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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电梯冲去!碰!第二步指令作业宣告阵亡!

  “哎唷,痛!”

  撞得七荤八素的脑袋还来不及回复正常运转,就发现手上的花束已飞散在脚下:要不是与她相撞的人好心地扶住她双臂,她大概会死得很难看。

  “我的花——“



  “这是什么?”

  她手上紧握着的纸片被抽走,挣扎中的她才得以注意到眼前高大俊朗的男子正脸色奇诡。

  “我的纸条还我!”

  陈善茗瞪着手上纸片良久,然后看了看地上极其明显的塑胶花,以及不像样的包装纸。

  “你是……来送花的?”他低沉的口气平板无波。

  “对,这位先生,撞到你是我的不对,但请不要妨碍我的工作,谢谢。”她伸手要拿纸条。



  “你哪个花店的?你们公司不会是承办殡仪馆业务的吧?”陈善茗又问。

  这人到底想做什么呀?

  “你管我!我要去送花了,放开!”

  他要是让这丫头把花送上去,除非他疯了。老天,富蓣在搞什么鬼,这次给他办这种乌龙事!

  “亲爱的小高高:我为你相思成灾兼泪海,如果云知道我为你沉浸在蓝色多恼河里,你铁石般的心也该为我融化成花心——想念你的茗赠。”他咬牙低念,庆幸自己恰巧堵到这名冒失的店员,否则他陈善茗不就身败名裂了?这种恶心死人的爱语没创意得直教人想去跳河。“你确定送花者有要求写下这种……可怕的辞令吗?”

  “恋爱中的人八成会这么写的。”富蔷蹲下身收集起所有的花,不愿再与这个男人浪费时间下去:“走开,我要上去送花——呀!”

  陈善茗很顺手地接过她手上的假花,以一个完美抛投将它们丢到最恰当的安息地——垃圾筒中。

  既然花束没有在十点送达,那么这一顿午餐的约会怕是取消了。无妨,被冒失的店员一搅和,他也没心情与佳人情话绵绵了。

  “我的花……”富蔷无法反应,只是呆呆地瞪着眼前的暴徒兼抢匪,严重地认知到自己遇到歹人的事实。

  怎么办?没有武器可以防身,更可怕的是她身上的三十块钱是好不容易省下公车钱才存下来的,会不会被抢走?早知道就一毛钱也别放在身上。

  不行!富家祖训有交代:血可流、头可断,钱不可以丢!她就别计较花的事了,毕竟谁能跟坏人讲理呢?坏人要是肯讲理就不会当坏人了。

  对!撤退!转身跑。小命与小钱都要兼顾才行。

  陈善茗还没有询问她是哪一家花店的员工呢!就见眼前绑马尾的小不点已像只射出的弓矢一般溜掉了,让他向来反应快的人也只能望着小女生的后脑勺兴叹。

  那个小女生见鬼啦?明明自己长得不难看不是吗?他摸着下巴,哭笑不得了好一晌,终究笑了出来。

  天晓得他那个精明的秘书今天出了什么岔子,居然向花店订塑胶花送人,搞错时间不说,还请鸟笼小女生送花。还算老天厚爱,让他及时拦截,否则他可真是毁了。

  他绝对不是吝啬一千五百元的买花费,但适当地对富蓣略施薄惩是必要的。今天这笔钱呢,她是休想去向会计部门请款了。

  可以料见富蓣会心痛上三天。真可怜……

  思及此,陈善茗忍不住捂住嘴闷笑,心情更好了。

  唉,他实在不是个好上司……

  陈善茗很用力地反省,很愉悦地乐不可支。

  女秘书的功能何其大啊!造福了上司真是功德无量。

  第二章

  事实上富蓣不只心痛了三天,她是整整一星期失魂落魄、食不下咽。要不是看在富蔷那没啥作用的身体还能做做家庭手工赚几毛钱的话,她早把富蔷揍个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了——幸好理智告诉她医药费并不便宜,她才饶了小妹的命。

  心好痛,痛得她人比黄花瘦。正常人一天必须吃三顿饭来维持体力,她可不同,心情糟到最低点时,一天只须吃一碗汤面就可以止饥;可以料见她一身好身段因何而来。再这么下去,她一定会瘦成人乾,见不得人的。

  所以,再怎么吃不下,也要逼自己吃一点东西。

  货比了三家之后,她终于找到一摊卖阳春面二十元一碗的路边小吃店。说真的,自从阳春面一路飙涨到三十元一碗之后,她拒绝抗议已有三年,可惜这一波不景气的潮流无法拉下那些高高在上的售价,真是令人扼腕!

  “老板,一碗汤面,不加卤蛋,不要小菜,汤多一点。”有气无力地落座。她顺带看了下四周,三张桌子也不过坐了两个客人,一个是她,一个是一名似乎刚下工的男子,一身脏污,黄色的安全帽搁在一边

  让人叹为观止的是那位仁兄的桌上已叠了五个大海碗,此刻手上的第六碗也快见底了!

  哗!大胃王!如果他每天都这么吃,赚的钱够他使用吗?

  富蓣看呆了去,咋舌不已的同时忍不住打量起那名年轻男子,应该不到三十岁吧?由于是做粗工的人,所以看起来很壮硕,隐约可以看到他汗衫下偾起的肌肉随着吃食的动作而忽隐忽现。

  照他这种食量,倒不如跑去那种三百九十九元吃到饱的餐馆吃饭,包准全台中市的自助餐老板都含泪关门;而他吃起来也比较划算。

  面来了,她心不在焉地捞着面吃,甚至没心情去计较豆芽放得比面多。几乎是忘神地盯着那名男子的侧面,不知道自己着了什么魔。

  这男人不算好看的,而且是做粗工的人。

  他的眉毛很浓黑,但他是工人。

  他的眼睛不但没双眼皮,左眼尾还有伤疤,面相学上俗称“破相”,怕是一辈子也赚不了几个钱的。工人嘛!

  他的腿长而有力,包裹在牛仔裤下更见帅气,上身一件无袖汗衫也早已脏了大半,汗水又不断地沾黏在其上,颈项、下巴全是汗滴。五月天还不算热,这人却因为卖命地吃着午餐而汗流浃背。

  富蓣讶异自己居然产生了看到“钱”的相同心情——会发热、心跳神速,双眼泛晶采且舍不得移开注意力。这辈子居然有其它东西可以引发她对钱财的相同反应?

  那是一个工人哪!

  工人=没钱=贫困=一辈子落魄!

  搞不好一日赚得的钱还不够他吃三餐哩!

  富蓣心下做了数百次的评估,种种冷静的判定都宣告了这个男人一点条件也没有,更不值她大流口水,但她的症状却没有减轻,反是直勾勾地盯着那男人瞧。天晓得她发了什么疯!

  更可怕的是她居然不由自主地站起来,往那位仁兄的桌子走去,然后直楞楞地赖在那里,就盯着狼吞虎咽的男子瞧。

  康恕馀放下他的第六个空碗,正打算叫老板来结帐,抬头才看到眼前站了位身穿名牌、打扮纯然是粉领新贵样的中等美女;面孔姣好、身段匀称,只可惜表情太过呆滞,像被定身似的。

  “有事吗?”他只得开口问。

  嗯,他的声音很清亮有力,适合唱歌。

  “小姐?”他又问了一次,不太肯定自己是不是遇见了疗养院逃出来的精神病患。“哦!呃,你好。”她回过神,抬头看着已站起身的男人。莫约一七八的块头。

  “我要结帐,你挡住我的路了。”他指着极明显的事实,暗示她小姐快快闪人。

  “呃,是吗?”她连忙跳开一小步。

  康恕馀也不多话,捞起他的工作帽便结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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