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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秀网罗了国内的名模,她们的身高虽然比不上外国模特儿,但身材可都是黄金比例,就像是跟上帝订做的一样。」她凑在他耳边解说着,借机靠近他。

  他不懂何谓身材的黄金比例,但这些模特儿的确令人赏心悦目,反倒是她们身上超越现实的服饰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他忍不住提出心里的疑问:

  「会有人穿这样的衣服上街吗?」



  「这些都是Chanel专属设计师设计的展示服装,未必实用,目的只是在表达设计理念与预告流行趋势,许多名牌都是这样做的。」

  「看来研究名牌似乎是妳的嗜好。」

  「被你猜对了。」

  以他看,她不仅研究名牌,恐怕也研究名模。她不仅叫得出每个模特儿的名字,连她们的基本资料都如数家珍。

  「风邑,这是苻苹,她可是目前台湾的八卦女王,每天报纸的演艺版上都看得到她的新闻。」

  由于姝铃的点名,他对那个八卦女王多看了几眼。



  她的确很特别,全身散发着一种个性美。

  她的表情淡漠、眼神睥睨,搭配展示的黑色服装,俨然从天而降的女神,接受众生的膜拜。

  当她的视线穿过他横越全场,他的神经陡地被牵动了一下。

  他见过她吗?否则何以对她竟有一种莫名的似曾相识?

  浮萍,有人叫这样的名宇?

  「姝铃,妳说她叫什么?」他想弄明白,不确定的感觉令他浑身不自在。

  「苻苹。」她在他的手心写下这两个字,然后歪过头问他:「怎么了?」

  「没事,很独特的名字。」

  「听说是本名。经纪公司曾想替她改名,但她坚持不肯,结果还不是大红大紫,只是八卦多了点。」

  苻苹?

  他在脑中反复搜寻着这个名字,包括同音异字以及谐音字,但毫无所获。

  他拥有一流的记忆力,但此刻却派不上用场,这使得他十分懊恼。

  他不死心的继续搜寻,以至于没有认真看秀,直到姝铃用手肘顶他。「喂,专心点,苻苹又上台了。」

  果然是她,只是造型丕变。

  原本盘上去的发髻垂放成波浪,随着她婀娜的身姿微微摆动;她一出场,便将其他模特儿的风采给抢了过去。

  「展示的服装不同,模特儿的造型也会跟着变化,甚至连脸上的妆也都不一样了。你看她的脸部线条是不是比刚才柔和许多?」

  她的提醒,让他发现了苻苹脸上那抹浅浅的笑。

  那笑,不仅在微弯的嘴角边,也在流转的眼波里。

  难怪她要大红大紫。能在短时间内呈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风貌,让人窥见了她眼神的冷、笑靥的柔,绝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蓦地,他脑中轰然作响。

  一个人影浮现。他曾经领教过她的冷、享受过她的柔。

  这么像,却不是她,她的名字不叫苻苹。

  他失神的想着,有些怅然。

  陡亮的灯光唤回他的思绪,原来秀结束了。

  「风邑,你怎么心不在焉啊?」姝铃发觉了他的反常,有点不高兴。

  「美女如云,让我头昏脑胀。」

  他用打哈哈来掩饰自己的失态,一转头发现会场的人都快走光了。

  「你说的美女也包括我吗?」她张大了眼,期待的问。

  「当然。」

  他一边昧着良心丢下这句话,一边站起身来,大步往会场的出口走去。

  「真的?啊!风邑,你等等我呀!」

  正因得到心上人的赞美而心花怒放的她,本想乘势倚入他的怀中撒娇,没想到他站起来的动作太快,害她扑了空,差点跌了个狗吃屎!

  *

  风邑在台北市区绕着。

  这是他昨天才拿到的车,他需要重新认识台北的街道,也适应台北的路况。

  睽违了八年,一样的天空,一样的土地,只是房子变高、车子变多了。

  其实出国前他就对台北不熟,那时的他每天走同一条路、做同一件事,生活乏善可陈。

  而他竟也认命的以为人生原本就是那样,若非那次他阴错阳差的离轨出走……

  车轮嘎然煞住,他突然想去看看那个地方。

  他记得是在中华路上,却没有概念要怎么走。他摇下车窗问路,然后按照指示转了几个弯。

  路边出现一排大楼,大楼后面是另一排大楼,后面接着又一排……每一排大楼都长得一模一样。

  记忆中的那片废墟不见了。

  他下车到马路边的便利商店买瓶饮料,结帐的时候顺便和店老板聊了起来。

  「理教新村?」

  老板皱着眉思考了好一会儿才说:

  「你说的是不是人称『闹区里的贫民窟』的地方?」

  「人家怎么称它我不晓得,我只知道它是一个违建的眷村。」

  「那就是了。它在八年多前被一场大火烧光了,后来政府就在原地盖了一批国宅。」

  老板手指着那一整片大楼。他要找的地方果然就是那里。

  赴美之前,他曾到这里看了它最后一眼。眷村被毁得十分彻底,连一片屋瓦都没留下来,放眼望去仅是一片萧索的废墟。

  那个影像纠缠了他好长一段时间:他想要知道那场无名火从何而来,他想要知道所有的人去了哪里。

  他想要一个合理的交代,他想要找到「她」。

  「后来有查出失火的原因吗?」

  「谁给你查啊,相关单位早就想要整顿那个眷村了,一把火烧得精光还省了他们的麻烦咧。」

  「那原来住在里面的荣民都搬到哪去了?」

  「听说火灾现场没有找到任何一具尸体,那些住户也都突然消声匿迹了。这件事就像无头公案一样,时间一久,也就没人理了。」

  是啊,昔日破败的眷村已化为繁华的都市一隅,如今还有谁会吃饱没事干的再去追究?

  只有他——那个当年不惜舍弃似锦前程、选择出走到遗世角落的初生之犊。

  高中毕业之前,母亲强迫他去中华路的一家补习班补托福。

  补习班旁边有一个槟榔摊,摊子前面无时无刻的长龙令他好奇。后来他发现了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卖槟榔的是个穿着清凉、身材惹火的美少女。

  有几次下课后,他看那个美少女实在忙不过来,便自告奋勇的挽起袖子帮忙,就这样和她熟了起来。他一直不知道她姓什么,只知道她的名字叫做幸福。

  幸福带他回她住的地方,就是那个原本残破倾圮的老眷村。他见到了和她相依为命、眼盲耳聋的士官长爷爷,也逐渐认识了住在那里头的老人和小孩。

  他于是开始跷课,只为了每天到那里报到。

  幸福去槟榔摊的时候,他就陪着老人闲话家常,偶尔帮忙写封信、搬个柜子什么的;他也不忘从家里带些进口糖果来分送给小孩子们,慢慢的,他成了最受欢迎的人物。

  在那里,他忘了他的垣赫家世,也忘了他的托福考试,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自我肯定与真挚友谊。

  他还记得那时候,幸福老是抱怨她住的是个连猪圈狗屋都不如的鬼地方,可是他却觉得它就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隐蔽在都市丛林的褊狭角落,不是有缘人还不得其门而入呢。

  人称闹区里的贫民窟,却是他眼中的世外桃源啊。

  奈何一场无名火毁掉了他的世外桃源,也硬将他脱轨的轮辙给逼回了正轨。

  八年过去,感情早就随着时间逝去而淡然了吧,他想。

  该走了。

  他谢过老板,正要踏出自动门,眼睛却被书架上一本杂志的封面人物给吸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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