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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试作完,两位警官在程序上仍没有放松。他们不停地问话:我有没看到那个男人的脸,说说他开哪种车,诸如此类;同时我的车、整栋建筑、建筑旁的空地都被彻底搜索过,直到他们确定找不到湿衣物才终于结束问话,甚至没有告诉我不准出城。

  我知道妮可在近距离被枪杀,因为我看到那个男的站在她身边。由于她倒在车旁,车又在停车场另一头,外面下着雨,而我是现场唯一没有淋湿的人,所以证明我没有跑到外面冒雨干下这件案子,所以他们到处找湿衣物,好确认我没有换过衣服。除了前门在警方进来的时候弄湿了一点,到处都没有水渍,整个后门都是干的。我的手机在车子下面,萤幕上明显地有着报案电话的头两个号码,证明我的确打算报警。总而言之,他们找到的证据符合我说的话,这绝对是件好事。

  我奔向洗手间,解决了压抑已久的问题,洗了手。我手上擦伤的地方很痛,所以我到办公室拿出急救箱,先在伤口上涂了点抗菌软膏,再用特大号OK绷贴起来。

  我考虑要不要打电话给我妈,万一有人在警用频道上听到什么消息打电话给她,那她跟我爸一定会被吓死,但仔细想想,还是先去问一下警官比较好。我走到办公室门口四下看了看,他们都在忙,我就没有打扰了。



  说真的,我快瘫了。我累死了。雨一直下个不停,雨声让我觉得更累,外面闪个不停的光让我头痛。那些警察看起来也很累了,虽然穿着雨衣还是淋得惨兮兮的。看来,我能帮上的最大的忙就是煮咖啡。哪个警察不爱咖啡呢?

  我喜欢加味咖啡,办公室里总有很多种供我享用,可是经验告诉我,男人在咖啡这件事上没什么冒险精神,至少南方硬汉是这样。西雅图的男人可能对巧克力杏仁咖啡或木莓巧克力咖啡司空见惯,可是南方男人希望咖啡喝起来就像咖啡,没有其他味道。我正好有适合那些Y染色体的好东西,香醇顺口的早餐用咖啡,我从柜子里拿出存货,舀出来放到滤纸上。我加了一点盐减低咖啡的天然苦味,再加上一小匙巧克力杏仁粉。这样的量他们尝不出来,但咖啡会显得格外醇厚。

  我的咖啡机是有两个壶的机种,只要两分钟就可以煮出满满一壶。不,我没有计过时,但我要是在煮咖啡的时候去上厕所,等我出来咖啡也好了,也就实在有够快。

  我把一个壶放在喷嘴下面,用另外一个壶倒水进去。趁咖啡在煮的时候,我找出塑胶咖啡杯、奶油球、糖包、红色的塑胶搅拌棒,把这些东西摆在咖啡机旁。

  傅警官很快就循着香气来到我的办公室,他一进来锐利的眼光就注意到咖啡机。

  「我刚煮好一壶咖啡,」我边说边端起自己的杯子啜了一口,我的杯子是活泼的鲜黄色,杯口上印着一圈紫色的字:「原谅你的敌人:他们会因而困惑到发狂」。塑胶杯会吃口红,所以我一向只用真正的陶杯,并不是说我当时有涂口红,但这不是重点。「你想要喝一点吗?」



  「猫有尾巴吗?」他说着往咖啡壶走去。

  「要看那是不是海曼岛猫。」

  「不是。」

  「那么,是啊,猫有尾巴。除去发生过意外的倒楣猫。」

  他笑着倒了咖啡。警察一定是用心电感应彼此通知附近有刚煮好的咖啡,因为不消几分钟,所有人民保母,不管是穿制服的或便衣的都来了。我把第一壶咖啡放到顶上的保温板上,开始煮第二壶。很快我就又换了一次壶,开始煮第三壶。

  煮咖啡让我有事可忙,也略微减轻那些警察今晚的辛苦。甚至连我自己都喝了第二杯,反正我是没办法睡了。

  我问马警官可不可以打电话给我妈,他没说不准,只说如果我能多等一下他会很感激,因为他很了解母亲的天性,她一定会立刻冲过来,而他想先把犯罪现场处理好。既然他这样了解母亲,我只好坐在办公桌后面喝着咖啡,尽力阻止不时涌上来的颤抖。

  我其实应该不顾一切打电话给我妈,让她赶过来照顾我。这一夜已经够惨了,是吧?唉,谁知更惨的还在后面呢。

  第三章

  我早该想到他一定会出现。他到底是警局的队长,而我们这种只有六万多居民的小地方可不会每天发生谋杀案。搞不好所有值班的警员都来了,甚至连没值班的都来了一大堆。

  我还没看到人就先听到他的声音,就算过了两年我还是认得出那低沉的音色,些微的铿锵有调听得出不是一辈子都住在南方的人。上一次见到他是两年前,我看着他的后脑远去,甚至没有回头说声「祝你一切顺利」。我还是有那种整个心飘起来的感觉,就像坐云霄飞车从急速弯道冲下来。都过了该死的两年──我依然心跳加速。

  幸好,听见他声音的时候我在办公室里,他在门外跟一群警察说话,所以在见到他之前我还有一点时间准备。

  没错,我们交往过,白怀德队长跟我。两年前我们约会过──准确说来,三次。他是最近才升上队长的,不超过一年吧,当时他还是组长。

  不知大家有没有那种经验,当你认识某个人,全身的直觉、所有的荷尔蒙都猛然惊醒,对着耳边偷偷说:「噢,我的天,就是他,他就是真命天子,赶快逮住他,现在就上!」从第一次见面打招呼的时候,我就有这种感觉。我们之间的化学作用实在不可思议。从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他母亲介绍我们认识的,她那时是好美力的会员──只要看到他,我的心就会小鹿乱撞,也许他的小鹿没有乱撞吧,可是他看我的专注神情,就是男人看到非常、非常想要的东西(可能是女人或宽萤幕电浆电视)时的眼神,我们之间急速升高的感觉,让我觉得有点像被电到。

  现在回想起来,我很肯定虫子飞进捕蚊灯的时候,一定也有类似的感觉。

  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在骚乱的期盼中度过。我们第一次接吻就充满爆炸性。我没有在第一次约会就跟他上床是因为(一)那实在太随便,(二)我没有吃避孕药。我不想这么说,但原因(一)比原因(二)作用更大,因为我躁动的荷尔蒙早就全在尖叫:「没错!我就是要他的孩子!」

  愚蠢的荷尔蒙。它们至少该稍微等一下,看看事情的发展,再来跳求偶之舞。

  我们的第二次约会就更火辣了。接吻变成彼此上下其手,两个人的衣服几乎都脱光了。我喊停的原因请见上述原因(二),虽然他有保险套。但我不信任保险套,因为我跟杰森还是未婚夫妻的时候有一次套子竟然裂开,害我胆战心惊地等了两个星期,直到大姨妈如期到访。我的结婚礼服已经做好最后修改,要是我的肚子开始变大,老妈一定会把我轰死。通常我不太担心挨老妈的轰炸,因为她一定可以把一切都搞定,可是策划那么盛大的婚礼,会让神经最坚强的女人也抓狂。

  所以,我是不用保险套的。偶尔用也只是拿来玩而已,大家都知道我在说啥啦。我诚心诚意打算从那次的经期一过就开始吃避孕药,因为我可以预见赤裸裸的白怀德会在我的未来占很大、「很大」的一部分。我只希望撑得够久,让避孕药有时间发挥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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