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手机站 > 混世魔王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3 页

 

  女人拒绝男人的理由千奇百怪、五花八门,可是他用来拒绝她的借口竟然是「忘了」,自认韧性很强的她都要发火。

  「没有闹出人命吧?」

  「我还真想一刀毙了他,可惜~~」

  「可惜妳心软对不对?」可想而知。



  申海玉无力的点头。

  「这种无情薄幸的男人就算没砍死他也应该阉了,以免后患无穷。」不自觉的黑社会大姊头模样流露出来。

  明显的始乱终弃嘛。

  「小猪,是谁教妳这么说话的?」申海玉大惊。

  海茱儿笑得如花灿烂,哎呀,差点露馅。「我替妳出气啊,总要把话说得霸气一些的嘛。」

  「以后不要这样。」



  「我知道啦。」

  「我没有要他死,只是不明白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一个晚上他就翻脸不认人了。」就是不明白才想去问个究竟,哪知道他的全盘否认叫出了她全部的火气……

  「既然那么烂,换一个吧。」这是最快的方法。

  她老姊大概不懂现在流行的一夜情本质在哪,但是那个王八蛋敢把她亲爱的姊当一夜情对象,他、死、定、了!

  「要是能够那么简单就好了。」

  「姊,妳撩下去了,这么快?!」才几天,那个男人究竟有什么叫人折服的魅力?她老姊眼界奇高,寻常野草就算跪到脚边了她连看也不看的。

  「我也不明白。」

  他们在飞机上相遇,相谈甚欢,几乎是眼对眼的瞬间就能感觉到彼此的火花,接下来,根本是相见恨晚,二十四小时黏在一起,她芳心自喜的以为自己的春天终于来临了。

  以前不是没有谈过恋爱,这么认定一个人却是第一次。

  是啊,也就那么二十四小时,他说要出门买早餐,就一去不回了。

  再见,却把她当作陌生人。

  那表情说有多伤人就有多伤人。

  「姊,天下何处无芳草,追妳的人一拖拉库里面总有一个可取的吧?」恋爱这种事就跟出水痘一样,出完就免疫了。

  再说,优秀的男人满地都是,何必单恋一枝草咧。

  申海玉摇头。

  那些男人都不是她想要的人。

  「凭我们海家的势力,只要是妳看上的男人哪个敢说不!」

  「小猪,妳越说越离谱了。」她又不是丑得不能见人,非要这样才能有男人肯要她。

  但是海茱儿并不打算就这么放过自家姊姊。

  「就算那个臭男人抵死不认好了,我去把他的身家查出来,要让我找到,他……就死定了!」

  「小猪!」看她妹子眼中熠熠闪动的是什么?像是……暴力。

  「我要叫他娶妳,那个浑蛋要是敢说个不字,我海茱儿就要让他好看!」狠话都撂出来了。

  以太平盛世的拳头,以海天集团的权力,她就不相信没办法替自己的姊姊找到幸福!

  呔,说是这样说啦,这种事应该不会有人当真的,馊主意耶,把一辈子的幸福用来赌气……太划不来了。

  「小猪,妳是民族的救星,妳是世界的伟人!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原本黯淡着眼神的申海玉不知道想到什么,拚命的摇晃着海茱儿。

  这时候的她哪还有半点恹恹然,是……生龙活虎了好不好。

  海茱儿呆若木鸡,拜托!她还是永远的长城咧,姊啊,不用夸张成这样吧?

  她真的只是随便说说而已ㄋㄟ。

  申海玉一颗心早飞到别处去了。

  想甩掉她?没那么便宜的事。

  春日踏青你等着接招吧!

  第二章

  「请问你找谁?」很有礼貌却也生疏的问法。

  基本上语法跟口气都没错。

  但是被问及的人可僵硬了下。

  还在慎重考虑要不要回答,旁边人看不过去来拉开门神,顺便告诫。「你别杵在这里吓人大老爷,来一个问一个,来一对问一双,很够了喔。」

  「问一下也不行喔。」

  他哪里吓人,相貌不差,态度也算有礼吧,倒是这个男人龇牙咧嘴的还比较像恐怖分子。

  「一下当然没问题,就算两下、三下都不会有人反对,不过,你问来问去起码超过十年,你不烦,我们这些看的人很疲倦,就帮帮忙,好好这里坐着,我叫人拿好吃的东西来。」

  「要我喜欢的才算好吃。」对于吃,他要求又讲究,生性中,像是为了弥补其他一部分的不足,对吃,简直是吹毛求疵了。

  「绝对能满足你的需要,可以吗?」这是什么老祖宗,要不是有着富可敌国的家底,怕是早就坐吃山空了。

  人被推走,按坐到皮质舒适的沙发里,送茶水进来的秘书缓了一口气。

  她今早送了两次茶水进来,就被问了两次。

  幸好,这位记性欠佳的男人一年就来公司这么几次,能遇见的机率不高,这家公司她待了八年,也……连续被问了八年。

  真是暴殄天物……那么俊俏的一张脸。

  比较安慰的是,这位高高在上的人物不止不认得她,就连身边每天围绕的人也会被他三不五时的「问候」,可惜复可叹啊,要是他能长点记性,就是万中选一的百分百优质男人了。

  叹息归叹息,事情做完,她阖上门,不同世界的人,还是认份做她的小人物实在。

  「你又是谁?」被推到英式沙发椅上,顺手塞进一杯碧螺春茶,不忘继续扮演好学不倦的学生。

  办公室里余下两个男人都当作没听到,摆明谁接烫手山芋,谁自己去料理。

  凌悍墨好想狠狠一拳捶下去,可是捶这只饭桶魔王一点用处也没有,谁都拿他没辙,因为这种见人就忘的毛病不是一天的事,不管谁离开超过一天后再见他又要重新介绍自己。

  所以,在恶魔岛,饭桶魔王的眼中每个都是陌生人。

  之前呢,饭桶魔王的记忆还没这么烂,可惜,那日子一接近,他就发作的厉害了。

  「我认识你们超过十年了?」娃娃脸的帅哥仍不知放弃为何物。

  「你说呢?」恶霸的口气。

  懒得理了。

  「那……我也不能问那个金毛跟披头散发的是谁了。」

  金毛,指的是混血儿的纳日·雷斯特。

  他有着贵族般的优雅气质,只有亲近的人才知道他曾以杀手为业。

  至于被形容为披头散发的男人,他活了千年,是只真正的魔物,不惹他,他当你是路过蚂蚁,惹了他,激烈的个性会招来想象不到的灾难。

  据说,他曾因为不爽,连下了三天三夜的大雪……

  他最绝,把方才秘书送来的波士顿派还有起司蛋糕往饭桶前面一摆。「吃你的东西,别讲话,没有人会当你哑巴。」

  他是谁,凌悍墨。

  有够……狠毒的了。

  你说他们都不「尊敬」这只饭桶魔王吗?

  倒也不是,他们每个人会加入「今朝风云」』都是因为奇特的因缘际会。

  除去每个人古怪脾性不说,要收服这组织所有的人就不是简单的一件事。

  娃娃脸的能耐不在浮泛的表面,而在他狡猾的骨子里。

  没有人知道他的混世事吃定身边多的是能够辅佐他的奇人异士,会把这干人揽在身边,这可是他春日踏青的真知灼见唷。

  这才是最恐怖的。

  每当你以为他不会出手的时候,只要一时不察,就会被整个半死。

  印象害人,绝对不要被他人畜无害的表象给误导了。

  「这不是我喜欢的那家店做的蛋糕。」他还挑剔。

  「甜水塘。」包装纸盒飞过众人的头顶,分毫不差落在某只很难搞的魔面前。

  「我自己去确定。」

  「不可以!」其他三巨头同声喝止他。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