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誓约之墙」位于意大利的维洛纳城,正是朱丽叶故居的一面墙。
两旁的墙壁上攀爬着幽绿的长春藤。生意盎然的长春藤下,伫立的是朱丽叶姿态优雅的青铜雕像;右上方的大理石阳台,正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当年约会的地方。
而雕像前方的誓约之墙上,长年纸片飞舞,红的、橙的、白的、蓝的、灰的、绿的……新的、旧的、长的、短的、方的、圆的、糖果纸、名片纸、导览手册一角、小布条……
纸片上有文字,英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中文、法文、葡萄牙文、非洲文……
相传,只要两心互属的双方,将写有名字的纸条贴在誓约之墙上,就会获得永恒的祝福。
数百年来,不管肤色、不分国籍、不论大小,深情的有心人在这里留下只字词组,留下一则则美丽动人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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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的队伍鱼贯从拱门进入这个充满浪漫色彩的庭院。
「伙伴们,这里就是『小茱和小罗』约会的地方,尽头那个铜像就是小茱,上面那个是『楼台会』的阳台,眼前这个是誓约之墙……」这是一支来自台湾的观光团,导游用轻松、带点诙谐的口吻,向团员介绍景点。
团员们张张望望,这里的观光客很多,白种人、黄种人、黑人都围在一面墙前。
「还没有对象的伙伴,记得摸一下朱丽叶,将来就会找到如意对象;已经有对象的,只要把你们的名字写在一起,贴在誓约之墙上,就会形成永恒的誓约……」
导游还没讲完,团员已经散得一个不剩。
「萧翼,人很多,别乱跑。」萧妈追着儿子跑,从展开意大利之旅到现在,她已经嚷嚷五天,声音都哑了。
「我要去找仲菲。」十二岁的萧翼回头留下一句后,钻进人群里。
「小心点,别走丢了。」对这么个过动的儿子,萧妈显得力不从心。
萧妈和萧爸共同经营一家大企业,两人商量的结果,想将势力拓展到欧洲,便决定趁暑假与幼子先来旅游,但怕幼子没伴无聊,就顺便带着邻家的仲菲。
本来打算拿仲家女儿的文静乖巧,牵制野马般的萧翼,谁知她摇身变成好动俏妞,两个小孩同心协力,变成令人头大的混世魔王。
仲菲跑去哪,萧翼就跟去哪;仲菲想要什么,萧翼就去替她抢;仲菲闹别扭,萧翼就替她闹得鸡犬不宁……才五天的时间,萧翼的花样比过去十年加起来更多。
「等一下记得把仲菲带过来这里。」萧妈忍不住又叮咛一句。
整体说起来,仲菲只不过好动了点、好奇了点、好玩了点、任性了一点点……总之,萧翼的任务就是好好看着这个邻家小女孩。
萧翼很快就找到被埋在人群里,矮了很多截的仲菲。
「仲菲,妳在做什么?」萧翼对她的动作很好奇。
她正在努力翻随身小包包,翻了出手帕、面纸、糖果,明明已经翻空了,却还拚命翻。
「不用你管。」仲菲不客气的瞪他一眼。
「哦,我知道了,妳听导游那样说,就想把自己和爱人的名字贴在这里。」出国旅游的这几天,萧翼最大的乐趣就是逗她和追逐她。
「哼!」被说中心事,仲菲冷哼一声。
「妳的爱人是谁?」萧翼促狭的问。
「不用你管。」仲菲又瞪他一眼。
「我帮妳找纸和笔。」萧翼往地上找,从墙角捡起一支短铅笔。
「喏。」他递给她。
「没有纸。」仲菲没好气的接过那支笔。
萧翼翻翻牛仔裤口袋,翻出一张橙色的糖果纸。
仲菲用白眼看了他几眼,一脸怀疑其中有鬼的样子。
「不要吗?那我丢掉了。」萧翼扬扬眉。
「要啦。」仲菲粗鲁地动手抢过来,趴在墙上,在纸的左边,歪歪斜斜的写上自己的名字。
当她写完自己的,要写上心里喜欢的班长名字时,萧翼一把又抢了回去。
「你做什么!?」仲菲生气的叫。
「妳写好了,换我写。」萧翼再抢过铅笔,在橙色的糖果纸上鬼画符。
「谁要让你写?人家要写班长的名字!」仲菲气炸了,脚抬起来就往他的脚踹,紧接着整个人又扑上去。
仲菲很野蛮,萧翼的动作则很快,闪过她一脚,把纸条举高,她半点办法都没有。
「臭萧翼,把纸条还我!」仲菲拚命踹他的脚、屁股,又拚命要抢纸条,无奈手比别人短,力气又比别人小,怎样都抢不到。
「我贴上去了。哇哈哈!」萧翼乐极了。
不只是为了恶作剧成功,更为了永恒的誓约。
他喜欢这个邻家妹妹,每天早上只要看见她刚睡醒的乱翘头发,和睡眼惺忪的笨表情,就觉得精力充沛,一整天的心情都好得不得了。
在来这里之前,他只知道她是个平常不爱说话,但生气时粗鲁、大嗓门的隔壁女生,从不知她也有可爱的时候。
萧翼很乐,仲菲则放声大哭了起来。
「哇——谁要跟你写在一起!臭萧翼、臭机车、臭番石榴、臭恐龙……哇哇——」
黄种人、白种人、黑人全被吓得愣住,然后领队和导游循声过来哄小孩,萧妈则拎着萧翼的耳朵,一旁教训去。
萧翼即使被拎得很疼、被罚不准吃糖果,心中还是很乐,仲菲则愈哭愈生气。
这个梁子就此结下了……呃,当然,还有他们的誓约。
而时间就这样吵吵闹闹的过了十六年,萧翼二十八岁,仲菲二十四。
第二章
台北市的主要往来道路,又在尖峰时段大塞车,原因是有人在吵架。
柔顺的黑发在晨光中发亮。瓜子脸上的大眼、翘鼻、小嘴、姣好动人,清新的白色尖领衬衫外搭酒红色背心短裙,包裹着玲珑有致的曼妙身材,还有修长无瑕的美腿……每个开车经过的驾驶,都认为那是今晨最赏心悦目的画面。
但是若停留久一点,就会发现这赏心悦目的女子,极不搭调的配着凶悍的肢体动作,和震耳欲聋的嗓音。
「人家是老阿伯,马路过得慢一点点,你怎样?就不高兴了?喇叭按得十里外都听得见,还把车子开到老人家脚旁,害人家吓得跌在地上!?」
赏心悦目的女子双手扠腰,穿着白长靴的美腿猛踢一辆银色奔驰,纤长白嫩的小手粗鲁地把恶形恶状的驾驶从车内揪出来。
受害人老阿伯跌坐在斑马线旁,看着眼前的光景,又被吓了一次——这位小姐怎么有这种胆!?
「是,老子就是不高兴,就是要按喇叭,就是要撞人,妳这臭婆娘哪里不爽!?哼,以为妳是谁?警察?」那名体型庞大、满脸横肉的驾驶被揪出来后,连站都站不稳。
「哇拷,还酒后驾车!?」女子也不示弱,马上以牙还牙,「告诉你,要是本小姐早点考上女警,就直接把你移送法办!」不是读书料是上帝创造她时,最大的失误,不过她正在努力补习,弥补先天的不足。
「不是女警,也敢跟老子呛声!?妳知道老子是谁?是全台湾第一大帮——汪家帮的人!」醉汉不可一世地加重汪家帮那几个字,搞得唾沫横飞。
「汪家帮怎样?汪家帮的人就可以犯法吗?像你这种没水平、没观念、不遵守社会秩序的罪犯,我马上叫警察逮捕你。」说着,女子掏出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