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春天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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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高雄近郊,世代经营在邻里间有“金牌柑仔店’之称的小杂货店,专科会计科毕业的春喜,北上求职时,就在台北市一家颇具规模的名牌服饰店“JONES”当一名会计。
因为玫瑰和香香是JONES的VIP常客,每当来血拚,春喜就结帐到头昏眼花,三番两次都被上头的金额给吓到心脏狂跳,而玫瑰和香香只要看到她瞠目结舌的傻呼呼表情就情不自禁笑上老半天,在意外地攀谈聊天之后,也不知怎地,她们三个人越聊越投缘,友谊也就这样滋生了。
后来玫瑰知道了春喜是外地人,独自租赁一间小小的雅房,在台北也无亲无戚的,她索性就邀春喜跟她们一块儿住,彼此也有个照应。
春喜一开始当然是婉转却坚定的拒绝,因为她的个性怎么也做不出这种占人家便宜的事来,尤其她也不希望让人家误以为自己爱攀权附贵。
但是她一向好说话,怎么也说不过玫瑰的三寸不烂之舌,后来只好各让一步,春喜就以做家事和煮饭来充作租金,住进这栋位于市中心的高级大厦。
她后来才知道这间三房两厅、约四十坪大的房子是玫瑰的父亲送给她的二十三岁生日礼物。
在春喜的认知中,一向以为生日礼物顶多就是蛋糕啦、围巾或电影票什么的,再不然就是豪爽地包个两千元的红包……可是听说这间房子就价值上千万,害她在听到的时候又差点掉下巴。
上流社会有钱人的人生,果然不是她能想像的啊!
就像这个礼拜五要参加的圣诞宴会,就是她很难想像一种场面。
虽然从电视上或杂志上经常可以看到这种冠盖云集的场景,但是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也会跟着扯上关系。
不过她可以想见,自己一定会像刘姥姥逛大观园一样,看到连跟珠子都直了。
“宴会啊……”坐在小小的柜台后面,她对着电脑荧幕上的表格发呆。
号称卖遍天下无敌手,能够在北极卖冰淇淋给爱斯基摩人的超级营业员芳芳凑了过采,忍不住摸了摸她的额头。
“咦?没发烧啊。”
春喜愣了愣,仰起小脸,“什么?”
芳芳轻轻挑细心描成的弯眉,“脸红红又呆呆愣愣的,我还以为你发烧烧傻了呢!”
春喜抓抓头,很不好意思地道:“没有啦,一时闪神了。”
“你在想什么?”
刚刚才送出几个血拚的贵妇金主,芳芳今日的业绩亮面极了,人逢喜事精神爽之下,就忍不住很想找人哈啦。
“想……”她支着下巴,明亮澄澈的眼晴漾着一丝茫然,“我在想,礼拜五的宴会到底要不要去……还是不要去好了。”
芳芳竖尖耳朵,“什么宴会?”
“那个什么炮的宴会,”她挠了挠耳朵,依然背不出那个长串的名字,看着芳芳越听越迷惑的样了,最后干脆直截了当地道:“就是一个圣诞宴会。”
“对喔,圣诞节快到了。”芳芳恍然大悟,笑咪咪地道:“去参加呀,为什么不去?这样才有热闹的节日气氛,那天晚上我也要去一场圣诞派对,我都准备好要穿什么衣服了……你呢?”
“我还在考虑要不要去,”春喜腼腆地笑,坦白道:“其实很想去吃圣诞美食大餐,可是那种场合我又不习惯,也没认识其他的人,所以陷入两难。”
芳芳怂恿着,“去嘛,就去认识新朋友啊。”
“我不认为在那种场合能认识得了‘朋友’。”
去的可都是眼睛长在头顶上、通身金光闪闪的有钱人喔!
她是标准的凑热闹一族,只是跟着人家去一窥浮华世界的一角罢了。
“你不是很想将自己在二十五岁以前嫁出去吗?要是再这么被动,成天躲在家里生蛋,我看甭说是二十五了,我看到三十五你还一样坐在这边哀怨。”芳芳一针见血。
“可是……”
老实说,春喜挺想嫁人的,也总是梦想着白马王子何时骑着白马来,可是在那种超高级宴会里,她可不敢奢望能遇到什么善良又体贴,待人诚恳又温柔的好男人。
就连玫瑰自己也发过牢骚,说这年头衣冠楚楚的禽兽多不胜数,不得不防。
“不要再可是了,去啦、去啦。”芳芳极力鼓吹,“反正又不会有什么损失,你当作去吃流水席就好了。”
最后这句话打动了她摇摇摆摆、犹豫不决的心,春喜笑了起来。
“对,我想那天—定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
好,圣诞大餐,我来了!
第二章
晶华酒店 尊爵厅
悦耳热闹的圣诞节舞曲在空中飘荡着,叮叮咚咚的敲击出属于圣诞的独特欢乐气氛。
由金、红、绿三色点缀出的尊爵厅里充满了节日丰富的色彩,舞台上穿着圣诞装的专业歌舞女郎正卖力的演出,中庭宽大光滑的场地是一对对翩翩起舞的男女,两旁长长的餐桌上满满是火鸡、海鲜、香槟和各式各样的甜点与美食,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正所谓衣香鬓影,冠盖云集……躲在角落,捧着满满一雪白瓷盘美食的春喜,边大啖边艳羡地看着眼前的一幕幕。
带她一同进场的香香和玫瑰早不知道被邀到哪边去了,她索性自己一个人蹲在长长的落地金穗帘幕下,在灯光照不到的昏暗处大吃特吃。
嗯,穿着长礼服蹲在地上啃鸡翅的动作绝对称不上“优雅”。但是她也是逼不得已的,天知道这么高级的宴会里竟然连张可以坐的凳子都没有。
“啧啧,看这种场面,有谁会相信现在台湾经济不景气?”她自言自语,舔了舔油腻腻的指尖。
“我有同感。”
突然不知打哪儿冒出一个低沉的男声严肃地附和。
她吓了一跳,猛然转头望去。
她只看到双不新不旧,却保养擦拭得黑亮有型的高级意大利男鞋,视线慢慢移上,再来是裹着黑色西装裤的修长双腿,然后是穿着西装外套,衬托出伟岸的上半身……她一路仰头看上去,纵然脖子发酸也顾不得了。
因为……因为她见到了生平所见过最英俊的男人!
虽然他性格的脸庞稍微刚硬了点,神情也严肃冷竣了点;还有那双深似古潭的眸子也深沉了点,而且好看的嘴唇紧抿着,从唇畔隐约的微纹就可以猜得出他一定不常笑。
可是他还是她生平见过最有男人味的帅哥。
此刻帅哥的眸光淡淡地望着她,浓眉好似长年紧蹙着,从来也没有放松过的样子。
“什么?”她呆了呆,有点受宠若惊地仰望着他,“你在跟我说话吗?”
他点点头,表情还是很严肃。
她注意到他手里执着的不是高脚水晶酒杯,而是一杯白开水……春喜睁大了眼。
“我认识你吗?”这话一出,她差点想咬掉自己的舌头。
笨蛋,这种超级俊男来跟她搭讪,她竟然还说这种蠢话来断自己的后路?!真是活该嫁不出去。
她连忙堆上满满的笑意,“呃……我的意思是,很高兴认识你。”
如果她的近视度数没有加深的话,帅哥的眉头此刻好像皱得更紧了。
“我不记得曾经跟你自我介绍过。”他微蹙眉心,想了想道。
春喜尴尬得不得了,“哈哈,是没错啦,但是……咳,你刚刚不是在跟我说话吗?”
他再点点头。
“那……”她手掌心紧张得沁出汗来,绞尽脑汁地想要制造出吸引人的话题,可是想了半天,她还是笨笨地挤出了一句,“你……也是这个宴会的客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