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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忆蔷听了也很感动,没想到尚哲哥对姊姊如此情深意重,这么多年了都没忘记她。

  如果尚哲哥的爱真的能帮助姊妹早日复原,那也是很好的事,忆蔷衷心希望他们两人能成为最恩爱的夫妻。

  罗翠芬又问:“对了,忆蔷,你在伦敦还好吗?调去那边工作适不适应?如果真的不喜欢,就辞职回台湾吧,不要勉强自己。”她很担心,大女儿就是在伦敦破坏男人伤透了心,她可不希望连小女儿也出事。

  “妈,你放心,我这里一切都很好。对了,我该准备去上班了,再见!”



  “再见,要多多照顾自己啊!”

  挂上电话后,忆蔷把整个脸埋人掌心内,苦涩地叹了口气。

  可怜的姊姊……

  子宁曾是那么美好、那么纯净无暇的好女孩啊!她一心一意呵护经营自己的感情,却沦落到抛弃,且濒临发疯的惨状。

  而这一切,都是拜欧阳岳勋所赐!

  忆蔷好自责,她怎么可以假设过也许这件事不是欧阳岳勋的错?她怎么可以不自觉地替他找脱罪的借口?



  他伤的是她唯一的亲姊姊啊!

  迷乱的眼神涌起坚定,她再度告诉自己——罗忆蔷,你的决定是对的!你一定要替子宁讨回公道!

  又倒了杯黑咖啡,她突然失笑。当初两姊妹还因为彼此冠上不同的姓氏而一起埋怨过父母。但,没有想到,这却成了她接近欧阳岳勋的最大利器。

  不同的姓氏,再加上典型迥异的容颜——子宁长得很柔美,完全像母亲;而她比较像父亲,秀丽中带股英气。

  所以,欧阳岳勋不会怀疑她的出身。于宁长得很柔美,完全像母亲:而她

  ***

  中午十二点。

  突然响起的电话把窝在床边的忆蔷吓一大跳!

  她错愕地看着电话,又看向场上的挂钟。居然已经中午了?!心事重重的她竟在不知不觉中发了一上午的呆。

  电话一直响,她只好拿起话筒。

  彼端出现一道低沉的嗓音。“忆蔷,我是欧阳岳勋,我现在人在饭店大厅,你方便下来吗?”

  欧阳岳勋!她抓住话筒的手猛地握紧,他来了!

  她知道他一定会来找她的!很好!那她也该执行计划的第一步了。

  “好的,麻烦你等我一下。”

  以轻快的声音说完后,忆蔷冲到衣橱前,迅速脱下睡衣,换上有点紧身的白T恤,再搭配湛蓝色的低腰牛仔裤,露出一截纤细的小蛮腰,整个人显得青春洋溢。

  把长发随意绑成马尾后,她又冲到化妆镜前,拿起一管橘红色唇膏,但,镜子所反射出来的容颜却让她右手一顿。

  她的脸……为什么会有浅浅的潮红?她并没有刷腮红啊!还有,她的双眼为何这么明亮?仿佛是一个刚陷人恋爱的女孩……

  恋爱?

  难道……她也悄悄喜欢上欧阳岳勋了?

  不!这项可怕的念头让她重重地放下唇膏。罗忆蔷,你疯了吗?他是仇人!你是来复仇的,你不可以傻得把自己也赔进去,更不能步上姊姊的后尘!

  改拿起另一支淡色唇膏,她随便描描唇后,脸色复杂地抓起小皮包出门。

  ***

  欧阳岳勋坐在大厅等她,一见到她步出电梯,便很绅士地起身。

  越向他走近一步,忆蔷越发现自己的心怦怦狂跳。尽管不愿意承认,但他真的是个很出色的男人。

  即使站在一群高大的英国人之中,他颀长的身躯还是显得鹤立鸡群、挺拔出众。

  他很好奇,是什么事让她远渡重洋来到异国疗伤呢?应该是感情上的挫折吧?女人最看不破的,就是感情。

  是哪个混帐男人伤了她呢?在愤怒的同时,他发现自己竟也有些微微的喜悦。

  为什么感到喜悦?他还理不清自己究竟在想些什么?就像他弄不清自己为何一整个晚上,甚至到今天早上都魂不守舍,只想早点来饭店看她。

  “说得也是。”忆蔷又淡然一笑。“每个人的都应该好好地疼爱自己,我不想再被那些烦心的事困住了,我只想好好地玩遍伦敦、玩遍英国!”

  “那么,我有荣幸当你在伦敦的导游吗?”他侧过脸对她微笑,薄唇扬成一个性感的弧度,没有任何女人可以抗拒这么迷人的笑容。

  他的笑容带着阳光,更带着魔力!忆蔷发现自己的心跳漏跳了一拍。

  但她马上整敛心神,以最平常的语气道:“你应该没有时间吧!以你的外表与气质看来,如果我没猜错,你应该是属于事业很忙、日理万机的那种人。”

  “对,我的确日理万机,然后等着劳累过度而死!”欧阳岳勋豪爽地笑着。“别谈那些烦死人的公事了,我也很想好好休息几天。九月初的伦敦很美,而且气候温煦晴朗,我不想再把自己困在办公大楼内。对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愿意让我当你的向导吗?我会是个最好的向导喔?”

  “我……”在他那会勾人心魂的笑容下,忆蔷竟发现自己讲话都结巴了,她强迫自己把目光收回来,却仍不禁慌乱地道:“好……好啊,如果不麻烦你的话。”

  “一点都不麻烦,这是我的荣幸!OK,现在先告诉我你想到哪里吃中饭!你喜欢什么口味?中餐还是西餐?或者是其他国家的料理?虽然英国莱的难吃全球皆知,而且还有人说过一句名言——天下最悲惨的是莫过于拥有一名英籍

  而他眼底溢满赞赏,更令她芳心狂颤。那是男人对女人最无言、也最直接的赞美。

  而且很巧,他的穿着竟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白T恤配上牛仔裤,让他看起来更加豪迈而洒脱。

  “睡得好吗?”欧阳岳勋微笑,一面问道,一面欣赏她不染脂粉的俏丽睑蛋。“原本我打算早点来找你但考虑到你经过昨晚的折腾,可能会睡久一些,所以中午才来。一起吃午餐好吗?”

  他的语气好轻松自然,仿佛他们已经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共进午餐是很平常的事。

  “好啊!”忆蔷也大方地微笑,将复杂的情悻全隐到眸底。

  她跟着他坐人敞篷跑车,欧阳岳勋发动引擎后问:“对了,你是第一次来伦敦吗?”

  “第二次,半年前我曾经因公出差来过一次。不过那时每天忙着公事,来匆匆,去也匆匆,根本没有机会好好地认识伦敦。”

  这一点她不能说谎,因为她知道,以欧阳岳勋的能耐,若想调查她的出人境记录,简直易如反掌,她可不想说谎而让他起疑。

  “真可惜!伦敦是个很美、很古典,却也很前卫的城市,有机会你应该好好地玩玩。对了,你打算停留多久?”他问出一直很想问的问题,很不希望她只待个几天便要回台湾。

  原本微笑的忆蔷突然脸色一回,低下头,沉默几秒后才淡淡地回答。“我……坦白说,我是来疗伤的,我在台湾……发生了一些令我很难过的事,我没有办法继续留在那里。所以,我向公司辞职,带着少少的存款直奔伦敦。我这样做是不是很任性?”

  “一点也不任性。”欧阳岳勋转头深深地看她一眼,心疼地说道:“人生苦短,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好一点,因为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

  因为两人都穿着简便,所以欧阳岳勋没有带她到什么知名的大餐厅。他在富伦区选了间布置温馨的小馆,暖色系的装满让人有温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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