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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玲回过头来微微一笑说:“当然没死,我怎么能让我的忠实书迷失望呢?”

   ※  ※  ※

  隔天中午,王平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情到一楼餐厅等那个不知名的怪男人,顺便解决中饭。

  她看看表,都已经快一点了他还没来。八成他改变主意了,换做是她,她也绝对不会花十几万就为了看一下崇拜的偶像;不过话说回来,王平长这么大,还没崇拜过任何偶像。



  唉!不等了。她刚要站起来去付帐,正好看到那个怪人提着公事箱匆忙地跑来,他一发现她的行踪之后,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远远地就朝她挥手,面带微笑地走过来。

  “对……不起,我来晚了!”丁尔强满怀歉意略带结巴地说。

  今天丁尔强没代替丁杰中来饭店开会,因为他已经找到了王平,不需要再找借口到饭店来寻人了,所以他随便找了一个里由告诉丁杰中今天他不能代替他参加会议。只是他没想到从他的公司到这里要花这么长的时间,所以他迟到了。

  “没关系。”既然他来了,她得对他作一番人身调查才行。“我还不知道,你贵姓大名?”

  “你……你……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已经给你名片了,你忘了吗?”

  “名片?哦!我想起来了,在楼梯间对不对?”



  “对对对──”丁尔强直点头。

  “可是我把你的名片丢了。”当时王平只随便瞄了一眼就把名片丢了,印象中只记得他是在珠宝公司工作,其它的资料是一片空白。

  “没……没关系!这是我的名片,请多多指教。”丁尔强慎重地站起来鞠躬。

  王平这次仔细地看了看名片。

  瑞士卡帝雅珠宝公司──台湾分公司代表丁尔强

  她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常跑我们饭店?你有客户住在这里吗?”

  “……不……不是的,我是代替我堂哥来参加工商年会的。”

  “哦!难怪那天我会在十四楼看到你。”

  提到那天的事,丁尔强的脸马上红了。

  王平注意到他的窘态,就转移话题:“丁先生,罗玲已经决定要见你了。”

  “……真……真的!太感激你了!”他马上打开公事箱拿出十两重的金块摆在桌上,推到王平面前说:“这是十两重的金块,请你收下。”

  哇!他真的带来了!王平望着黄澄澄的金块,心中交战着──

  到底该不该接受……最后良心战胜!这种不义之财,还是不要收的好。

  王平对丁尔强摇摇头:“我不能收你的金子的。”

  “为……为……为什么?”他不懂。莫非是她改变主意,想要卡帝雅的珠宝?

  “不为什么,只因为罗玲是我妈,她叫我不能收你的钱,因为你是她的忠实读者。”王平简单地解释她的理由。

  “你……你是罗玲的女儿?”丁尔强仔细打量王平,试着想象他仰慕已久的大作家的容貌。

  “你看我没用,我长得像爸爸。”王平对他急切的动作感到无趣。

  丁尔强心想她长得这么有女人味,怎么可能像她爸爸。“那我什么时候可以跟罗玲见面?”

  “我妈请你这个礼拜天到我家来吃晚饭。”不等他反应,她又说:“你有没有纸笔,我告诉你我家的地址跟电话。”

  他如梦初醒,急速地从公事箱里取出记事本来,正襟危坐地说:“我……我预备好了,请说。”

  王平把地址电话告诉丁尔强以后,就想离开了;一动身,又被丁尔强给留住了。

  “王……小姐,礼拜天我需要带什么东西过去吗?”

  她怎么晓得他要带什么?“我妈的书吧!如果你要她签名的话。”

  “不……不……是这个,我是指我需要预备一道菜还是甜点吗?”

  王平怪异地看着他半晌,才说:“不必呀!你只要带你自己来就足够了。我们要请你吃饭,你忘了吗?”

  丁尔强看得出来,王平觉得他的问题很奇怪。他慎重地向王平解释:“这是欧美的习惯,到朋友家吃饭时,一定要带点吃的喝的。我在欧洲住了十几年,所以习惯了他们的生活习惯。”

  原来他是在欧洲长大的,难怪说起话来怪里怪气的。

  “我们现在是在台湾,你没听过“入境随俗”这句话吗?”不待丁尔强回答,王平已经走了。

  丁尔强望着她渐走渐远的背影。“她真是奇怪的女孩……罗玲也跟她一样吗?”

  在他的想象里,罗玲一定是一位温柔婉约的女士,总是用敏感诗意的眼神来看待俗世,在她的生活中除了浪漫还是浪漫,就像她书中所描写的女主角一般。

  他等不及礼拜天了!

   ※  ※  ※

  当天下午丁尔强在工作室里工作时,接到了丁杰中的电话。

  “尔强,礼拜天晚上你有没有空?”

  “大哥,有什么事吗?”

  “嗯──秀秀请我们过去吃晚饭。”古秀秀是丁杰中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丁杰中被他父亲送出国念书以后,两人就失去了联络,一直到他再度回台湾工作,偶然遇见了她,才又有了来往。古秀秀知道他跟丁尔强两个单身汉从不开伙,所以常常请他们过去吃饭。

  “我正在赶两个设计稿,大哥你自己去吧!”丁尔强找了个借口婉拒。

  “这不太好吧?秀秀是请我们两个人一起去,我看还是打电话告诉她,我们不能去好了。”

  “她不会介意的,你们两个是青梅竹马,我只是“第三者”,少了我她才高兴呢!”丁尔强跟古秀秀虽然不是很熟,但他看得出来古秀秀对他大哥有好感,这次正好帮他们制造机会。

  “你胡说什么,我跟她只是邻居。”丁杰中涩声道。古秀秀跟尔强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笑得特别开心,不像平常对他的态度。丁杰中明知她是为了尔强才请他们吃晚饭的,他还是接受她的邀请,只因为不愿放弃跟她相处的机会。

  “你真的不能去?”丁杰中不愿放弃。

  “嗯,除了赶稿以外,我还跟朋友约好去她家吃饭。”

  “不能改天吗?”

  “她是一位有名的作家,这是难得的机会。”

  “那我就不勉强你了。只好打电话推掉秀秀的约了。”

  “大哥,你自己去就好,不要再打电话给秀秀了,她是一片好意,我们怎么可以两个都不去?”

  “可是──”

  “别可是了,你别告诉我,像你这种有健美先生体魄的大男人,会怕秀秀那样的小女人!”丁尔强的脑海里出现──身材娇小的秀秀挥着皮鞭骑在魁梧的丁杰中身上,任意地驱使他前进后退──他差点爆笑出声。

  “你不要对我用激将法,我本来就怕她。你别看她个子小,小的时候可是凶巴巴的母老虎,我家附近的男孩子没有一个没被她修理过的。”

  “哦──”丁尔强拉长语气说:“我懂了,难怪你每次跟她讲话都结结巴巴的。”

  “你别笑我,有一天你也会这样的。”丁杰中记得他爸丁武雄说过,他们丁家的男人在自已的意中人面前,总会变得结巴,当初他爸追他妈的时候也是这样。就连现在也是如此,只要丁武雄想对老婆说点亲昵的话,嘴巴马上变得不听使唤。

  丁尔强自信地说:“我不可能像你这样子的。”他没注意到自己跟王平讲话时就是跟丁杰中一样。

  “随便你怎么说。”丁杰中不跟他继续辩下去,他问:“珠宝展的事情,进行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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