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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绯樱小姐手脚是有些糊涂,但她脑子可聪明了。」小二哥眨眨眼。「不信我试给客倌您瞧瞧。」

  拍了拍满手的脏污,小二哥拉开嗓门喊道:「绯樱小姐,两笼包子、一碟牛肉、一只烧鸡、三鲜素拼盘、外加半斤白乾。」

  常绯樱想也没想,脱口回道:「一两三钱七分。」

  「算得可真快。」青衣人讶道。



  小二哥眉开眼笑。「我不是说啦!绯樱小姐很聪明的。」

  「可帐算久了,谁都能算得很快啊!光凭这样就说聪明,是不足以服众的。」

  「要不客倌,您身上可有任何诗书读本,试试给我家小姐瞧上一眼,她包管立刻就能背给您听。」

  「这麽神?」青衣人不大相信。

  「试试不就知道喽!」

  「诗书我没有,医书倒有一本。」青衣人掏出了一本医书递给小二哥。



  小二哥接了本子,随即送到常绯樱面前。「小姐,可以请您默下这本书吗?」

  「默书?」常绯樱清灵透亮的水眸儿一转。「作啥儿要默书?」

  「有位客倌想听小姐默书。」小二哥指向青衣人。

  既是客人要求,常绯樱不再多言,俯首读起书来。

  满堂客人静默无言,都想瞧瞧这位迷糊到堪称「红颜祸水」的客栈千金到底有多聪明?

  不过盏茶时间,常绯樱看完了书,交由小二哥代还给青衣人,而後便张口默起书来。「概人体通分五脏、六腑,各以阴阳为别,经脉融於……」字句流畅、一无窒碍。

  常绯樱直默了大半个时辰,当她念出最後一个字,青衣人双手已抖得拿不住书,砰地!一声闷响,医书落了地,满座尽皆哗然,原来天底下真有人能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其聪颖岂止「天才」二字可以形容?

  小二哥笑咧了嘴,早说了绯樱小姐很聪明的,就是……唉!手脚笨了些、性子古怪了些、行事诡异了些……再来,真的没啥儿大缺点了。

  往常,会来杨家村的人,十个有九个半是来办丧事的,不过最近却有些奇怪,来的尽是些拿刀背剑、杀气腾腾的江湖人士。

  九大门派、四大世家、长离岛、天外宫……甚至连西域的拜火教、苗疆的五毒门都来齐了。

  一时倒教人误以为十年一度的华山论剑大会改在杨家村举行了,否则怎那麽多江湖人士齐聚在此?

  今儿个又有三匹良驹风驰电掣地赶进了杨家村。

  为首的男子相貌儒雅、举止有度,只是那双眼儿像冰一样地冷,好像给他目光扫过的地方都会结冻似的。

  当他一出现在杨家村里,满村武林人士不约而同侧目以顾。

  他们一行三人直骑到别来客栈门口,才下马落鞍。

  小二哥急慌慌跑出来招呼道:「三位客倌是住店呢,还是打尖儿?」

  「打尖儿。」抢先开口的男子胖得像颗球,原来他就是江湖上人称「笑弥勒」的楚庸。

  另外一个背著包袱,壮如铁塔的则是「猎豹」刘彪。

  而有楚庸和刘彪左右护行的,不必说啦!十成十是太行山三十六寨总瓢把子——「玉面修罗」商别离。

  本来区区一个强盗头子是不值得各名门正派另眼相看的,但商别离不同。

  自从二十岁出道於江湖,他专挑成名的武林名宿挑战,一柄太阿神剑从江南杀到江北、再从东长离战到北大荒去。

  他闯过了武当的「七星剑阵」、少林「十八罗汉阵」、败「神剑」柳江、斩「狂刀」向崇坚……几度身负重伤、性命垂危,但他总能撑下去、化必败之战为胜场;是毅力、也是不服输的倔强性子使然,他为自己赢得了「玉面修罗」的称号。

  五年後,从来以力论输赢、以命决胜负的绿林豪杰们共推他为太行山三十六寨总瓢把子;他成为武林史上最年轻的黑道霸主。

  「三位客倌里面请。」小二哥一颗脑袋低得快要垂到地面去;最近江湖人士招待多了,深明这些背剑带刀的江湖人旁的没有,脾气特大,一个失礼,挨个三拳两脚算是小意思,就怕连一颗大好头颅都保不住,那才是大问题。

  唉!生意难做啊!杨家村本来是很平静的,可打这些江湖人士来了之後,天天都有人见血;真不知上苍开的是哪门子玩笑,存心断村民生机嘛!

  「客倌请坐。」将人带到靠窗的桌子後,小二哥将桌椅抹得剥儿亮。「不知三位想吃些什麽?」

  楚庸二话不说,先弹上一块碎银。「小二哥你看著办吧!好酒好菜尽管上。」

  小二哥眨眨眼,唉哟!好想哭。这可是第一次收到江湖人给的赏银,还不更恭敬地服侍客人。

  「客倌,小店里最有名的是包子,另外今天的野味也不错,山免、山鸡、羌、鹿……一应俱全,各给客倌来上一份如何?」

  「好。」

  「那各位哈酒吗?」

  「烧刀子可有?」

  「有有有,客倌稍坐,酒菜马上来。」是笔大买卖呢!小二哥笑得合不拢嘴。

  点完了菜,楚庸正经八百地坐在椅子上,动也不敢动,平常老挂在唇边的笑容今儿个像害羞的月娘,一迳儿往乌云背後躲,硬是不敢露面。

  商别离不知怎地,打进杨家村起,一脸的寒霜就没融过,浑身杀气利得像刀,就算楚庸再爱耍宝,见头儿神色不善,也不敢轻触其锋,只得悄悄在心里一叹。

  「唉!天老爷保佑把头儿的心情赶快好转,否则我一口闷气就要憋死了。」

  就在楚庸长吁短叹之际,小二哥已快手快脚送上包子两笼和一壶烧刀子。

  「客倌慢用,野味一会儿就上。」

  待小二哥走後,楚庸先为商别离斟了杯酒。「把头儿,赶了大半天的路,你也渴了,喝杯酒吧!」

  商别离默然不语,一双幽幽呼呼的黑眸就这麽圆圆地睁著,茫然不知焦距落於何方。

  「老楚别忙了,把头儿的心神早不知飞哪儿去啦!」刘彪一手抢过酒壶先给自己倒上一杯,仰头喝尽,又倒了一杯。「好酒,想不到这偏僻野店倒有如此美酒。」

  「喂!刘老奸,你未免太诈了吧?有好东西就顾著自已享用。」楚庸赶忙夺过酒壶,也懒得用杯子了,立刻张嘴狂饮,一口气就喝了半壶。

  「说我诈,你不是更狡猾,居然整壶独享!」

  「我就是狡猾,你又奈我何?」楚庸索性一口唾沫吐进酒壶里,端地是无赖极了。

  刘彪气得说不出话来。

  突然,一条白色身影踉踉跄跄地从厨房方向跌了出来。「阿爹、阿娘,没包子馅了……」嘴里娇声脆喊著,她旁的地方不跌,居然就这麽笔直地跌进商别离怀里。

  楚庸和刘彪阻止不及,不约而同闭上双眼。惨了!把头儿现在就像一座火山,随便轻轻一碰都会炸得人满头包,小姑娘如此莽撞,怕是要成为第一号炮灰了。

  别来客栈里会这样东跌西倒的姑娘,想也不必想,定是常绯樱大小姐;不过她今天的妆扮倒是「别出心裁」。

  只见她一脸的白,连眉毛和两片粉嫩如樱的唇瓣儿都不例外,整个人就好像刚刚在面粉堆里滚过一圈似的,连那袭新上身的春装都污得瞧不出原来颜色,而每一寸她走过的地方也都沾染了丝丝白粉。

  最後她摇摇摆摆地撞上心情欠佳的商别离,连累他一身蓝色劲装也给抹得层层白灰。

  「唉呀,撞著人了。」担心客人生气,常绯樱伸出一双沾满面粉的白色小手直往商别离身上擦去。「对不起、对不起,我马上帮你擦乾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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