不会和你离婚。」瞪着她,他银色的瞳孔闪动着压抑的怒火,他斩钉截铁,严厉的警告她。
他的话让已经绝望的石缘脑袋一片紊乱,她既茫然、无助又脆弱的看着他,根本就搞不清楚他的真心有几分?
她抿紧唇瓣,为自己竟然无法再相信他而感到难过。她好想哭。
「不要哭好吗?」她的神情让柯尔冷静下来。
她还是哭出来了,让他一瞬间就将她抱进怀里。
「我会告诉你所有的事,包括你可能已经忘记,你小时候我们第一次见面的事,只要你别再哭了,好吗?」他吻去她的泪水,轻声乞求道。
他的话成功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缓慢地抬起头来看着他。
「我小时候?」
柯尔翻身坐起来,在她也跟着拉起被单圈住自己赤裸的身体坐起身后,才轻舔了下唇瓣,以认真而歉然的神情凝望着她,缓缓吐出所有的秘密。
「小缘,我是个挪威人,全名叫做柯尔.乔.葛瑞格。」
她茫然的看着他,不懂他干么突然跟她说这个,他是挪——她浑身一僵,双眼慢慢地瞠大,一副无法相信自己心中所想的事实。
挪威人?
柯尔.乔.葛瑞格?
「你……」她粉唇微启,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对,我就是你的长腿叔叔。」他替她说了。
第8章(1)
柯尔一筹莫展,快要发疯了。
自从上个星期他向石缘坦白一切后,她就一直避着他,不仅不和他见面,也不和他说话。
刚开始的时候,她只说她需要静静的想一想,所以在她态度坚决不让步的情况下,他只好答应让她暂时回隔壁住一晚,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她会在隔天到学校去之后,就一去不回的借住在同学的校舍里,拚命的躲着他。
他快要发疯了,他真的快要发疯了!
他以为他已经解释得够清楚,也道歉得够彻底了,没想到她还是不肯原谅他。
她到底要他怎么做,才肯相信他不是故意要欺骗她,只是不想破坏她一直努力想要达成的目标和梦想,想让她自己发现这个惊喜,才没有告诉她,他是她的长腿叔叔。
她到底要他怎么做,才肯相信他对她的爱完全是发自真心,没有一丝虚假,难道要他把心挖出来给她看吗?
早知如此,他当初就不应该替她找工作,让她和3Gre扯上关系。
可恶!为什么丹尼尔和3Gre的关系都已经恢复正常了,一切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他和她的关系却回不到从前呢?
不行,他不能再让这一切继续这样下去,一定要想个方法打破现在的僵局,让她重新回到他身边才可以。只是他该怎么做呢?
突然问,公园外传来一声尖锐的煞车声,伴随着一个大嗓门的吼叫。
「小柯,原来你在这里!」
柯尔闻声转头,只见在巷口卖盐酥鸡的林老大正跨骑在他那台被他当成货车的醒目野狼机车上,停在公园外围的马路边对着他猛挥手。
「你在这里做什么?全世界的人都在找你,你知不知道?」林老大以他独特沙哑的大嗓门,夸张的对他叫道。
他眨了眨眼,起身走过草地,跳过草地边的围篱走到他面前。
「有这么夸张吗,林老大?找我什么事?」他咧嘴问道,将烦恼全收进心底。
「不是我在找你,是有一个阿兜仔在找你。」
「阿兜仔?」
「外国人老外。」
他脸色倏然一变。「他长得什么样子?」
「他的皮肤很白,头发是金色的,卷的。长得很高,甚至比你还要高,长得也很帅,笑起来的时候,两排牙齿白得像是可以去拍黑人牙膏的广告一样。」
「他的眼睛是什么颜色?」
「眼睛?对了,他的眼睛颜色透明得像玻璃珠一样,不知道要叫什么颜色,看起来有点恐怖。」
「完了。」柯尔喃喃低语出声。
「怎么了?难道那个阿兜仔是来找你麻烦的?」林老大关心的问他。
「可以这么说,他是来抓我的。」他揉着太阳穴说。
「什么?!他是来抓你的?」林老大立刻转为一脸义气相挺的表情。「发生了什么事?他干么要抓你?你和他有什么过节?难怪我一直有种他好像不是个好人的感觉。」
「林老大,帮我一个忙好吗?」他沉思了一下。
「有什么事你尽量说,只要是我做得到的,我一定帮忙到底。」林老大豪气的一拍胸膛保证道。
「跟他说你看到我在这里。」
「什么?」林老大张大嘴巴大叫,「你不是说他要抓你吗?干么还要我跟他说你在这里?」
「这是调虎离山之计。」
林老大一愣,接着咧嘴一笑。「我懂了,交给我吧!」
*
调虎离山之计让柯尔有时间回家收拾行李,他像每一次逃走时一样,只收拾重要的证件和几件换洗的衣服就闪人,不同的是,他这回得带着老婆一起跑。
他就知道和3Gre扯上总没好事,只是万万没想到老哥找来的速度会这么的快。
不对,不是老哥速度快,而是他这回被石缘的事分心了,完全忘了要去收拾善后,让自己在台湾的事不要传回挪威去。
从十五岁开始,他第一次在设计上崭露头角,就被老爸延揽进他的设计团队里。刚开始的时候,他只觉得好玩就随便老爸,但是后来他玩腻了不想玩却被老爸通缉,追着跑,连老哥都成了老爸的爪牙,助纣为虐,害得地不得不成为标准的跷家孩子,十八岁就开始环游世界。
他喜欢学习不同的东西,喜欢接受挑战,所以一点也不在乎被追着跑的生活,反而还乐在其中。
为了防止被老爸或老哥抓到,他总是潜藏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行业里,然后一切从零开始,从无名小卒到不小心成为该行业里的佼佼者之后,再换个地方从头来过。
也因此,他认识很多人,懂得很多事,累积在瑞士银行理的财富惊人,适应新环境与给交新朋友对他来说,可比呼吸还要简单。
他当然不可能十八岁就离家出走至今都未回去,因为那样老妈肯定会哭死。
为了不让老妈哭死,以及有老妈的护航,他一年之内有两个时间可以大大方方的回家住上一、两个星期,一次是老妈生日的时候,一次则是在过新年的时候。那两段时间爱死老妈的老爸,和同样拿老妈没办法的老哥,连动都不敢动他半根寒毛。
每次他回去看到他们父子俩瞪着他敢怒不敢言的模样,他都觉得好笑。不过即使如此,他还是很爱他们——很爱逗他们。
他有一个非常幸福美满的家庭,老妈是个标准的小女人兼家庭主妇,却是家里的女皇武则天;老爸是个标准的大男人兼爱妻俱乐部的会长,在外头呼风唤雨,在家却成天老婆长老婆短的像个跟屁虫一样;至于老哥嘛,完全是老爸的翻版,不仅长相像,个性也一样,完全拿老妈没法度,将来哪天若娶了老婆,大概也会成为爱妻俱乐部的成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