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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页

 

  岑晨弯下腰,笑得肚子都痛了。

  十年了,很多事情都改变了,就是赵风没变,正经的时候俊俏斯文,人见人爱;不过一旦笑起来,却只有一个辞儿可以形容——鬼附身。

  他说要练笑,练了十年,照样一笑就五官扭曲、狰狞似鬼。

  但她已经习惯了,现在看着他的笑脸,心头更加漾满甜蜜。



  「老公,不管你笑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你。」她亲吻着他迭成山峰的眉间。

  他紧皱的双眉瞬间松开,黑眸晶晶闪亮地望着她,双唇迫不及待覆上她的唇瓣。

  唇舌深深地交融,无数的柔情蜜意似流水般在两人间流窜、传递。

  岑晨低喃一声,娇躯更加偎进他怀中。

  赵风双手在她后背来回抚触着,每一个碰触都带着轻柔的、恍如春风一般的温情。

  「爹地、妈咪,你们为什么要亲亲?」不知几时,小女娃儿停下了嚎哭,好奇地看着亲成一团的父母。



  岑晨轻咳一声,娇颜羞如焰火。

  赵风一手搂住娇妻,一手牵起女儿,本想笑,却想起自己一笑又要吓着女儿,赶紧板起脸孔,回道:「爹地跟妈咪恩恩爱爱,自然是要亲亲啦!」

  「为什么要恩恩爱爱?」

  「因为我们是夫妻啊!」

  「为什么你们是夫妻?」

  「我们彼此喜欢,结了婚,就是夫妻啦。」

  「为什么要结婚?」

  天!岑晨昂首无言望向天花板,这就是小孩子的十万个为什么吗?亏得赵风好耐性,能跟女儿这样一问一答,却是……唉,其乐也融融、真是其乐也融融啊!

  【全书完】

  编注:敬请期待容蓉和徐文钦的爱情故事,花蝶系列【倒楣姊妹花】完结篇《爱情大骗子》。

  后记

  话说大年初一,妮子在牌桌上大胜一场后,快乐地与友人同赴餐厅庆祝。

  饭吃到一半,忽然听见隔壁桌传来尖锐笑骂声,好奇回望,看见一对男女,男人正高谈阔论报纸骗人,说台湾有健保,上医院只要交个挂号费,哪还有可能出现那种没钱就医,拖到癌末才恳求社会大众救助的病患,分明是想骗钱。

  紧接着女人笑骂:还有一堆白痴作者专写女主角为了救父、救母而卖身做情妇,或做酒店小姐的故事呢!我每次看到那种故事都想撕书……

  于是,就有了这个故事的诞生。妮子打算做一回白痴作者。

  而这个女主角……我想没人比我更有资格写。

  我们家老二就是红斑狼疮的患者,三年前严重发作,瘫痪在床,医生建谖做血浆置换术,我们做了,但后来申请健保却没过。

  健保并非大小皆保,也非万灵丹,很多治疗与药物都得自费;当然,我也承认,家有重大伤病者,因为有了健保,负担确实可以减少很多。

  可只是减少,并非没有。在台湾甚至有人穷到连健保费都交不起,所以请不要把别人的伤痛拿来当笑话谈。

  好了,回来说这个故事。

  很多人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我本来也这么认为,直到过年一场同学会(今年过年好忙,忙着写稿、打麻将、到庙里拜拜安太岁、到处拜年、开同学会……那些同学平时都在天南地北,美国、法国、加拿大……不到过年不会回台湾团聚)。

  有时候我会想,中国人如果没有那种过年就要回家乡团聚的坚强信念,很多老同学、老朋友一定是分离后就各散东西,说不定一辈子都不会再相见。

  感谢春节吧!

  今年我生平第一回见识到什么叫订制品。一个老同学,嫁得挺不错,生完孩子,她公公去巴黎订了个包包当礼物送她。

  我问她是什么牌子,她说不是什么有名的品牌,包包样式很简单,但瞧起来就是很舒服,角落里绣了她的名字,另一边还有制作者的名字。她说这是制作者对于包包的负责与骄傲。

  我问她,那制作者是哪一位有名的大师?

  她说不是什么出名的大师,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工匠。

  包包从订制到拿货要半年,因为皮革要经过特殊处理。

  我感觉好像掉进一个异世界里,现在名牌满天飞,打开报纸,三天两头就可以看到某精品店、某名牌旗舰店开幕了。

  买名牌只要上百货公司走一遭,什么贵气的东西买不到?

  这年头还有人会专门去订制物品吗?尤其牌子不是很有名,价格也不比名牌包便宜,要十来万。

  我问她,怎么不直接去名牌旗舰店买?有现货,东西好,又有名。

  她指着自己的包包说,这比较合手感,而且实用。

  她的话让我脑子里轰然一响,我出身平凡,不慕名牌、也买不起名牌,但写故事,各种职业都要写,总也会牵扯上豪门。

  但我毕竟不曾入过豪门,写起有钱人的生活总是只入皮毛,不到骨髓。

  我的所谓豪门知识来自于报章杂志,哪些影星、主播、名模嫁入豪门,用了什么?代言什么?现在流行什么?

  可报纸写的就是豪门的全部了吗?我没有思考过。

  与老同学一番对话让我陷入深思。

  豪门,什么是豪门?一个豪门要的是最有名、最奢华的东西;还是仅合适于自己,却不一定有名的物品?

  于是,出现了容家这个不一样的豪门。

  当然,这也不能代表全天下的豪门。世界豪门千万,各有不同面貌,谁能说自己就一定对,别人就一定错呢?

  只是提出一点不一样的豪门面貌让大家瞧瞧,我是开了眼界,但也许有人早就知道:反正故事写完,我很开心。

  除了在砍赵钰戏分时,我原先写了很多他背着弟弟偷交男朋友的故事,去PUB找一夜情被弟弟捉住,糗到不行;写他最后跟他们家亲爱的甜蜜蜜……写太多了,最后砍起来居然有一万五千多字。

  当时写得好兴奋,常不自觉地想到西洋古董洋果子店的蛋糕师傅,号称魔性同性恋的小野。

  不要问我为什么会想到小野,就是会想到嘛!虽然赵钰在个性、外貌各方面都大异于小野,但……他就是会让我想到小野,一想起来,手就停不下来,不停地写写写,最后就是砍得心好痛。

  可我一定要砍,不砍,他会成为故事里最抢眼的角色,而他偏偏不是这个故事的主角,配角注定要被牺牲,我只能在心里给他一个美满的结局。

  至于在巴黎踩到黄金那一段,那是我亲身的痛苦经验。

  在写小说前我做过很多工作,领队、房屋仲介、行政助理、秘书、保险经纪、门市业务、电访员、户政资料输入(那是政府初始准备将各部门电脑化,但部门内人手不足以将累积数十年的资料全部建档,于是发包民间,我有幸成为其中一员,不过那工作挺无聊的,就是不停地打字打字再打字……打得眼睛都快瞎掉了)。

  做领队最大的好处就是出国跟团不必花钱,当然,买自己的东西是要花钱的。初写小说的时候我偶尔还兼着做领队,但这五、六年都没做了,太多事情要忙,没有时间了。

  我第一次带团出国是去印尼,最不顺的是去美国,准备好要去的前一个月,户政事务所发来通知,我的身分证号码与人重复,而那个人比我早生一天,所以我得去换身分证。好吧,身分证换,护照呢?当然也得换,然后签证要重新申请,信用卡、邮局、银行、保险……所有的资料我都得要去变更。最后,当然我没有去成美国,因为时间赶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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