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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冬红!”夏红像龙卷风般冲了进来,连门都没敲。

  冬红心不甘情不愿地抬起头,眯起一双乌黑大眼,她着实认了好几秒才认出眼前这个形体有些模糊的人是谁。

  “二姊,你找我什么事?”

  “有没有打扰到你看小说?”夏红知道小妹是书虫,成天待在租书店里还不够,几乎是书不离身,如果看到好看的书,更是天塌下来也不管。



  “还好,今天这本书不太好看,剧情太离谱,文字充满性描写和性暗示,却又没有任何一点激得起人的欲望,堪称是情色小说里的失败作品。”冬红一本正经地讲评。

  夏红想笑,她拍了拍小妹的肩膀,“我真佩服你,明明知道是失败作品还看得那么专心。”

  她从小唯一看得下去的书是教科书和漫画书,要她看小说简直是要她的命。

  不过也因为这样,她今日才落得一招半式都不会,必须前来求助小妹。

  “我有义务提供我的客人筛选过的好书,而且立场要公正,所以每一本书、每一个字都要仔细看过,不能有疏漏。”冬红揉了揉眼睛说。

  虽然眼睛因为看了太多“嗯嗯……啊啊……我要……”而变得酸涩不已,但她还是尊重这个作者,至少也要把它看到结局。



  “随便你啦。”夏红拖了一把椅子坐在她身边,没形象地跷着腿道:“喂,小妹,有件事想要请教你,我想你一定懂的。”

  “说说看。”

  “就是……”夏红一脸苦恼地看着她,“怎么追男人啊?”

  冬红呆了一下,连忙拿过眼镜戴上,看清楚了姊姊的表情,“你刚刚说什么?”

  “我问,该怎么追男人。”夏红重复一遍问题。

  “你怎么问我这种我也没做过的事,我哪会知道?”要是知道的话,她还用得着每天被老妈逼婚吗?

  “可是你每天看那么多爱情小说,多多少少可以在里头学到一些招式,得到一些启发吧?”她用力摇着妹妹,急急道;“教教我啦,好不好?”

  冬红被她摇得头都昏了,“教教教……教什么呀?”

  “就是怎么追男人啊。”

  “跟你说了我不会,而且爱看爱情小说又不代表我就懂得里头的招数……”

  加上现在的作者花招百出,有一些纯粹是理想上的追男方式,当不成真的。

  比方她今天带回来的这几本小说里,就有一本是让女主角直接冲进男主角住的饭店,灯光转暗,脱光了衣服跳上男主角的床,让男主角阴错阳差咿咿哦哦一番,然后恋情就大功告成。

  啐,真实世界里哪个人头壳坏掉了会干这种尽事?没被当流莺召警带走,就是被吃干抹净后翻脸不认人,哪能因此就促成一双璧人,玉成好事?

  她爱看爱情小说不代表她没有判断力。

  “那你挑几本应该会有帮助的小说给我,让我自己学学吧?”夏红不死心地追问,抓住小妹的肩膀激动地摇。

  “我我我不不不想想想误误导导你……”冬红被摇得连话都讲不全。

  “怎么会呢?多多少少会有用的。”夏红眼尖,瞥见书桌旁有四、五本小说,她一把扫进怀里,抱了就走。“这些借我,看完就还你。”

  “喂,那是我刚进的书,还没编上书码……”冬红眼巴巴地看着二姊身影快速地消失在门口。

  希望这个少根筋又鲁莽的二姊不会真笨到照书行事,唉……

  瑞恩坐在饭店房间的书桌后,用钢笔在雪白纸笺上快速地写着。

  桌上的银色麦金塔笔记型电脑开启,正在传输一些资料。

  夜静寂,唯有笔尖划过纸面的轻刷声。

  蓦地,门铃声响起。

  他抬起头,微微一皱眉心,本能地轻抚了下系在腰后的枪。

  他并没有叫任何客房服务,这么晚了也不会有人因为公事而来找他。

  身为旧金山总警局特别行动组的指挥官,这表示他经历过重重的磨难和考验才升到今天的地位,虽然他已经退居幕后运筹帷幄,但不代表他就会失去早已深入骨髓理的敏捷和警戒。

  瑞恩飞快地关掉灯,谨慎地移步到门后,迅速执枪在手,准备伺机而动。

  “哪一位?”他冷静地扬声问道。

  虽然来人按了门铃,不代表就不是麻烦人物,危险的恐怖分子不一定每次都是轰巅烈烈的扫射破门而入,放心开启大门,迎面而来的有可能是残忍的一枪中弹。

  “瑞恩,我是严坦斯,你的死党。”门外熟悉的含笑声响起。

  坦斯!

  瑞恩微笑了,但还是瞥了眼门上的鹰眼确认,随即打开房门。

  几秒之间,手上的枪已经灵巧地消失在掌心,回到后腰。

  门开启,英俊蓝眸的坦斯笑嘻嘻地看着他,手上拿着一瓶高级香槟,他对着瑞恩亮了亮两只透明的水晶杯,旋即皱了皱眉头,“咦,灯坏掉啦?你怎么不早点跟柜台说?我让他们帮你换总统套房。”

  瑞恩打开灯,明亮的灯光再度照亮宽阔的房内,“没坏。”

  “你没事斡嘛把房间弄得暗暗的?难不成里头藏了……”坦斯跨进房里,嗳昧地顶顶他的手肘。“没想到三年不见,你变性了。”

  “我的性向从没变过,别害我被人误会。”见到老朋友让瑞恩脸上习惯性的冷漠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轻松畅快的笑意。

  他的笑犹如春风融化了冰河,微褐的英挺脸庞散发着迷人的魅力。

  坦斯看着他,啧声道:“你这小子,真是不笑则已,一笑就倾国倾城。”

  闻言,瑞恩摇摇头,“你真的是中国人吗?成语用得比我还糟。”

  坦斯瘫坐在柔软的沙发上,笑吟吟地道:“错,我只是半个中国人,所以成语用得“无关痛痒”也是应该。”

  “是用得“不伦不类”!”瑞恩忍不住纠正。

  “你看你,一个法裔美国人说起中国的成语比我还厉害。”坦斯心里着实不平衡。“说给人听都不相信,明明半个中文字都不认识的人,讲起中文却流利得吓人。”

  “除了你以外,没有人知道我会讲中文。”他也不想让其他人知道。

  说中文……是他和晴晴之间甜蜜的回忆。

  坦斯蓝眸底的戏谑之色消失了,他深深地凝视着好友,“瑞恩,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你还不能忘吗?”

  瑞恩眼神有一丝苦涩,“我永远不会忘记,也不允许自己忘记。”

  “你这是何苦,如果晴晴在天堂知道……”坦斯咽下原本要说的话,因为看见了深刻的痛楚在好友脸上一闪而过。“对不起。”

  他沉默地打开香槟,任凭雪白的泡沫流过指尖,濡湿了他的手掌,“没关系,我知道你是为我好。”

  坦斯接过香槟,替两人斟了酒,“理智上你明白,但情感上你还是没有办法接受晴晴已经永远离开这个人世的事实,对不对?”

  瑞恩端起酒杯,一仰而尽,闭了闭酸涩的眼眸,“对。”

  他永远不会接受这个事实,尽管这是个铁的事实,无论用尽一切力量也扭转不回的事实。

  如果时光能倒流……只可惜时光永远不会倒流。

  明明甘甜香醇的香槟,为何一到他嘴里却是满口苦涩?

  他突然有种想笑的冲动。

  “你不能永远活在过去和伤痛里,你一定要走出来,否则晴晴在天之灵也不会开心的。”坦斯难得摆出一张严肃的脸,“瑞恩,已经三年了,放开心怀,试着再去接受另一个人的爱吧。”

  “爱?”他怔怔凝视着手中的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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