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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头搔更短 陈毓华

  序是这么难的东西,如果能像声控灯,拍拍拍,三下,灵感源源不绝,那有多好。

  写完稿子,回到爬虫类生活,都忘记今天是三八妇女节了。

  不过这节日对我来说很多年都没啥用处。



  既不像情人节有巧克力可拗,不像清明节有假一天,不像母亲节有优越感,不像端午有粽子吃,中秋有月饼,只是一个空壳在那里,又不是三八的个性……一点都三八不起来捏,真是哀怨。

  其实哀怨的不是上面那些,是在脑袋空空的时候还要写序,完全没有人道可言啊!

  真的不知道会把神气写成这样(不负责任的说法),搔搔头,真的拿这群恶魔党没法度了,剩下最后一只饭桶恶魔,还很有得脑筋伤呢。

  一年又始。

  本来以为这是今年第二本书了,结果,算法错误,这是第一本,所以捏……未来,还有五本书要打拚,(乱没志气的小蚂蚁目标与去年一样)丝毫没有进步,永远追着钱伯跑的人……

  好啦,我努力就是了~~自言自语去远的大头华。



  第一章

  朝代换来换去,坐在皇位上的人上上下下,龙椅不知道坐坏了几把。

  小百姓不管天子谁换了谁,要的是几年安稳的大米饭吃,不过这么简单的愿望通常满难达成的。

  太平盛世也就那么一眨眼,皇帝老儿已经把心思放到倾国倾城的美女身上,一心想着要长生不老,和美人儿共效于飞,至于枯燥乏味的朝政随手丢给了小人。

  这还不算什么,哪个朝代没有昏君?没有奸臣?了不起那个谁谁谁揭竿起义,热血沸腾一番再换个皇帝上去,几千万年来,都这么过去的……

  不过,世道这么坏的,也是少见。

  先是蝗虫来,啃光了大部分的农作物。

  这不打紧,接着,瘟疫也来了,到处是死人,活着的人哭到没了眼泪,因为死人太多,眼泪还没擦干,身边的人又一个个倒下了。

  土地埋不下了人,还有力气的人把尸体聚在一起放火烧了,冲天的臭气,直冲云斗。

  不过那又怎样,云依旧是云,并不会因为小百姓的怨气变成面包。

  黄河也在这节骨眼来凑热闹,浊黄的水冲溃破破烂烂的堤防,席卷肥沃的田地,人民遮风避雨的屋宅也跟着去了,管他牛羊猪狗……都带走了。

  天高皇帝远,黄河怎么淹也不可能淹到大官们的跟前去,官官依旧睁眼闭眼,依旧华服美食婢女成群。

  自古以来上梁不正下梁歪,皇帝都不管他多娇江山了,他们只是拿人俸禄的更没道理辛苦。

  你家死人谁叫你只是个无权无势混饭吃的小百姓?!

  死了活该!

  绝望的小百姓剥树皮、挖泥屑、啃草根,卖儿卖女也没人要,因为大家都一样凄惨。

  还有剩余力气的携家带眷的跑了,良民变成了窃盗抢匪,跑不动的,捱一天算一天。

  这是个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年代。

  老天不睁眼。

  对这一切,他都没感觉。

  生下来就是魔。

  没有人告诉他什么是对错,什么叫是非,活了多久?不记得了。

  一有了知觉,就是这副样子。

  中间,或者懵懵懂懂的睡上一觉,千百年弹指过去,或者到处游荡,管他人间又换了谁当家?!

  国将亡,妖孽出。

  其实,不管太平盛世,还是兵燹战乱,妖魔鬼怪都在的。

  妖魔精怪都住在人类黑暗的心中。

  盛夏。

  魃旱嫌人过的还不够惨,也来凑一脚。

  炎溽的暑气把本来就张扬疫病散布的更快又远,大地干渴的裂开了嘴。

  无计可施的小百姓把原来留着隔年播种的种子放进了绝望的肚皮,未来是一片绝望。

  他讨厌天上那颗火焰焰的大球。

  他不喜欢流汗。

  也许该来场清凉的雪,灭一灭火。

  想归想,讨厌日头的他一脚踩在横枝上,长腿一脚垂放的放荡着,洁白的腿跟趾头妖魅的像一点白雪。

  很老的树了,不知道有几百年的树龄,巨大的树荫替他遮蔽炙阳,偶尔还能拂来一点凉意。

  他有双美丽得不象话的双眸,眼中没有一点悲怜;对天地万物,对凄苦吶喊的众生。

  有只蚂蚁迷路了,转啊转的爬近,触须嗅了嗅他的指头,竟然想攀着他的指往上走。

  他想也不想的按下,蚂蚁瞬间变成微弱的黑点,黏在粗糙的树缝中,再也不会动了。

  在他眼中,人类跟蚂蚁没有什么差别,就算怎么改朝换代,也不过是权力斗争的轮流,对一个不知道活了多久的魔而言,那简直是无聊透顶的游戏。

  长长的打了个哈欠。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空气中清楚的传来小儿的朗读声,幼稚的声音软甜细腻,像好吃的甜柿子。

  他掏掏耳,并不想理会。

  不过,幼绵绵的读书声很有毅力的从老树下的小茅屋窗口继续传诵出来,一而再,再而三,怎么反复背诵都不厌烦。

  吵。

  跳下树干,他轻飘飘的动作没有丝毫改变,直抵茅屋窗口处光洁的脚才顿了下,停止去势,落地无声。

  小屋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绑着小辫的小女童吃力的弯着腰,声音就是从她看不见的脸发出来的。

  「……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哎呀,糟糕,水没了啊!」

  听她喊了声糟,弯得像虾米的身子蹦地弹跳起来,一张被墨汁抹的到处都是的大花脸,小手拎着一根比她五指还要粗大的毛笔。

  笔端已秃,她小心翼翼的捧着砚台,走了两步,这才想到要把毛笔先放下,手忙脚乱一阵,才双手捧着宝贝似的砚台往外走。

  简陋的小桌根本称不上桌子,只是一块大木头,不平整的上头有张描红的宣纸。

  那张描红纸意外的干净,除了先生写的红字,用墨笔描出来的字体一笔一划竟出奇的端正。

  他不识字,却也看得出来那不知道才几岁的娃娃,居然能描出这么工整的字来。

  「咦,大叔,你在我家门前做什么啊?」重新在砚台上注了水的小女孩捧着用了很久快见底的砚台,还要分神注意陌生人。

  难得一见的外人。

  她看得到他?

  他撇嘴。大叔?也罢,叫他祖爷爷也成。

  「大叔,你没地方去吗?」她有双叫人怜惜的大眼,只可惜,注定了是早夭的命!

  听爹娘说了,世道不好,到处是苦命人。

  他们家命不苦,因为一家人还能守在一块。

  「外面好热,你不要一直晒,娘说这样容易头晕。」

  可是,大叔好可怜,长长的腿没有一块布可以遮,身上的布料也少得可怜,虽然她身上的衣服都是娘的补丁,该遮的地方却都遮得好好的,比他好多了。

  将心比心,她举动瘦瘦的短腿把砚台捧进去放好又跑出来,这次主动去牵他的指头。

  没错,她的小手整个打开也只能容纳他两根指头。

  他只要随便一个动作就能把蚂蚁似的小娃娃甩到天边去,不过,看在她不畏不惧,还能看见他的份上就瞧瞧她想做什么。

  即使她的小手都是墨汁。

  通常,只有他选择要不要被看见,这回,倒是挺希奇的。

  进了茅屋,一大一小互相对看。

  「妳爹娘呢?」冷淡的抽出手指。一路行来,十室九空,把孩子丢弃自己跑掉的父母更是司空见惯。

  「娘到隔壁村借粮,爹吩咐我要好好看家默字,也出门去了。」看见大叔肯开口,她乐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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