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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我不敢强求,只希望你快乐。”

  “哼!”她双手使劲,用力捏起他的脸颊,她对他最不满意的就是这一点,老实归老实,却不懂得攻占女人心,除了刚开始,他算勉强有“追求”过她,接下来都是她主动的耶!

  他任由她捏圆捏扁,只会傻呼呼地看著她,等她做出决定,决定他的幸福或痛苦。

  终于,他听到了天使的声音──



  “陆崇平,我警告你,你敢不娶我,你就试试看!”

  “小璇……”他又惊又喜,握起她的小手,难以相信这事实,她真的愿意嫁给他?!

  唉……雷若璇不禁在内心感慨,这下可好,连求婚都是她自己来,命运实在太不公平,要到什么时候他才会开窍,给她浓烈到近乎窒息的爱?

  月光如水,他轻轻吻上她的唇,仿佛亲吻全世界最脆弱、最珍贵的水晶,唯恐一不小心就会弄碎了,这是上天赐给他的宝贝水晶,他将一辈子为她的光华而炫目。

  而雷若璇告诉自己,在柔情和热爱之间,她不能两者兼得,既然有了他的柔情,就珍惜吧!

  “恳亲之旅”结束后,陆崇平成为擎宇科技公司的正式员工,全心全意投入工作。



  为了让女友幸福,为了让爸妈休息,他把所有责任都放在自己肩头,相信只要他努力工作,就能换取美好未来。

  研发部门对他期望甚深,他也想发挥所长,从周一到周五,他每天早出晚归,三餐都在公司解决,到了周末仍常加班,即使没到公司,也会在家作业,只要一台电脑,处处都是办公室。

  忙碌是种奇妙的习惯,一旦染上就难以戒除,一停下来反而不知所措。

  雷若璇明白工作的重要性,因此不敢打扰他,常常来到他的住处,静静地帮他拖地、做饭、洗衣服,不要求他多所注意。

  又是一个加班的周末夜,陆崇平盯著电脑萤幕,双手飞快敲著键盘,神情严肃到让人不敢打扰。

  “喝杯咖啡吧!”雷若璇泡了杯蓝山咖啡,端进书房。

  他没有回应,她正想再开口,却又忽然放弃了,他正全神专注于工作,她又何必打断他的心思?

  于是她放下咖啡杯,坐到她选的那张红色单人沙发上。

  如此望著他的背影,不被发现也不被注意,她是否还存在著?

  即使两人相恋已迈入第四个年头,寂寞仍会不时爬上她心头。

  说他不爱她吗?不,她确定他爱她。说他对她不好吗?恐怕会惹来旁人怒目,大家都认为天底下最温柔、最认真的男人就是她男友,她哪有资格抱怨?

  可为什么?她会不由自主地叹息,甚至常偷偷地想哭,她好讨厌自己这样,明明拥有却觉空虚,到底她是缺了什么呢?

  不知过了多久,陆崇平回过头,发现沙发上的她已睡著了。

  他替她盖上小毯子,轻抚过她的睡颜,柔声道:“我会让你幸福的。”

  他所认定的幸福,就在不远的未来,他会赚很多钱,买大房子、买好车子,举办豪华的婚礼,然后生三个健康可爱的孩子,上最好的学校、拥有最棒的前程。

  一切的一切,就在他投注工作时,即将一点一滴画出他们的梦。

  桌上那杯咖啡已冷,他端起喝了一口,苦得他皱起眉头,但想必苦尽会甘来,他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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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下战功、成绩斐然的结果,让陆崇平以最快的速度从职员升上小组长,创下擎宇科技公司的历史纪录。

  为此,雷若璇为男友办了个小小庆功宴。

  周五的夜晚,她一下课就来到他的住处,买了一大堆材料,坚持不让他进厨房帮忙。

  从小都是大小姐的她,在家里只要饭来张口,茶来伸手,还不曾帮爸妈切过一次水果,但跟他交往以后,她开始尝试下厨,东摸摸西搞搞的,终于也有些进步。

  女友之命难违,陆崇平只好在书房继续工作,猛一抬头,闻到厨房有烧焦味,赶紧跑到她背后问:“没事吧?”

  “由我雷大厨出马,怎么会有事?”只不过烧焦了点,不会有多严重的,她舀起一匙浓汤,看他喝下才问:“好吃吗?会不会太淡,还是太咸?”

  “好吃!”她的厨艺还有得磨练,吃在他嘴中却是五颗星。

  “问你都不准,真讨厌。”她叹口气,瞪他一眼,却是娇媚十足。

  他看得傻了,她真的好美,有时他会不敢相信,如此美丽盛开的一朵花,居然会是他的女朋友,甚至常说爱他,还答应日后要跟他结婚!幸运如他,应该更认真工作,为两人打造灿烂前景。

  庆祝大餐端上了桌,两人面对面坐著,还开了一瓶香槟,难得有这闲情逸致,毕竟过去半年来,他们的约会都是他加班、她休闲呢!

  当他日以继夜地赶工,她就看漫画小说、写报告做作业,或者起身打扫做饭,虽然跟他在同一个屋檐下,也明知他仍是爱她的,但哪个女人不需要浪漫?

  今晚,除了庆祝他升迁,她更想燃起两人的恋火,就不知他肯不肯合作了?

  “祝你升迁快乐,干杯!”

  “谢谢。”

  两只玻璃杯轻轻撞击,他们将香槟一饮而尽,琥珀色的液体流过喉头,带来一阵凉爽和余热,多矛盾的滋味,正如爱情,带给人们阳光和风雨。

  吃了几口“大餐”,雷若璇放下碗筷,看男友一脸津津有味,她知道就算这些菜肴味道怪异,他仍会一扫而光。

  相处越久,越发觉两人的差异,他可以每天都吃一样的三餐、穿一样的制服,约会也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做什么都无所谓。

  相较之下,她似乎是个不容易满足的人,常要有变化、有起伏,才能感受自己是活著的。

  交往到现在,他的存折、印鉴都在她这儿,他的零用钱都找她拿,表面上看来,她确实拥有这个男人,但为什么,她有种渐渐抓不住他的心慌感。

  “你还喜欢我吗?”

  “嘎?”他哑然失笑,差点喷出浓汤。“这什么问题?那是当然的。”

  “你知不知道?我已经二十一岁了。”

  “我知道,你的生日是十二月二十六日,所以你现在是二十一岁又五个月。”

  他摸摸她的刘海,像宠爱一个小女孩。

  “那你知不知道?我们已经交往三年多了。”从大一到大四,她的青春只为他盛放。

  “我知道,今天是第一千零六十六天。”他的头脑就像电脑,要记得任何数字、号码、生日、年代,都是轻而易举。

  她沉默片刻,却不觉快乐或欣慰,可能她太贪心了,她要的不只这些,她还想要更狂热、更极致的爱。

  一开始,她以为是他太绅士,而她也还没准备好,总想说等毕业后再说,也许他们很快就结婚了,那到时什么该做的都会做。

  但有股强烈的不安始终缠绕心头,看他日夜忙于工作,有时几乎忘了她的存在,虽然他从不多看别的女人一眼,但是否她已对他失去吸引力?“猜疑”是一股难以抗拒的力量,她就快被自己的不安打倒。

  “你除了牵我的手、亲我的嘴、摸摸我的头发……从来都没有想做什么?”

  “呃……”他整个人僵住,视线左右飘忽,就是不敢直视她的眼。“嗯……那个……你年纪还小……”

  “我成年了,早就有投票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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