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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十号中场是胜利的队长,今年二年级,不过听说他一上高一不久就被选上队长了,真的很强,很多人说他毕业之后会直接进国家代表队,我们要赢很难喔……”附近有个男生对同伴发表意见,引来江木兰一个瞪眼。

  “你们不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好吗!呿!”

  钱良玉沉默不语,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追随著项朝阳。

  他穿著白色球衣,却是整个球场上最耀眼的人,仿佛所有的阳光都聚集在他身上,他专注、熟练地运球,尽全力地奔跑,甚至有时指挥著队友,汗水在那张黝黑的脸上闪闪发亮,却远比不过他浑身那股发光的神采。



  她只见过他在社区球场上独自练球,从来不知道他在真正的球赛中,竟是这副模样,那么认真,那么……夺人心魂。

  她不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去的,甚至连比数也不清楚,只是目不转睛地看著他,直到隐约听见哨子声,才知道中场休息时间到了。

  球场上的项朝阳没有马上退下,他站在阳光下,目光扫视过观众席,像是在寻找什么,然后他看见了钱良玉,汗水淋漓的脸上似乎显得惊喜,他举手挥了挥,露出一个几百公尺外都无法错认的特大号笑容。

  钱良玉的心跳蓦地停住,连呼吸都忘了,胸口像是有什么在发酵,有点甜、有点酸,把她的心撑得鼓鼓的。然后她看到项朝阳跑到场边跟队友集合。

  “良玉,那个杀千刀的十号是在向你打招呼吗?”江木兰狐疑地凑近,敌我意识浓得很。

  钱良玉回神,连忙否认。“才不是……”



  江木兰似乎不太相信,不过附近几个同班同学找她说话,转移了她的注意力。

  钱良玉小小地松了口气,心脏却依旧怦怦猛跳。

  球赛最后以三比零的成绩结束,胜利高中轻易获胜。虽然项朝阳只踢进了其中一球,另外两分却也是在他的传球助攻下得到的。

  “我们的守门员太烂了啦……”

  “那个十号中场实在太强,挡都挡不住……”

  “我觉得裁判有点不公平说……”

  这厢,钱良玉周遭一片唉声叹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其中最火爆的来自她身畔。

  “我们找人去堵那个胜利高中的十号,盖布袋揍一揍!顺便打断那两条狗腿!”江木兰过于投入,情绪仍旧激昂万分。

  钱良玉仿效旁人,站起来伸展四肢,同时明智地保持沉默,只是猜测死党何时才会恢复正常。

  忽然间,大伙儿静了下来,钱良玉觉得奇怪,跟著所有人的视线转向球场,很快地,她发现了原因,眼皮开始不祥地直跳。

  不得了──敌营主将居然不知死活地朝他们走来!他想干么?炫耀吗?示威吗?

  众人瞪大眼睛,不住猜测,看著让自家校队吃瘪的家伙轻而易举地攀上观众席,大大方方地经过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败方啦啦队,最后,站定在一个女生面前。

  “那是我们班的,叫钱良玉……”有人很鸡婆、很小声地提供资讯。

  “她跟那个十号好像认识欸……”又有人低声回应。

  钱良玉像尊石像,粉脸发白,双唇紧抿,森寒的目光直射向项朝阳,无声而用力地警告他不可轻举妄动。

  不准在这么多人面前跟我打招呼,绝对不准!快假装你不认识我,快点走开,走开走开走开……这是钱良玉眼中放出的讯息。

  项朝阳看著她,眸中闪过一抹奇异的光芒,接著他咧嘴一笑,然后展开双臂……像只大熊似地抱住她。

  “小玉,好高兴你终于来看我踢球了。”

  所有观众同时倒抽一口气。

  “厚~~良玉,原来你是敌方派来的奸细。”江木兰哇啦啦地大叫。“你怎么不早说你跟他认识?太不够朋友了!”

  钱良玉什么都听不见。她震惊,她晕眩,她喉咙发干,她几乎要窒息,鼻腔间充斥著项朝阳的汗味,皮肤也被他的汗水沾湿,他的体温好高、好热,如一簇猛烈的火焰,好像要将她烧成灰烬。

  终于,项朝阳松开双臂,突来的新鲜氧气刺激了钱良玉的脑袋,带回了她的神智。

  “项──朝──阳──”钱良玉咬牙切齿,白皙的脸上交错著好几种颜色。“我要宰了──”

  “啊!小玉,我得回队上了,晚点再跟你聊。”无视于她的怒火,他转身要走,却又想到什么似地停顿。

  项朝阳再次转向她,然后在几百只眼睛面前,脱下那件印著十号的运动衫。

  “送你。”他粲然笑道。“我还有好几件,别担心。”

  观众再度猛然抽气,看著他把上衣塞到钱良玉手中,光著上身跳下观众席,跑回自己队上。

  太劲爆了──这个胜利高中队长的个人秀简直比球赛还刺激!

  “听说剧烈运动后分泌的肾上腺素会让人特别兴奋、激动,好像是真的说……”观众中有个声音喃喃道。

  “那个十号有好几块腹肌耶……”另一个声音说。

  “那个叫钱良玉的女生是不是他的女朋友啊?”又有人问,听起来又羡慕又嫉妒。

  话题中的女主角可就没这么陶醉了……

  钱良玉瞪著手中那件湿淋淋、满是汗水的运动衫,差点当场晕厥过去。

  不消说,她又因此成名,这次名声甚至扩及两所学校。

  不出两天,项朝阳“脱衣献女友”的惊人事迹便传遍校园各处,钱良玉再次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一件她极度痛恨的事。

  为此,钱良玉足足有三星期不跟项朝阳说话,对他唯一的反应只是瞪眼,以及更多的瞪眼。

  钱良玉从未料想到,几星期后某天,她年轻的生命中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折。

  而这个生命中的意外转折,使她在校园里的名声问题,显得微不足道。

  第四章

  这晚,钱良玉坐在书桌前挑灯夜读,准备次日的小考。

  门上响起极其细微的轻敲,钱良伟推门而入,轻而迅速地关上门。

  “干么鬼鬼祟祟的?做贼啊?”钱良玉扬起眉。

  “姊,爸的摩托车钥匙是不是在你这?”钱良伟放低音量,似乎怕吵醒已入睡的父母。

  “干么问?”

  “我要用一下车,一下下就好。”

  “不行。”钱良玉想也没想地回绝。良伟跟她一样会骑车,可是妈妈只有在偶尔拗不过他的恳求时才让他骑到附近的商店,其他时候都是趁爸妈不在,他才敢骑远一点。

  “妈知道会不高兴。”

  “妈就是爱大惊小怪,我班上每个人都嘛骑车趴趴走。”良伟觉得很受不了,他都国三了,妈妈还是把他当小孩子,这也不准那也不准。

  “不行,这么晚了你要去哪儿?”

  钱良伟迟疑了下,说:“我同学跟我借的笔记没还,我想去跟他拿。”

  “晚上十一点多?你几时变得那么用功?”钱良玉一点都不信,她太了解弟弟了。“从实招来。”

  钱良伟知道骗不过姊姊,考虑了好半晌才坦白道:“我……我喜欢的一个女生明天生日啦,我想给她一个惊喜,在十二点的时候跟她说生日快乐,把礼物给她……你不要跟妈说喔。”要是妈妈知道他在追女生,一定会抓狂。

  钱良玉愣住,没料到会是这种答案。她的小弟居然已经有了喜欢的女生!

  她讶异地看著他,良伟跟小时候没两样,皮肤白白的,脸圆圆的,这几年是长高了些没错,但还是比她矮上一、两公分,不像那个项朝阳,仿佛餐餐吃肥料似的,本来只跟她差不多高,现在竟然超过她足足半个头,甚至比项伯伯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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