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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页

 

  向槐皱眉。

  他们现在还一丝不挂地抱在一起,他的手始终离不开她丝滑的肌肤;他抓住每一个机会,一遍遍地勾引、挑逗、诱哄,甚至勒索她的热情,用身体表达着浓浓的情愫,让她记住,她是他的……

  而她……居然说他觉得她很烦、很讨厌、很过分?

  「这像是讨厌妳的样子吗?」说着,向槐的手滑到她敏感腰际固定住。



  「啊,讨厌……」她本来闷闷的嗓音,转变成甜软薄嗔;咬着诱人的红唇,她媚媚地瞪了他一眼。「你不要又……又……我要去洗澡嘛!」

  「好啊,我帮妳。」向槐倒也干脆,他拥着她栘到床边,然后起身,把她抱在怀里往浴室走。

  「不要!你每次都……啊!不要啦!让我自己洗……嗯……」

  娇嚷声隐在浴室门后,随即响起的柔腻呻吟,预言着又一场的情欲洗礼,被哗啦啦的淋浴水声给遮去了。

  矛盾中,宋纭珊还是毫无招架能力,被拖进激情旖旎的深渊。

  她没有认真抗拒,事实上,她享受被骄宠、被怜爱,甚至是被他蛮横占领的甜蜜感觉。



  只是,在内心深处,她始终有着说不出口的恐惧--向槐只是责任感重,对现在的她心存怜悯,才和她在一起;当他认为可以离开时,他还是会头也不回地走掉。

  就像多年前的状况一样。

  事隔多年,这一次,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承受得住。

  第十章

  她又逃了!

  向槐不知道自己还能忍耐多久。她如果再这样老是从他床上、怀中默默消失,不肯多留,不愿过夜,甚至连说一声都不肯地离开--他发誓,有一天他要把她的衣物全部烧光!让她哪儿也去不成!

  跟他在一起,为什么要像做贼一样?

  要她陪他出席餐会、应酬,她说不喜欢那样的场合;要她和他去打高尔夫球,她只肯当杆弟;每次缠绵之后,温存留恋的,都是他!

  这一次,是要约她和靳伯伯他们吃饭,算是公开两人之间的关系,也解释一下他这阵子以来老是见首不见尾,很少去走动、探望靳伯伯与糖糖的原因;结果,这小姐逃得无影无踪!

  说好要过去接她,结果司机车子开到图书馆门口,不见她的人影;向槐下车去找人,里面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告诉他,宋小姐今天早退。

  「那妳是……」

  「我是工读生。」那女孩充满爱慕的眼光,一直流连欣赏着向槐英俊却冷淡的脸庞、以及高大修长的身材。

  宋小姐的男朋友好帅喔!可是,宋小姐为什么老是否认?

  明明宋小姐也很爱他啊!整个下午失魂落魄的,连新书的条码都贴错了!

  向槐谢过那位陌生工读生,回到车上。他不死心地请司机把车开到宋纭珊住处,途中还一直打她的手机试图联络。

  可能……是回家换衣服?时间来不及?虽然工读生说宋小姐下午三点多就走了,时间绝对不会来不及。

  找不到就是找不到,住处没人,手机没接。

  眼看时间逼近,和长辈的约迟到也不好意思,向槐悻悻然地单独前往。

  她是故意的!临阵脱逃!

  「你今天是怎么回事,脸色这么难看?」靳永群一见到他就问。

  「没事。」

  「真的?不是在气大小姐?」靳永群还是改不了口,对宋纭珊依然用旧时称呼。他笑吟吟地看着露出诧异表情的向槐,「是,我知道,你本来要带大小姐一起来吃饭。不过她刚打电话来说先跟别人约了,没办法来,特别要道个歉。我告诉她没关系,下次有机会再说。」

  向槐瞇超眼,「她有没有说跟谁约、人在哪里?」

  靳永群还是笑。「没有。她怎么会跟我说?你才应该知道嘛。怎么,沟通不良?」

  向槐闷声不响,他还真没看过靳伯伯这 幸灾乐祸的样子。

  半晌,他才闷闷地承认,「她确实……不太合作。」

  靳永群终于忍不住,仰首放声大笑了起来,笑声朗朗,非常豪迈。「天理昭彰,你终于也遇到一个让你吃瘪的对象了!」

  「有那么夸张吗?」向槐无奈地摊摊手。

  一老一少站在后院的大树下,已有丝丝寒意的秋风盘旋着。他望望已然降临的夜幕,身后是年代久远的日式建筑,透出晕黄灯光,以及阵阵的饭菜香气。

  靳家,一直都是唯一让他有「家」的感觉的地方。和靳水馨以前在一起,与其说是男女之情,倒不如说是家人似的亲近与习惯;他从小在这里进出,从来不觉得突兀或陌生。

  然而现在,他却很想离开这儿,想回到他自己的……应该说,想回到有宋纭珊的地方。

  他想抱着她在腿上,一起看电视;或是在书房工作,她在旁边翻书,甚至职业病难改的整理他的书柜;他想在那张大床上,尽情宠爱她,听她娇娇地埋怨,细细地喘息;想和她一起洗澡,不管是淋浴还是泡澡,反正结果都是一样的;想拥着她心满意足地入睡,想在晨光中用轻吻唤醒她,只为看她赖床撒娇的样子……

  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中了这么深的毒了?

  向槐又下意识地看了看表。

  「你三分钟前才看过,不是吗?真的这么归心似箭?」笑得满脸皱纹的靳永群,今天大概是打定了主意要嘲笑他。

  向槐被说得耳根子有点痒痒的,不太自在地摸摸耳朵。

  「我……」

  靳永群抚着自己退休之后慢慢坐大的肚腩,有些感慨地叹了口气,「水馨说得对,她从一开始就断言你喜欢大小姐,要不然像你这种脾气、这么任性的人,哪有可能愿意委屈自己,去服侍千金小姐。」

  「我任性?」向槐以为自己听错了。靳水馨……居然敢说他任性?!这是哪门于的歪理!「以前那只是因为工作……」

  「你可以不接啊。当时水馨和你在交往,你一点也不肯迁就她;可是,对于大小姐,就不一样了。」靳永群拍拍向槐宽平的肩,很和气地说:「你确实是个任性的孩子。工作、生活,甚至感情……都要照着你的方式走。讲好听一点,是很有计画、很有执行力,不过换句话说,也就是很任性。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让你掌控的嘛。」

  向槐那天没有留下来吃晚饭,他太震惊了,以至于整个人呈现呆滞的状态。

  糖糖要跟他玩,他没反应;水馨招呼他吃饭,他也没反应;瑞平--也就是糖糖的正牌爸爸--问他关于投资方面的资讯,他答非所问,最后,靳伯伯受不了了,当场下令要他走。

  离开靳家时,向槐还是一直在想--任性的定义到底是什么?

  他在多年前自行决定,离开对所有人都好,所以他狠心辞去担任宋纭珊保镖的工作,让她哭成了泪人儿;而几年后,他回来了,算是半强迫地重新介入宋纭珊的生活,变成她的情人……说真的,确实有点霸道没错。

  想起以前她百般讨好的模样……向槐真有点不是滋味。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眼里不是只有一个向槐了,还会跟别的男人一起散步……

  等一下,跟别的男人一起散步?!

  向槐猛然坐直身子,贴近玻璃车窗,额头差点撞上去。

  司机很贴心地把车开到宋纭珊住处附近。小巷的另一头,俏生生的人儿,正在另一名男子的陪伴下,缓缓走过来。

  这辈子还不知道吃醋是什么感觉的向槐,此刻当然也不会知道,那种突如其来,好像胃酸逆流、满肚子酸火的感受,正是标准的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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