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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是不是耳闻了什么风声?

  不可能啊,她没对任何人说,连弟妹也瞒着,母亲没理由知道啊。

  「怎么了?是不是感冒了,妳的声音怎么怪怪的?」管母关心地问。

  「没有啦,是收讯不良。」她连忙擦掉泪水。「妈,怎么这么早打电话给我?是不是家里有什么事?」



  看样子,母亲并不知道今天她要参加冲浪大赛,只是碰巧打来而已。

  「没什么,昨天梦见妳爸,所以想到妳。」管母慈爱的问:「妳有没有按时吃饭?课业会不会很重?」

  「不会啦,我都应付得来。」讲得有点心虚,因为她都用混的。

  「那就好。」管母放下心来。「小怡明天要代表学去参加县立英文演讲比赛,知道她有天份,妳馨姨特别寄了一套全新的英语教学带来,妈说不出来有多感谢她。」

  「是吗?」星悦兴高采烈的回道,比自己去参加比赛还要高兴。

  她就知道妹妹有读书的天份,说不定将来能当老师哦。



  「星悦──」毛诞葳对她挤眉弄眼的,示意她比赛快开始了。

  「妈,不跟妳说了,葳葳在等我,我赶着去学校!」她撒了个小谎。

  「好,那妳快去吧,路上小心点,不要再横冲直撞了,知道吗?」她知道女儿说风就是雨的性格,从小到大,四个孩子里,她最常因为漫不经心撞出满头包。

  「是妳妈啊?」毛诞葳把她的手机收好,好奇的探问,「妳干么骗妳妈妳要去学校?她不知道妳今天要参加比赛吗?」

  星悦摇了摇头,心里一阵起伏。「不知道。」

  毛诞葳眨了眨眼。「可是电视会转播耶,妳看,现场这么多电视台的SNG连线车,到时妳妈看见怎么办?」

  「电视会转播?」星悦瞪大了眼。

  完了!她惨了!她怎么那么呆,都没想到这个,虽然说妈妈看不到,但可以用听的呀!还有万一是左邻右舍看到再跑去告诉妈妈……

  「比赛即将开始,请选手至选手等候区──」这时广播起了号角声。

  星悦深吸一口气,决战的关键到了。

  「老天!星悦,妳的电话还真多!」毛诞葳手忙脚乱的又找出她在响的手机来。「快听!不会是伯母已经看到转播了吧?」

  星悦惊悚的看了她一眼。「妳不要吓我。」

  她接手手机,看了萤幕之后松了口气,语调也轻快起来。「是阿锋。」

  「喂!是我,我还没下水啦,你呢?你那边怎么样?他们还满意你们吗?如果不满意也别气馁,人生总是弯弯曲曲,失去这次机会还有下一次,只要有实力,不怕命来磨……」

  「茶包──」阿锋的声音稳健的传至她耳中,「锋要出道了,今天就要去台北见制作人,至少待三天。」

  星悦一愣,不知道怎么搞的,她无法衷心替他感到高兴,因为出道代表分离,他们即将分隔两地。

  而且,今天他们就要去台北,那表示等她比赛结束回到民宿,不管结果如何,都见不到他了……

  「茶包,妳在听吗?」

  「嗯!我在听!」她连忙重重点头,还挤出一个笑容,用过份高亢的声音说:「恭喜你了,我就知道你们的才华不会被埋没,替我向学长还有阿麒道贺。」

  「这不重要。我说,茶包,妳都准备好了吧?这是冲浪大赛,不是泡水大赛,妳不要不划出去,只泡在水里不敢冲。」

  「说那什么话?」她夸张的哇啦啦大叫,以掩饰心中重重的失落感。「我一定抢头浪,冲第一好不好?我不会把你输给臭丫头的!」

  「我等着看。」他准备收线。「崇在叫我,不说了,妳──自己小心。」

  一句关切的话让她不争气的红了眼眶,她揉揉眼睛,吸吸鼻子。「是!大魔王!」

  阿锋结束了通话,星悦看着前方海面翻腾的白浪,心头也如巨浪翻腾不定。

  阿拉丁神灯!保佑她吧!她的未来都在这一役了……

  【全书完】

  喜欢这个南国夏天的浪漫罗曼史吗?

  锋乐团会不会顺利出道?

  十九岁的星悦,未来又有什么变化等着她?

  爱情会因为时空的距离更加弥坚,还是生活里的变化永远赶不上计划?

  如果你喜欢这个故事,你关心锋和星悦的未来,敬请期待简璎的最新力作──南湾罗曼史之《爱情奏鸣曲》

  创作之我见 简璎

  很像作文比赛的题目对不对?

  会想要写一篇这样的后记,缘自于在十二月的某个寒冬夜里,忽然想不起自己是哪一年开始踏上漫长的写作之路,于是传了通简讯问简小熏,如下──

  女王:如果手边有我第一本书《旋》的话,帮我看一下出书日期,感恩!

  为什么要问简小熏,因为璎已经不住家中了,而成山成塔的书都搁在家里没带出来。

  夜半三更,简小熏的短讯很快回来了,如下──

  我只有《恋》,这本是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出版。

  《恋》是我人生的第二本作品,那时流行一个字当书名,而且是出版社统一取的,还记得我取的原书名叫「千万遍阳关」,很文艺对吧?完稿于九四年六月,却自己求好心切,一路修稿到九月,直到十二月才问世。

  而《旋》呢,我永远难以忘记这部作品,因为这是我唯一用手写稿的作品,然后也是求好心切,当时我连电脑也没有,再利用上班时间将手稿打进电脑里,完稿于九四年四月,我取的原书名叫「天涯共此时」。

  因为很喜欢诗词,也很喜欢琼瑶小说,创作的第一步完全是承袭自对偶像的崇拜和受到偶像的影响,就算剧情完全出自自己的大脑,但笔调就是很琼瑶,后来重看,前三部作品都有这样的感觉,第四部才开始慢慢写出自己的味道,来到新月家族后就完全脱胎换骨了,很神奇耶,杰克!

  话说从《大清格格纵情记》开始,走起搞笑轻松的路线,浓浓的文艺琼瑶腔已不复见,这到底是为什么?人家原本想走琼瑶路线的,就因为徐姊一句「《大清格格纵情记》很好看也很好笑」,而且跳过我在新月的第一本稿《一吻定真心》率先出版,于是我搞笑的信心大增,自此踏上了搞笑的不归路。

  这不是本文的重点啦,言归正传,创作之于我,是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的事,并且和我的生命密不可分。

  小学时代,我什么都没印象,只知道常常参加作文比赛,国小毕业算一算,课业成绩不怎么样,就数校里、校外的作文比赛的奖状最多。

  上了国中,数学很难,理化很难,英文很难,地理无聊,我只在国文课和历史课专心,其他的课,除了体育课不用听课,我一概不听(其实是听不懂啦),也一概拿出一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趴着写自己的梦,不论春夏秋天,我写得辛勤,而除了国文和历史总拿高分外,其他课业当然很烂。

  不太管这样能不能毕业,没兴趣怎么办呢?勉强去读不如杀了我,而因为我们的班导师很好,我也能才能这样的混而安然无恙。

  班导师恰好教国文,芳龄我记得初教我们的那一年是二十四吧,或者更小,刚从师范毕业,年轻热情又可爱,她说我的周记写得像「林黛玉」,我很高兴,因为我那时迷上红楼梦和金庸,坐在最后一排,老师在上面口沫横飞,我在膝盖上摆一本《笑傲江湖》,自己看得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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