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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页

 

  「两分钟了,加油。」医生微笑。「这算好了,面积不大,颜色又浅,有的人要连续做四次疗程呢!」

  「会死人会死人会死人……」小美痛到口不择言。

  「放心,很安全,不会死。」医生冷笑。

  会,会被痛死!「费用我们照付,但是做到这里就可以了。」季藏锋擅自决定,他受不了了。



  她哭哭啼啼。「不行,不行啦,一定要除掉……」够勇敢,但——「还是只要帮我东宇那边除掉,其他就不用了,哇啊啊啊……」

  医生加快动作,像跟东字有仇,努力打去青痕。「可是只剩一边翅膀,不会很奇怪吗?既然有那个决心要除了,就一鼓作气除得乾乾净净,是不是?」

  「……」她没回嘴,已痛到无力讲话,

  「我们决定除掉半边就好,谢谢。」结果季藏锋作主,替崔美芝省去十多分钟的疼痛时光。

  「那好吧,不过费用要照算喔。」医生接受了。

  「呜……」受不了啦,她无助地把头一撇,脸埋进身边站著的季藏锋身前。



  季藏锋愣住,内心大感动,她主动向他寻求安慰让他欣喜若狂,立刻抱住她的头,保护性地搂在怀里。

  小美在他温热的身前哭,咬牙死忍皮肤的灼痛。

  「我想吃东西……」

  当季藏锋将痛到软脚的崔美芝搀出诊所,这是她说的第一句话。

  「肚子饿?」

  「嗯,刚生完孩子……不是,我是说我痛得像刚生过孩子,所以饿了。」连讲话都语无伦次了。

  他大笑。「怎么讲到生孩子?!」

  「维志写过生孩子的痛,和被火烧的等级一样,雷射就是被火烧的感觉啊,现在要吃很好吃的东西……」她呻吟。「很需要食物来安慰我……」泣。

  「好好好——」季藏锋扶她过马路。「想吃什么,我请你,去吃你最爱的晶华饭店的巧克力喷泉?」只要她高兴,再贵都行。

  「去SOGO百货,前面而已,」她指著前面,

  「SOGO?哪家餐厅?」

  「地下二楼的山崎。」

  「山崎?日本料理?」

  「面包店。」

  「面包店?!」

  「山崎的鸡蛋蒸糕,是这时候唯一能救我的东西,呜……」

  白白的,椭圆形,饱满的正中央,一个褐色微笑的太阳脸戳记,就是二十五块钱的鸡蛋蒸糕。真神奇,它顺利止住小美的眼泪。当她吃到第三块,那张苦瓜脸,会笑了,笑呵呵了。

  「嗯~~好吃啊~~赞!」

  季藏锋,侧身,托著脸,懒洋洋地欣赏她的吃相,见证鸡蛋蒸糕如何拯救哭泣的女人,并重展笑颜。

  「有这么好吃?」没包馅,也没华丽外表,如此平凡朴素相,怎有那么大威力?

  「吃看看。」掰一半给他。

  他咬一大口,咀嚼,然後……眼睛亮了些。闻闻蒸糕,又咬一口,方才一脸质疑,这下心悦诚服。

  「唔,很好吃!」大意外。平凡的蒸糕,人口满溢淡淡的奶香,口感松软微甜,伸手再拿,一口气连吃三个,还不腻。「等一下再去买。」他说。

  鸡蛋蒸糕收拾小美的眼泪,一并征服这个大男人。他吃过山珍海味,台北各大五星级饭店,怎么全败给二十五元有太阳笑脸的鸡蛋蒸糕?!

  坐在吵闹的百货公司美食区,旁桌的人不是点异国料理,就是台式西式热食,铁板烧啦,咖哩饭啦,星洲汤面啦,五颜六色堆满桌,只有他们这一桌最单调冷清。堆十多个鸡蛋蒸糕,十多个笑脸,衬著他们的笑脸。

  「我觉得这个鸡蛋蒸糕很适合伤心的人吃。」小美大口吃著,叨叨絮絮瞎聊著。「你觉不觉得,它尝起来,很温暖。淡淡、香香的,甜甜、软绵绵的,就算只是一个人吃,也会觉得很幸福。」

  「嗯……」认同。可是不知道是因为她还是真因为它,季藏锋竟也对这小蒸糕上瘾。「真的好吃,我没在这家面包店买过东西。每次经过都看见一堆人排队,就懒得进去,我最讨厌排队,为了吃东西排队,浪费时间。」他习惯跟餐厅订位,有准确的时间。

  「怎么会是浪费时间呢?」她捧著蒸糕,笑著说:「没人喜欢排队,但是假如有喜欢的人,为了买他喜欢吃的,再长的队伍我都排,排的时候一边想著他吃到了会有多高兴,就很快乐。」

  真的是恋爱狂!「但是为了喜欢的人,投入那么多心力,值得吗?」

  「嗯,值得。虽然失恋很多次,但是,恋爱真的太棒了。」她拿出皮包,抽出一张相片给他看。

  他看了,大惊。「这女的是谁?」黄皮肤,包子脸,毫无特色的短发,老上的衣著。

  「我啊。」小美指著自己的脸。

  「不可能。」

  「真的是我。」她笑嘻嘻地拿回相片,望著过去的自己。「十五岁的我。因为常常一个人在家,很寂寞,就喜欢买一堆甜食吃,把自己吃成了七十公斤的胖妞。」

  「和现在差太多了。」

  「嘿啊,十六岁,爱上我家附近图书馆的管理员,我暗恋他,就发誓要变成大美女,然後去告白。所以短短的三个月,戒吃甜食,努力节食,天天去晨跑,瘦到五十公斤,还卯起来吸收时尚杂志的美容讯息,学会怎么穿衣打扮,然後鼓起勇气跟他告白了。」

  「结果呢?」

  「结果他有女朋友。」

  他哈哈大笑。「那不是白忙一场?」

  「可是我变成大美女啦!」

  她弹了弹相片,怀念那段时光。「有时候发疯的爱上某个人,会逼自己变得更好。虽然被拒绝很伤心,可是事後想想,还是很值得。如果不是因为爱情,我到现在一定还是这么老土,不会想尽办法让自己更美,所以恋爱真的很棒……」

  季藏锋若有所思地瞧著她,同样疯狂迷过某人,也同样经历过失恋,她的想法和他天差地别。她赞赏爱情,他唾弃爱情,从小美身上,他学到宝贵的一课。

  「嗯,你说得对。」第一次,认同爱情的伟大和重要。这几天,他重新体会到恋爱的患得患失和带来的感动。

  小美问他:「我很好奇,你老实说,你到底有没有恋爱过?哪有人可以都不交女朋友?真的不想?还是没机会跟谁交往?」

  「既然你贡献你的丑照片娱乐我,那我也贡献一张。」他心情好,决定分享自己的秘密。他拿出皮夹,也抽出照片给她看。

  「你女朋友?」那是一张被撕过又黏好的照片,女子站在校园,穿白洋装,长相清秀。

  「是我初恋的女孩。」

  「哇,随身带著可见还是很喜欢她。」她心头蓦地有一点酸酸的。

  「我恨她。带著相片,是提醒自己曾经有多傻。」他孤傲的眼神,闪过一抹脆弱。「很久以前的事了,不过当时非常爱她,简直可以说为她疯狂。後来她爱上别人,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甚至,求过她……」他苦笑。「真没用……」

  小美瞠目结舌,难相信眼前严谨的男人,曾失控为爱低头恳求。竟感到心痛了,为他心痛。像他自尊这么强,那时一定很难受。

  她微笑,柔声道:「别这么说,我每次被抛弃,也会求啊求的,因为当时还很爱那个人,很爱的时候根本不会在乎自己的自尊,因为来不及想到自尊的问题嘛……」

  他苦笑,疲惫地抹抹脸。「後来把心力都放工作上,只有工作才是最实在的,付出多少,一定有成绩。不像爱情,无法预料爱著的那个人,会在什么时候突然离开,让你措手不及,不能掌控的感觉,太可怕了。」可是时间会抹平伤痕,然後爱又假著另个人的面目重现,撩拨人们。是崔美芝,让他又兴起爱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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