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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是敏儿干的好事。曲笛暗猜,也就只有曲敏儿那自小承受御教坊的教导,一举一动无不媚态尽显的奇女子,才能迷得这以迂腐出名的柳怀犀欢快送走前未婚妻。

  只是……这未免太委屈曲敏儿了。

  丁叮又和柳怀犀互道几句珍重,便与曲笛相偕离开柳家。

  这一踏出柳家大门,丁叮两只纤细的手指又「亲密」地爬上了曲笛的耳朵。



  「你老实招来,你到底对柳公子干了什么好事?」

  「天地良心,我真的什么也没做啊!」

  「你骗得了天下人,骗得了师姊我吗?别忘了,我几乎是看着你长大的,你一翘屁股,我就知道你干了什么坏事。」

  「真的与我无关。」他长叹一声。「罢了,我带妳去见一个人。」

  「谁?」

  「到了天宝坊妳就知道了。」



  就这样,曲笛带着丁叮回到了那个他曾说过短时间,起码一、两年内都不会回去的地方,见到了曲敏儿。

  是女人都重视自己的容貌,哪怕是从小就在山林里长大,于世事所知无多的丁叮也晓得,容貌于女子那是仅次于贞节的东西。

  她打懂事以来,也听过不少丁还的知交好友夸她漂亮、可爱,对自己的容貌当然也有几分自信。

  但见了曲敏儿后,她才真正体会什么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姿。

  曲敏儿不止是容貌生得好,姿态、举止、言谈,莫不充满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媚态。她的一个眼神,连身为女子的丁叮都觉心颤神摇,完全无法想象,一个女人怎么可以美到这种程度。

  「曲敏儿,天宝坊主人。」曲笛为丁叮和曲敏儿做介绍。

  曲敏儿瞋目、摇头、轻笑,三个动作,三种媚态,一身上下,真只有一个「美」字可以形容。

  「是天宝坊半个主人,大哥,别忘了,这天宝坊有一半是你的。」她喊曲笛大哥,显示了她对曲笛没有异心。「还有这位……是我未来的嫂子吧?」她笑嘻嘻地,明媚中又带三分调皮。

  曲笛深深地望了她一眼,她要做他的妹妹吗?比朋友更亲近的一层关系。也好,对于天下的万事万物,能引起他执着的很少,目前丁叮是唯一的。但他不在乎多个妹妹,反正他从来也没有兄弟姊妹,奢享一下亲情也无所谓。

  「丁叮,我的师姊兼亲亲好娘子。」说着,他在丁叮颊上偷香一下,惹得她又伸出双指拿他耳朵出气。「要死了,大庭广众之下你也敢做这种事,要不要脸?」

  「这夫妻相亲,天经地义,有什么丢脸的?」他的脸皮可比城墙厚了。

  「哼!」丁叮懒得跟他说,转向曲敏儿。「妹妹……我叫妳妹妹,妳不介意吧?」

  「我很高兴有个大嫂呢!」

  「我也很喜欢妹妹妳呢!没看过妳,不知何谓绝色佳人,妹妹,妳真的好漂亮。」丁叮诚心地称赞她。

  曲敏儿尽管心底对曲笛有着万般不舍,但听得丁叮这诚挚话语,心里也是愉悦的。

  「姊姊太夸奖我了。姊姊才是英姿飒爽、令人心仪的女中豪杰呢!」她的一言行温和若春风、举止坦荡而潇洒,难怪曲笛为她痴迷。

  「得了,妳们两个别一个夸过来、一个赞过去。」曲笛插口道:「敏儿,那柳怀犀是不是对妳有意思?」他直接点出了柳怀犀欢快与丁叮解除婚约的原因。

  丁叮恍然大悟。

  曲敏儿娇媚一笑,她是为了成全曲笛与丁叮,才特意诱惑了一下柳怀犀,想不到那书呆子这么不禁勾引,她一记媚眼,他魂儿都飞了,连自己还有个未婚妻都忘了。果然,天下男儿皆薄幸,曲笛例外。

  「他有意思是他家的事,与我何干?大哥、大嫂既然来了,也快午时啦!不如留下来一起吃顿饭吧,我让下人多准备些饭菜。」

  「顺便带一瓶西域来的葡萄酒让妳大嫂尝尝鲜。」曲笛说,同时从怀里掏出一本薄皮册子扔给她。「把这玩意儿印个几千份,然后想办法流通到市面上去。」

  「知道了。」曲敏儿接了书,欢快地跑出去准备午膳。

  厅里终于只剩下两个人,丁叮一直望着曲敏儿离去的背影,良久,低喟口气。「她喜欢你。」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曲笛知道丁叮所指何人。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他只有一颗心,只能爱一个人。

  但丁叮却不禁为曲敏儿感到心疼,她特意装开朗、特意为了成全他们去引诱柳怀犀,她做那么多事,全是为了曲笛。

  「她是个很好的女子,她可以帮你很多,而那些是我所不及的。」丁叮看得出来,曲敏儿爱曲笛爱到愿意为他舍去生命。

  「师姊,妳应该换个方向想,像敏儿这样惊世绝艳的女子,理该拥有一份专属于她的感情,让她与别人共享一份情,那是对她的一种亵渎。况且,妳认为没有妳打小教我读书识字、习武练功,我能成就今日的功业吗?爱情没有谁帮谁多的道理,要计量到利益,那就不算真爱了。」

  她偏着头想了很久。「你说得有道理,但愿日后敏儿能找到一个真心诚意只对她好的男子。」

  「她会的。」

  「对了,你刚才让敏儿印的是什么东西?」

  「吸血大法。」

  「什么?」她大叫。「你让她将这魔功印上数千份,流通市面,天哪!你知道这会害死多少人吗?」

  他耸耸肩。「也许几百、也许上千。但我可以保证,经此一次,吸血大法将永不复存,再也不会有人因它而受害了。相比之下,这样的牺牲是值得的。」

  「不可能,这魔功太吸引人,三、五年就可以造就一名顶尖高手,那是任何武林人士都克制不了的诱惑,所以才会闹得江湖数百年来腥风血雨,爹爹为了毁灭它,穷尽一生之力都没有做到,如今你妄想以一人之力阻止?太困难了。」

  「谁说我要自己干了?妳不觉得岳父的做事方法太迂腐了吗?这吸血大法要大成,至少得牺牲千名青壮的精血方能达到,所以自有此功以来,鲜少有人大成过,皆因练功初期就杀戮太甚,被武林同道诛灭了。偶有一、两人侥幸练成,也会被各大派合力诛杀,但那又会让各大派实力大减,以致此功再落不轨人士手中,如此反复数百年下来,江湖死伤者众,却仍对此功无能为力。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们就没有一个人想过,千名青壮对于国家是何等重要的存在?那代表一千个有力兵士、一千个可以生产出大量粮食的农夫,甚至这一千人中也许可以出一个状元、一个将军。倘若太多人因贪念而习练此功,则国本必遭动摇,这朝廷还会不加以管制吗?哪怕让一人练成魔功,朝廷派下十万大军清剿,十万枝利箭齐发,天上的神仙都可以射下来一个,又何惧那练成魔功的恶人?再则,朝廷对此魔功一旦有了忌惮,必令各地官府严加戒备,全国上下一起防卫,岂非比小小动员一个江湖人士更有力量,更能防堵此功流传?」

  「但是江湖人一向不太与官府中人有所来往啊!」

  「我非江湖人,况且,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按他的想法,此魔功一面世,天下心怀贪念者必暴露无遗,包括昔年火焚白云庄者。到时再让朝廷派大军去镇压,不费他半分力气,得报大仇,又能消灭吸血大法,何乐而不为?「况且师姊也不希望我只身一人,为了一本书去跟人杀得血糊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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