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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易飞。」刚才过来帮龙易飞开门,现正在玄关处准备锁门的方秀媚暗暗咬牙,早知这小子不安好心眼,她还引狼入室。不过现在要插手,只怕辛欣和龙易飞的大好姻缘就被她破坏了。俗话说,宁毁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嘛!这种坏人是做不得的,但让她眼睁睁地看着辛欣送羊入狼口,这……可恶,她就先避这一回,改天找到机会非好好修理龙易飞一顿不可。

  她悄悄地退出公寓,锁上大门,今晚干脆去找龙易扬,省得在家里看大野狼啃吃小红帽,她又插不上手,白白生气。

  龙易飞听到锁门的声音,笑得更开心了。「欣儿,妳不必担心吓到我,来此之前,我想过很多,我是真的喜欢妳,没理由怕妳的,妳尽管脱,不必有顾虑。」

  「嗯……」她迟疑了一下。「真的不怕?」



  「保证不怕。」

  「那我脱了。」说是这么说,她却迟迟没有动手,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别人怕她、嫌她都没关系,反正她也不认识他们,何必在乎他们的反应?但若吓着了龙易飞,她铁定生不如死。

  「还是我来帮妳脱吧!」闺房为妻宽衣解带,更具风情。

  「啊!」当他的手碰上她的衣领,反而是她吓了一跳。

  「怎么了?」他一手抚着她的脸颊,一手顺着她的背脊来回按摩着,以舒缓她紧张的情绪。「妳是怕我,还是担心我会害怕?」他温柔地对着她的耳畔吐着细语。「不必怕,也没什么好怕,我们是夫妻啊!要相处一辈子的人,彼此怕来怕去,怎么做夫妻?」

  就在那一长串甜言蜜语中,她的外套不知不觉被脱了下来。



  她没有发现。

  他看着那一道道狰狞的疤痕,仍感到惊心动魄。但这回的心动却非关害怕,而是隐起昔日的危机,难以想象她会从生死关头爬回来,重新回到他身边,与他再爱一回。

  他低头吻上那疤,凹凸不平的肌肤烙着他的唇,激起他心头无限怜惜。

  她在那吻中惊醒。「阿飞!」

  「欣儿,我不会再拿妳跟小欣比了,妳就是欣儿,独一无二的欣儿。」这回,他再确定无比,他爱上了这个傻丫头。

  她看着他的眼睛,真的没有害怕、没有嫌弃,有的就是满满的珍惜与爱恋。

  「阿飞。」话才出口,泪已满腮。是美梦成真的欢喜,也是被肯定的开心。终于也有人真正看到她了,她姓辛,单名一个欣宇。

  她没有美丽的外貌,也没有灵活的头脑。

  她有点迟钝,记性很差,但请大家不要嫌弃她,多给她一些时间,她会努力学习如何做个普通人的。

  龙易飞将她拥进怀里,深深地亲吻着,抛开了过去,放下心结,光明就在不远的前路中。

  【全书完】

  编注:有关丁络和他的爱妻相恋的故事,请看花蝶系列934《感情用事》。

  后记

  「千年等一回」是多年前由叶童与赵雅芝主演的「新白娘子传奇」的主题曲。原唱高胜美,作词陈自为,作曲左宏元。

  说到龙易飞和丁络,真的不像言小的男主角。

  这是两个故事完结后,我最大的感想。

  在事业上,他们也许是出色的,但对于爱情,他们却充满了弱点。

  丁络想爱又不敢爱,躲在爱人背后,替她用尽心思,可惜一句表白都不敢说,谁能知道他心中的情呢?所以他爱得辛苦。

  龙易飞失去所爱,就放浪形骸,让酒精和镇定剂麻痹自己的神经,否则怎么会六年来都没发现原来爱人没死?直到家人将重生的爱人送回他身边,他才被动地去接受。

  我在写的时候,老在心里骂这两个家伙懦弱,笨蛋、蠢猪、没用。

  可把他们设计成这样的就是我啊!所以……唉,只能说一声我自虐。

  不过会想写这样的两个男人,真的是想了很久很久,要让他们有弱点,又不太讨人厌,真的很麻烦。

  而肇因就在每天报纸、新闻上说的「草莓族」。

  那些四、五年级的老说六、七年级生抗压性低、没耐性,自以为是。

  但是把六、七年级生养成这样的,不就是四、五年级的人吗?让六、七年级生吃好穿好,从小娇生惯养,没受过半点风吹雨打,变成一株株的温室花朵。

  是你们要把我们养成这样,却为何要天天怪我们禁不起风吹雨打?

  我每次看新闻、报纸,那些专家、教授又骂又叹,说六、七年级生多没用又多没用,心里都很不服气。

  就算六、七年级的「草莓族」很多,那努力向上者也不少吧?而随着岁月的流逝,人生的经历日复一日地增加,即便是草莓,也是会渐渐成长的。

  我还记得我初出社会,曾在一家出版教育书籍的公司做秘书,那时我们的总经理是老板特地从台北挖角南下的。老板告诉我们,总经理很了不起,曾将多家濒临倒闭的公司重新扶起,再创高峰。

  那总经理大概四、五十岁,名字很好听,姓余,名字就算了吧!(不是忘记,因为太讨厌了,所以就别提了。)一口黄板牙,又臭又丑。他太爱抽烟了,可他们生意人见面,交际应酬,谁不是烟递酒来,一天两、三包烟,看谁的牙不会变黄?

  总经理有多大本事我是不清楚,我对他最大的印象是,他对女助理、秘书交代事情的时候总爱搂人家的肩,偶尔谈成一笔生意回来,还爱拍女员工的屁股说是庆况一下。然后下了班,他又很热心地请大伙儿去吃饭唱歌,当然都是他买单。他很大方,可是酒一下肚就一定要拉着女员工的手,还要勾肩搭背。

  偏偏我这个人很讨厌跟不熟悉的人有肢体碰触,他拍我一次,我忍,第二次我就发飙了,在办公室当着众人的面摔文件。

  那个总经理被我气得差点给我一巴掌,说我没大没小,要是他女儿,早打死了。

  我也跟他大骂,说他色狼、性骚扰,姑奶奶不干了,转身走人。

  还是我们老板去把我追回来,说总经理没恶意,不是故意吃女员工豆腐。那只是他的习惯,确实没有猥亵的成分存在。

  可我就是受不了啊!老板也说我任性,在外头工作,哪能事事如意,碰到麻烦是要沟通的,不能随便乱发脾气,那叫不懂情绪管理,没EQ。

  但我那时才二十出头,哪听得进老板的话,死活不再进大办公室,后来老板调我进他的办公室,我就再也没有被搭过肩膀、拍过屁股了。

  而今事过境迁,我现在想想,老板说得其实有道理,在职场上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该随便在公众场合发飙撒泼,那即便有理也变没理了。

  前些日子看报纸读到李敖先生的一篇演讲,详细的内容已记下清,大意是:老百姓要抗议,那也是要用脑子的,不要逼得政府动枪杆,否则就是自己找死。

  放眼世界各国,哪一个政府没有对百姓动过刀枪?没有。即便号称万事以民为主的美国,被逼急了,也会开杀的。

  李先生那一段话我看了很久,再回想自己年轻气盛时的作为,实话说,我觉得老板没有当场把我开除真是大方。

  如果再让我遇到老板,我真想问他,为何对我这么宽容?我可是大大地得罪了他高薪挖角来的总经理耶!一个总经理和一个小秘书,谁都知道要如何取舍。

  偏偏老板把我调入他的办公室,没指责我、也没指责总经理,就当那件事没发生过。可惜老板移民了,我没机会再去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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