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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页

 

  电视被转到生活频道。

  他很不高兴地看了看电视,然后看着我。「你坐在我的椅子上。」

  「可是台灯在这里,我需要光线。」

  「我们之前就说过了,这是我的椅子。」他不怀好意地逼近我。



  「要是你弄痛我的手,我会——」我大声尖叫着被他一把抱起来,他在椅子上坐下,把我放在腿上。

  「这样,」他用鼻子抵着我的颈背说。「我们就都坐到这张椅子了。遥控器呢?」

  还藏在我的吊带里,这一定是天意,注定要一直藏下去。我右手抓着笔记本和笔,努力不被脖子上发生的事影响。至少我现在很安全,刚刚才在厨房里战过一回,我想他也不可能这么快又来。「就在附近啊,」我认真四下寻找着。「会不会掉到椅垫后面了?」

  他当然非去翻翻看不可,于是把我从腿上赶下来,站起身检查椅垫下面。他整张椅子都找遍了,甚至把椅子翻过来看看遥控器会不会自己掉出来。他锐利地盯着我。「百丽,遥控器呢?」

  「刚才还在那里啊!」我恼怒地说。「真的啦!」这次我也没说谎。他把我赶下来之前遥控器都在那里。

  真不幸,他是个警察,很清楚哪里可以藏东西。他的视线落在我的吊带上。「快交出来,你这个小坏蛋。」



  「坏蛋?」我开始向后退。「我还以为我柔弱又娇滴滴呢!」

  「我可没说你柔弱。」他逼近过来,我拔腿就跑。

  其实我跑得很快,可是他的腿比较长,而且我的凉鞋抓地力不够,于是追逐战很快落幕

  。我格格笑着被他用一只手臂拦腰抱住,从藏匿处起出遥控器。

  不用说,他想看棒球赛,我对棒球没兴趣。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棒球赛都没有啦啦队表演,所以我从来都搞不懂棒球是怎么回事。我看得懂足球跟篮球,但棒球可能是种自以为了不起的运动,我一点都不想跟它关系。但我还是跟他一起挤在扶手椅里,他看比赛的时候

  ,我就窝在他腿上写我的清单,偶尔他会看到清单上一些他有意见的项目而哼哼一、两声,除此之外我们都专心做各自的事。

  清单写完我就开始无聊了,这场蠢比赛到底有完没完啊?我困了。他的肩膀就在边上,手臂刚好撑着我的背,所以我乾脆蜷成一团睡了起来。

  他抱我上楼的时候我醒过来。楼下的灯已经熄了,我猜该是上床时间了。「我今晚想淋浴,」我打了个呵欠,「而且还要换绷带。」

  「我知道,洗澡前我会先把东西准备好。」

  他准备好新的绷带和纱布垫,接着小心翼翼地剪断绷带解开层层包扎,直接黏在伤口缝线上的纱布垫出现了——那确实是整个黏在上面。我轻轻拉了一下,决定先进淋浴间,让水流把纱布从伤口上冲开。

  【本段不纯洁的描写已删减,万分抱歉】

  「不要嘟着嘴,」他说,洗完澡后我坐在梳妆台的椅子上让他帮我重新包扎,他现在理智多了。「我就爱你无力抗拒的样子。」

  「我会努力改掉,」我低声抱怨。「很快、立刻改掉。」

  【本段不纯洁的描写已删减,万分抱歉】

  可怜的马警官,我都忘记他了,我跟怀德在家逍遥的时候他还在加班。怀德刚上床在我身边躺下,电话就响了;第一下铃声都没响完他就一把抓起话筒。「我是白怀德。你拿到了?」他看我一眼。「皮笃恩。有没有印象?」

  我脑中突然闪过一个人影,一个大约六尺高的大块头,全身都是毛。「我记得,」我说。「需要除毛的那个。」

  「你看到的人会不会就是他?」

  我的空间视觉能力很好,立刻想像皮笃恩站在妮可的车边上,跟我看到的人做个比较。「我没办法认出他的脸,可是体型差不多。大约六尺高,有点超重。感觉起来很严厉,脾气不太好的样子。」我会记得是因为他曾经为了重量训练的器械而跟一位长期会员发生争执。他是个了不得的大忙人,没时间等别人做完一轮。

  「这样就够了,我们明天就去找他。」怀德说。「老马,尽量先睡一下吧。」

  「为什么不今天晚上就去逮住这位皮先生?」我有点懊恼地问。他们搞不好已经找到杀死妮可又枪伤我的人,竟然不立刻去逮捕他?

  「我们不能就这样去逮捕他,」怀德一边解释,一边熄灯钻进被窝里。「我们没有可信的动机,所以法官不会签发逮捕状。我们会先找他谈,试着突破心防。查案就是这么回事,宝贝,得跟人家用谈的。」

  「他刚好可以趁这段时间跑来枪杀天真无邪又娇滴滴的我。这怎么对?」

  他呛笑着揉揉我的头发,抱着我贴在他身上。「我可没说过你天真无邪。」

  我戳他腰侧。「想想看,」我故作期盼地说。「明天这时候我就睡在自己床上了。」

  「可惜不会。」

  「为什么?」

  他又轻笑了一声。「因为这位娇娇女还不能自己穿衣服啊。」

  第十七章

  第二天早上我可以忍着痛多移动手臂一些。怀德在楼下弄早餐的时候,我刷牙梳头,而且还穿好一部分衣服,好让他看看我的能耐。我的衣服挂在衣橱里,紧靠着他的衣服,看到我们的衣服这样挂在一起,我心里不住骚动。他昨天晚上把行李拿上来的时候一定顺便整理好了,因为我知道不是我整理的。我到处找内裤,终于发现它们收在一个抽屉里,放得整整齐齐,不输我自己整理的,绝非我想像中那样乱成一团。这个男人有些深度。

  我打开其他抽屉,看他怎样整理自己的内衣,果然一切都很整齐。他的T恤摺好叠在一起,四角裤也都摺起来,袜子一双双整理好卷在一起。他的内衣都很正常,没有搞怪的东西,就是一般正常男人常有的那些。因为两个虚荣鬼在一起,最后一定会把时间都用来照镜子,至少得有一个人正常吧。

  我承认自己有点虚荣,一点点而已啦,我已经不像少女时代那么严重了,我想长大以后我反而对自己的外表比较有信心。很奇怪,对吧?我十六岁的时候,虽然身材和容貌都是最佳状况,但每天还是耗上好几个小时弄头发跟化妆,衣服一套又一套地换,因为不确定自己够不够漂亮。现在到了三十岁,虽然知道自己不像十六岁那样青春无敌,但反而自在许多,即使现在要维持肌肤水嫩要花上好大功夫,而且必须疯狂运动才能维持体重。偶尔需要出入正式场合或重要约会的时候,我还是会花不少时间打理头发跟化妆,可是大部分时间我都不费那个事,一点睫毛膏加上淡淡的唇蜜就足够了。

  我还是很爱衣服,还是可以穿遍每一件衣服找出完美的搭配。而且有时候我会无法决定该穿什么颜色的内衣。到底该穿蓝色还是粉红色?红色或黑色?白色说不定也很赞?

  今天就是这样。我得先决定要穿什么衣服,因为外衣会决定内衣的颜色。白长裤绝不能配黑内裤对吧?我今天心情很缤纷,于是拿出水蓝色短裤配上粉红色小背心。顺便一提,我的上衣是宽肩带的,因为我无法忍受露肩带的造型,简直俗爆了。总之,粉红色背心让我完全无法穿深色内衣,所以一定要是浅色系。粉红色是想当然耳的选择,可是又太理所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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