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不介意爵士跟我们住?」
「我已经告诉你了,我和你一样欢迎爵士和我们一起住,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走?」
「下个周末,不过如果你……」
「我没问题,现在我想先上楼洗个澡,等下个周末我们好好在伦敦玩一玩,然后就和伦敦说再见。」
她在浴缸里泡了半个钟头,一直告诉自己她对伦敦一点都不留恋。回约克郡有太多好处,约克郡没有像汤西卡那一类的人物,她不必再担心会无端受辱。约克郡的空气新鲜,到处都空旷,抬头就可以看到整片的蓝天,而伦敦总是灰蒙蒙的,即使拉长了脖子,也只能在高楼大厦之间瞥见一角灰色的天空。有约翰爵士和他们同住,她就不必担心瑞迪心里没有依靠,再回头找他那群不干好事的坏朋友。以爵士的睿智,他一定会引导瑞迪走上正确的人生方向,她将来即使结婚,也不会有后顾之忧。
最大的好处是她可以摆脱尼可,不必再辛苦地对抗他的魅力,不必再忍受他的戏弄,不必再跟他玩不可能有结局的游戏。将来她还会再爱上别人吗?抑或他会是她今生唯一的爱?
她带著关于他的记忆去和别人结婚,这样对她的夫婿公平吗?
她叹口气,跨出浴缸,用大毛巾包裹自己的身体。她知道要淡忘他并不容易,然而,世事难料,也许再过几年。她连他长得什么样子都会想不起来,现在又何必如此戚戚。
她应该高高与兴的,回约克郡皆大欢喜。
她沈思著低头慢慢走向林边,没看到坐在角落椅子上的人影。幸好就在她要解开浴巾拿搁在床上的衣服穿时,自梳妆台的镜子看到他,她吓得差点尖叫。
「你在这里干什么?」她抓紧浴巾往后退,颤抖著声音问。
他微笑,但只是牵动嘴角,眼睛并没有笑。「我在等你。」
「你等我做什么?你可以去别的地方等,不该侵犯我的隐私。」
「对不起,」他双手交叉胸前,没有一点预备离去的意思。「你的门没锁。」
「那不是理由,银行开著并不表示你就可以随便进去抢钱。」
「你的比喻不太适当。」
「反正你懂我的意思。」她平静了一点,降低音调问:「你又为什么这么快就回来?你不是要送汤西卡小姐回家吗?」
「我已经送她回家了。」他用目光质疑她的话是不是还暗含别的意思。
她想踢自己一脚,就算他把汤西卡带回家,关起房门做爱三百次也不关她的事。她一时不察,多少泄露了她对他和他女朋友多余的关心。她不想让他以为她在嫉妒。笑话!
她根本没理由嫉妒,他们本来就是一对。情人间吵吵嘴,合合分分本就是常有的事,与她何干。何况她就要回约克郡了。
「我来问你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以为我们的关系在经过吉瑞家乡村别墅深夜长谈后已有进展,可是今天早上你又不知道为什么冷得像冰,看都不看我一眼,当我是个陌生人。」
他们的关系有进展吗?是他自己的想像吧!她不理他。拿起床上的衣服要走进浴室,他却站起来走向她。
「我想完成我们还没有做完的事。」
她吓呆了。世界上哪有这样胆大妄为的人?屋裹还有别人哪!他竟想强暴她?她虽然爱他,可是万万不能接受他这种只要她的肉体的做爱方式。
等她吓醒过来要冲进浴室,已经来不及了,他抓住她的手腕,身体贴近她。他的眼中有赤裸裸的旺盛激情。那炽热的眸光直射进她心中,她立时感觉全身热烘烘的。何需强暴?他只要这样看著她、抱著她,她什么都愿意。
她急忙转开头,避开他的目光努力培养怒气。他根本就不在乎她,只想征服她。如果她告诉他,她要回约克郡了,他顶多是耸耸肩说:好吧!我得找个人接替你的工作。
而她呢?
她可能一辈子念念不忘这个不值得她爱的男人。
不分平!不公平!她不祈求她的爱能得到回报,但至少他不该只当她是个玩伴。
「我已经跟你讲过,我从来没打算要做完你所谓我们还没做完的事。」
「你承认过我对你有吸引力。」
「你对我的吸引力已经消失。」
「我不信。」
「信不信随你,拿开你的手。」她轻叫,心脏在浴巾里猛跳,不知道她的「坚强」意志还能维持多久。
「你吻我之后,再跟我说一遍我对你的吸引力已经消失,我才相信,」他搂她的腰,将她往他怀里揽。「我已经想你想了一整天,你不能不给我一点安慰,你占领了我,达令,我每次一闭上眼睛就想你,刚才我想像你在浴室里裸体的样子,差点破门冲进去,莉丝,你快把我逼疯了。」
她的脚软得差点站不祝她急忙站直,眨眨眼睛,推开他。如果他知道她爱他,他会不会去找汤西卡。把这个笑话说给她听?「你当我是个眼裹只有钱的拜金女郎,可是你还想要我,岂不矛盾?」
他一笑,用手指把靶头发。在她还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之前,他已经把她拉回怀里,他的手指插入她湿漉漉的长发中,「我承认我看错你了,可以吗?你对我的吸引力每一分钟都在增加,你对我的感觉也是这样,对不对?不必否认,我证明给你看。」他的肩覆上她的,执意压迫她迎接他温热的舌入侵。她发出挫败的呻吟声,全身瘫痪只好攀在他身上。
她再挣扎也没有用。他块头比她大,比她壮,她跟他角力稳输的,不过她可以消极抵抗。在唇舌交接的一阵昏眩之后,她握紧双拳,以惊人的自制力拒绝回吻,即使她的舌痒得不得了,心痒得不得了,手痒得不得了,全身都痒得不得了,她还是死命抓紧浴巾,一再回想他和汤西卡一起在背后嘲笑她,拚命保持清醒,不准自己的理智被他吻得融化。
他感觉到了她的抗拒,终于放开她,「你想证明什么?」他粗哑著声音问,走向窗子,双手插进裤袋里,「我想证明我昨天晚上跟你讲的话是我的肺腑之言,我不是个随便的女人,我也不想和你发展任何关系,不管你怎么著我,我依旧是我,一个保守的乡下女孩,希望你不要再来逗我,我说得够清楚了吗?」
他摇头叹气。「我不相信你不要我。」
「你不信也得信。」
他凝视著她,日光不若以往的自信,他是不习惯被女人拒绝吧!在她面前跌一跤,爬起来就是了,皮肉无伤。他只要她的人,不要她的心,既然他没把她放在心上,他的心便完整无缺。她则不同,她对他付出了感情,拒绝他是为了原则问题,为了对自己的尊严有个交待,一旦离去,真正受伤难以痊愈的人是她。
他如果真的那么想要她,想到真能把他逼疯的地步,那么他该知道她要的是什么。
可是他绝口不说爱她,也未曾提过婚姻,可见她并没有重要到今他非卿不娶。排队等著取代汤西卡成为他枕边人的女人一定多如过江之鲫吧!据她所知,事务所里至少有两个女人希望获得老板的青睐。她们必定都乐于和汤西卡一样没有结婚就跳上他的床。
她办不到,她不是那种人,落伍也好、古板也罢,她还是坚持她的原则,否则她会愧对上帝,日夜难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