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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页

 

  “青玉螭龙……西疆古玉种,南源失传的雕工。”记忆好像回来了。

  “陆公子。”

  听她一唤,陆剑仁才要回应,却感到一阵清甜香气传来,脸颊已传来一印的香泽。

  “我不能久留,但是,我会再回来找你的。”



  看着朱蝶儿脸红红,甜滋滋的转身跑掉,陆剑仁已全身呆住、僵掉!

  “哇,好一块名贵的青玉,不输紫玉鸳鸯的罕有,不愧是皇家公主。”陆熙妍来到老妹身后道:“恭喜你,公主的香吻,可遇而不可求,你得到了。”

  “她……我……”

  “她认定你是今生的另一半了。”陆熙妍直接替她说。“恭喜你呀!老妹,二个月后将大婚嫁人的你,竟然要先娶公主了。”

  老妹愕喘的声一点都没有浇息陆熙妍再砍自家手足一刀的热头。

  “原本我还担心紫玉鸳鸯牵连全家,现在完全不用担心了,欺骗公主的感情更严重,反正你注定未来死定了,干脆就全部自己一肩扛下吧!”



  陆剑仁已经不晓得该继续呼吸活下去,还是干脆自我了断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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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仁来了?”书房内的苏琴守放下手中书册,大感难得的挑眉。

  “而且这回五小姐还带着几坛酒,夏草已经请五小姐在后园的荷花亭中等候。”

  “这可有趣,有说来做什么吗?”

  记得从小到大,她很少主动上苏家找他,双方有事,也多半是在外谈定,今日竟还带酒来,想来有什么事,逼得她不得下来,而且还是放下身段而来。

  冬虫摇头。“不过五小姐的脸色挺不对的。”

  “身上有伤吗?”记得她十三岁以后,只要和人对战,哪怕一身伤,也一定马上找人传信给他,就是要跟他炫耀她赢了。

  “看不出来。”

  苏琴守略一思忖,依然道:“和以前一样,拿药箱还有熬一碗化瘀活血的药汤送来。”

  每回与她相见,他经常带着这两样东西赴约,十之八九是会用上的。

  “陆家四小姐也来了,但是在前厅被老夫人拉住,好像在聊些宫内的小道消息。”

  “娘就爱听这些。”陆熙妍能自由出入宫内,也非常尽责的将宫内与宫外的消息互相传送。“这姊妹俩今天到底搞什么名堂?”

  荷花园的小亭内,石桌上摆着几坛好酒,还有一迭纸、砚台与笔,陆剑仁却没像平时见到好酒的豪气,而是切咬着牙关,像在忍受什么。

  “五小姐,需要夏草帮你准备些什么吃的吗?”夏草边研着墨色,问道。

  每回主子与五小姐见面,纸、笔是必备的,两人除了常一言不合外,口气、眼神也常是双方互别苗头的纷争原因,最后纸笔已成了协助双方尽量完成“谈事”的必备品。

  “不用。”

  “五小姐,你今天的脸色看来挺……沉重的,发生什么事了?”先替少爷探探路。

  “该死的!”陆剑仁忽握紧拳头重重击在石桌上,生平第一次为见苏琴守而坐立难安,真令她痛恨这种感觉。

  一旁的夏草吓了一跳。

  “五、五小姐,是夏草多嘴了。”

  “与你无关,你先退下。”烦得挥退闲杂人。

  “是,少爷马上来了。”

  见她今日心情不佳,夏草赶忙退下,毕竟陆剑仁虽然和少爷不和,但对她们姊妹俩向来不差,很少把苗头对准她们。

  “为了一个紫玉鸳鸳,我竟要把自己搞成对死禽兽示好谄媚的田地——天呀——难道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吗!”

  她几乎快仰天长啸,不待主人来,她直接拿过一坛酒掀了覆在上头的油纸,狠狠灌了一大口。

  老姊所说的方法,到底能不能听呀?

  “为了解决这件事,你什么事都愿意干吗?”在公主离开后,陆熙妍逼近忧愁满脸的老妹询问。“包括狠心的欺骗公土的感情,想办法把紫玉鸳鸯得到手。”

  “欺骗心乐公主的感情?!”她讶然。

  “废话,不真这么做,怎么得回紫玉鸳鸯?没听到公主说死都不会放手。”

  “可是这么做的话,大婚当天就会穿帮了!”

  皇上主婚,皇室中的人也会出现,公主一见到她就会露馅了。

  “放心吧!她只看过你的男装模样,不会认得出女装的你,紫玉鸳鸯到手后,大婚就到了,到时男装的你早就消失无踪了,怕什么?”

  “问题是公主知道我和醉揽江楼有关,我真失踪,醉揽江楼会出事的。”她可不能连累其他同伴。

  “公主只知道陆仁是醉揽江楼请的保镖武师,到时候就说你辞工了,不知下落,她再怎么找,甚至和皇上哭诉,也找不出陆仁,倒是你记得,事发后,不要再穿男装。”

  “不可能的,紫玉鸳鸯也会露馅呀!”

  “谁跟你说别的紫色宝玉不能叫紫玉鸳鸯,去市面逛逛,一堆紫色玉石雕的鸳鸯,不过就是高贵品和劣等品的差别,而且大婚当天放在供盘上,那么大的场面、那么多的人,真正能碰到紫玉鸳鸯的,只有亲手替你们挂上脖子的皇上,没人能真正近看的。”

  被陆熙妍连番讲到她似乎无可选择。

  “趁着公土还没拿着紫玉鸳鸯跟皇上说‘陆仁’的事,赶紧下手,但是现在有一件事更急。”

  “没错,老爹已经说五天后要将紫玉鸳鸯放上陆家祖祠,再连同死禽兽的绿翡鸳鸯上呈朝廷。”这件迫在眉睫的事,是当务之急。

  “其实有个更快解决事情的办法,就是将苏琴守拉成同阵线,他心思缜密,对宫里那套也很懂,若他知道了,要得回紫玉鸳鸯应该很快。”

  “让死禽兽知道我将信物弄丢了,不如找人砍了我吧!”对这种乌建议,陆剑仁完全不接受。“死禽兽自以为是到极点,每回见我都压着过敏鼻子,哼声冷嘲的调调,他妈的,简直走老爹另一个翻版。”

  她环胸啐嚷。“现在让他知道我干了什么事,不更趾高气昂的踩到我头上,还会很用力的踩、踩、踩,直接踩碎我!不行,另外想办法。”说什么都不能让死禽兽知道。

  “你可以编个理由、编个故事,不要让他知道你搞砸了什么,甚至让他觉得遗失紫玉鸳鸯非你之过嘛!”

  “讲得比吃东西还简单,那么容易还烦恼什么呀?死禽兽的聪明是仅次于晴雪之下,哪那么容易编个故事就能骗过他。”陆剑仁大大不觉得可行。

  “唉!如果睛雪在就好了,以她的聪明,遗失个紫鸳鸯算什么问题,一定几下就解决这件事。”

  高家晴雪,智慧过人,在他们四人家族的年轻一辈中,是众人公认的。

  “高晴雪天高皇帝远,她人在南源,远水救不了近火,现下是你几天后就要将信物拿出。”

  “哎呀!为什么在这么要紧的时候,没半个人在,连高云朗也不在!”她站起身,背着手来回踱步,苦恼至极。

  高睛雪之弟高云朗,真要动脑,有着不输其姊的智慧,一个擅于运筹惟幄,一个擅于解析设局。

  “怪谁呀?你老拖着非烟与你一同游遍各个酒楼、酒家、妓馆,他怕你带坏未来的妻子,干脆自己带出去游山玩水了。”

  高云朗将白非烟带到帝都,是希望培养感情,谁知非烟每天一醒来,就往陆家跑,和老妹腻在一块,两人经常玩到太阳西下才各自鸟兽散;高云朗岂能坐任这种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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