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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月老早收拾好桌面上的纸笔,溜下座位。「好主意,我这个太阳报记者是该去问一问当事人的看法。」去工作总比坐在这里当炮灰来得好。

  美美朝她眨了眨眼睛。「那么记得帮我预留一份下期的报纸。」一定会很畅销,为了避免到时候卖到缺货,先预约再说。

  呴,这是什么姐妹淘啊!

  娃娃差点没气炸了。「喂,杜小月,你到底站在哪一边啊?」



  小月回头嘻笑道:「当然是真理所在的那一边。别忘了夏日镇另一句名言:『人们有知的权利』。」挥挥手,工作去也。

  娃娃一时间无法反驳,只能气到可怜兮兮地转过身来,看着美美。

  「美美,你看小月她、她欺负我啦。有没有清凉退火的冷饮?」

  一杯冰镇柠檬汁立刻快递到她面前。

  「后面还有一大桶,你慢慢喝,今天真的是很热。」美美拿起冷气的遥控器,将温度调得更低。

  而外头,有关某人回来了的消息正如五月初夏的阳光一样,越发炽热地散播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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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当事人永远最晚知情」这句小镇名言的背后实况,当时其实是这样子发生的——

  第一现场当然是春花奶奶的杂货店。

  每天都会来杂货店买鸡蛋的秀秀阿姨在挑选鸡蛋的时候,眼尖地发现,经常贴在店门口像在贴好玩的租屋启事竟然「不见了」。

  「春花奶奶,你终于放弃啦?」那张启事贴在店里起码也有大半年了吧?这期间据说不乏有人问津,但来承租的人都不对春花奶奶的胃口,一一遭到回绝。被回绝的人包括:土地掮客、便利连锁商店的经理人、建筑商、观光客……等等。(这些消息当然都是「听来的」,因此可信度请自行判断。)

  「放弃啥?」春花奶奶正忙着挥舞鸡毛掸子,掸去店里角落的灰尘。

  「就那张出租启事啊。」

  秀秀阿姨一提起,在店里的几位婆婆妈妈都注意到了,纷纷探头来关切情况。

  「喔,那张隔壁阿明帮我写的启事啊?」春花奶奶戴着眼镜、和蔼可亲的脸庞突然闪过一丝兴味,眼睛一吊说:「你猜勒。」说完,又继续挥动手里的鸡毛掸,像要掸去老花眼镜下看不见的灰尘。

  「启事不见了,如果不是放弃,那就一定是租出去啦。」越聚越多的人群中,突然有人想到这个可能性而兴奋地叽叽喳喳起来,完全不在乎自己的路人甲身分。

  「是吗?真的租出去了?」秀秀阿姨不太相信地问。

  老花眼镜的镜片下再度闪过一抹精光。「呵,那就应该是租出去啦。」

  春花奶奶的记忆力时好时坏,她一承认,大夥儿立刻鼓噪起来,兴致盎然地猜测租屋者的身分。

  土地娟客、便利连锁商店的经理人、建筑商、观光客……等,都是被淘汰的人选。那么该不会是公务人员、殡仪馆、彩券行……甚至是监狱逃犯吧?

  正当大夥儿都猜不着时,不知何时围成一大圈的人群中,突然出现一个宏亮的笑声笑道:「当然是个本地人了。春花奶奶怎么会将房子租给外地来的奸商呢。」

  「呵,龙老师你来啦,你订的花肥今天早上刚送到,我正打算请人顺道帮你送去哩。」

  年过四十却仍然不显老的龙玉春老师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我这不就来了吗!春花奶奶,我待会儿自己带回去就行了,我骑脚踏车来的。」

  春花奶奶正要回话,但人群中已经小小骚动起来。

  是本地人啊?实在想不出有哪个本地人会来租这房间啊。若是本地人的话,在镇上大多有自己的房子,哪里需要另外在人家杂货店楼上租下一层空屋?可看龙老师说得这么笃定,春花奶奶又没否认,可见得是真有其事的了。

  「到底是哪个本地人啊?」秀秀阿姨非常惊讶这小镇里居然还有号称「八卦姨」的她不知道的事情。

  春花奶奶非常得意的说:「咦!秀秀,这镇上也有你不知道的事啊?」

  秀秀阿姨急于知道这最新的八卦,无暇计较这「无知」的羞耻。

  「春花奶奶你就快说吧,别卖关子了。」

  越聚越多的众人纷纷附和。「是啊,到底是哪个本地人租了杂货店二楼?龙老师你知道吗?」

  龙玉春老师摇头道:「我怎么会知道呢,还是请春花奶奶告诉大家吧。」

  春花奶奶清了清喉咙。「那,我就说喽。不过……」假意地咳了几声,环视着店内堆积如山的货品。「不过我房子既然租出去了,也就是说,我过阵子就要去加拿大看我那两个小孙子了,可店里这些货有些是今天早上才刚刚送来的呢,放太久可能会坏……」

  众人立刻会意,纷纷掏出买菜钱,你一样、我一样地疯狂消费起来。直到店内易腐的商品没多久就出清完毕,春花奶奶才满意地宣布:

  「实在很感谢各位乡亲的赞助,那我就不卖关子了。事实上,说要租房子的那个人是透早打电话来的,还没签契约啦。但是他说他会先汇房租来,我一听是他,就答应把房子租给他啦。」

  听了半天,众人依然不解。「春花奶奶,你讲的那个『他』到底是谁啊?」

  「那个他喔……」春花奶奶突然健忘症发作。「咦!我没讲吗?」

  众人一致摇头,差点没给他昏倒。

  「就是『他』啊,你们也都认识的嘛,就是那个十年前害咱方小娃哭到泪干肠断的那个『他』嘛。」

  众人一致不敢置信地惊呼:「啥咪?!是『他』喔!」

  春花奶奶得意地掌握着第一手资料。「就是他,官家的小伙子要回来了。所以,我看我还是暂时不要去那个什么加拿大好了。」

  「为什么啊?」不是要去看孙子?大家刚还帮忙买了杂货耶。

  「等他回来,住进楼上以后,我就跷脚坐在楼下等看戏啊。」顺便收收门票钱,再小赚一笔。

  「啊,怎么这样子!」众人看着手中刚刚疯狂大采购的商品。「春花奶奶,可不可以退货?」这么多东西,吃不完呢。

  春花奶奶笑道:「歹势,本店是小本经营,货物既售,概不退货。补充一句,也不开发票。」

  众人绝倒。三秒后,才又纷纷复活,四处去宣传这件最新的新新闻——

  那个十年前离开夏日镇的官家小伙子,十年来没消没息,却在十年后的今天要回来了!这可能是十年来平静的小镇里最轰动的一件事了。

  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怎样,毕竟,这小镇确实是自当年他离开后,就一蹶不振到现在,好像没了半点活力似的,大家做起事来都显得没劲。

  或许是太久没听到当年那个小女孩无忧无虑的笑声;也或许是因为已经很久不曾看到,小夏岭山上,每年春天上山种花的两个年少身影——尽管那花始终不曾绽放;更或许是因为爱情远去之际也带走希望的缘故。

  夏日镇上有个凄美的传说。传说中,一百多年前,小镇上有一对年轻的恋人因故分离。男子临行前与女子在小夏岭山上共同植下一棵小小的橡树,指树为约,誓言在橡树长大之前,必会归来。然而当小树长成大树,红颜转为白发,男子终究没有回来。久候情人不归的女子,临终前许下心愿,愿成为守护橡树的神,留守树下直到情人回到身边,当诺言实现的那一天来临,绿色的山岭上会开满黄色的花。那就是爱情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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