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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他,他,他居然把尼克写死了……他居然把他写死了!」他是存心砸她的饭碗吗?!

  哭天抢地的大嗓门响彻一整层办公室,差点震破环绕四周的玻璃窗。

  同事们纷纷对她投以同情的目光,大伙儿都知道名侦探尼克是辛樵一系列四十本悬疑小说的主人翁,出版社早计划要好好地利用尼克的英雄事迹大大捞上一笔,连档期都已经排到第六十集了。

  现在,显然辛大作家突然对尼克很不爽了。



  「不只是这样……」丽莎满眼血丝地环视一周,神情阴森。「他不是为了拯救无辜孩童而死的,也不是跟歹徒缠斗时中枪丧命,也不是受人陷害,他是被心、爱、的、女、人、用、菜、刀、砍、死、的!」

  她也很想砍人哪!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多稀奇的事啦,作家本来就是很情绪化的生物,私生活上遇到重大打击的时候,难免会把低落的心情发泄在作品中。我看辛樵最近八成遇到某种挫折,正值低潮期……」同事A拍拍丽莎的肩,要她节哀顺变。

  「没错没错,我负责的那个戴维斯上次就因为老公劈腿,离婚后又没挣到多少赡养费,结果她书里不只第三者一个死得比一个惨,连男主角最后不是断手就是断脚!」同事B想到就头皮发麻。

  「那算什么!」同事C不甘寂寞地插嘴。「记得去年那个写罗曼史的新秀葛琳吗?她不只让书里的女主角最后发疯,她自己在完稿之后也到精神病院报到去了!」

  丽莎恶狠狠地瞪了同事一眼。「我管其他人那么多!总之尼克不能死,最受欢迎的男主角死了还有啥搞头!」别说还是那么不英雄的死法!呜~~



  同事A沈吟片刻,说道:「听起来我们公司的当红作家像是感情上受到重创……」

  「他那人的生活就像白开水一样,无色无味、淡得要死,能有什么感情上--」丽莎瞪大眼睛,赫然想起不久前和辛樵在电话里的谈话。

  那家伙……他该不会是因为那蠢蠢的单恋一败涂地,从此决定把所有小说都写成悲剧吧?!

  接着,纽约市中心的现代丛林中,传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哭号。

  「老--总!红--色--警--戒--呀!我--要--出--差--」

  第十章

  丽莎见到辛樵时,差点被自己的三吋高跟鞋绊倒。

  「他、他怎么会是这副德行?!」她讶异地瞪着书房内正在发愣的人影问道。

  失魂落魄也就罢了,那张白白净净、迷倒无以计数女性的书呆脸,居然多了一轮黑眼圈!

  「想揍人揍不成,反而挨了一拳。」大公子辛壑递了一杯饮料给丽莎。丽莎的前前前……任男友是他在医学院的同学,所以两人也算旧识,

  他们此时就杵在门口,像观赏动物似的谈论着房里的那只「胖达」。

  「那家伙会跟人打架?」丽莎错愕。那个身上没几两肌肉的温吞书呆会这么不自量力?

  「还不是为了替他的心上人出气。」辛壑啜了口威士忌,接着解释道:「看他这么久没出门,我今天来拎他出去喝个咖啡,不巧遇上他心上人那位劈腿的前男友跟新女友,然后他就发火想揍那家伙,没想到人家的拳头比他硬,结果妳也看到了。」

  真丢脸!明明智商就不低,阴起来也不输人,偏偏在情场上就是纯情的呆头鹅一只。幸好他有先见之明,早叫老三把老妈从西班牙哄去纽约访友,不然要是让超级护短的老妈发现宝贝儿子变成这副模样,不把房子掀了才怪!

  丽莎还是不敢相信一派温和的辛樵居然有使用暴力的一天。接着她又狐疑地看着辛壑。

  「我记得你好像在学校时练过拳击,怎么不帮他?」

  辛壑回她一个古怪的眼神。「我的西装是新的。」弄坏了多可惜。

  「……」丽莎无语,败给这只衣冠禽兽,不过幸好辛樵的双手看起来没事,写稿不是问题。

  「不扯你的宝贝西装了,把你弟的恋爱经过说来听听。」

  于是辛家大公子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向丽莎简述。

  「我去跟他谈谈。」为了稿子着想,丽莎披挂上阵。

  「嗨,丽莎。」辛樵头也没拾地打声招呼,似乎一点也不讶异身在纽约市的编辑会出现在书房里。「收到稿子了吗?」

  「收到了收到了,写得很不错,呵呵……」她面露职业笑容,直接切入重点。「不过那个尼克可不可以不要死?」

  「我觉得他死了比较好,」他很能体会那种死在心爱之人手上的感觉。

  好个屁!丽莎暗骂。

  「我了解你最近心情不好……但是你想想,书迷看见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就这么死了会有多失望。」出版社不被信件淹没才是奇迹!

  「我只是顺着感觉写。」

  「呵呵……当然当然,写作最重要的是感觉嘛……呵呵……」呿!大家都凭感觉的话,还用吃饭吗?

  丽莎没再坚持。辛樵以往交稿后从不改稿,她早有心理准备,刚刚纯粹是碰运气问问而已。解决问题得从症结处下手,她把话题转到辛樵手上的那张印了许多小相片的纸。

  从她进门后,他的目光就没离开过那些奇怪的小相片。

  「那是什么?」她凑过头看仔细些。

  「大头贴。」

  「噢。」谁理那叫什么名堂。「上面的人就是『她』吗?」

  小相片上的女人嘴贴着辛樵的唇角,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被吓了一大跳。女人看起来眉清目秀的,不过……啧、啧,那种祖母级的发型实在有待改进。

  「嗯,是小蓁。」辛樵的语气变柔,眸中也多了惆怅。

  那时告诉小蓁他淘汰了这张照片是骗她的,无论如何他也不可能丢了这个珍贵无比的镜头。

  丽莎从没见过他露出这种忧郁的神色,配上那轮熊猫眼圈,还真有那么一点诡异。

  「呃……天涯何处无芳草,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你也不必太难过,改天我给你介绍--」

  「我只要她。」

  「这种单方面的恋情通常是没有结果的。」她不得不实际地说。

  「我不觉得这只是单方面的,但是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小蓁离去那天所说的话的确伤了他,但是他在写稿期间也想了很多,她不是个会轻易卸下防备的女人,却一再地在他面前流露真实感情,即使连她自己也未发觉这点,他却注意到了,所以他相信她对他不是没有感觉的。

  「那你就去找她回来谈谈,台湾就那么丁点大,雇家征信社寻人应该也不难。」丽莎相信他的话。辛樵的小说受欢迎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老兄虽然看起来有点呆头呆脑,但是观察力惊人。

  「我知道小蓁在哪里。」

  「嗄?」

  「孔管家是我录用的。」迟迟未发言的辛大公子倚在门口说道:「她的履历表上有她老家的地址,我也叫人求证过她的去处。」

  「那你还坐在这里干什么?去找她不就得了?」

  辛樵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又继续看着手中的大头贴。

  他想啊!怎么不想!他好想好想好想就直接冲去找她,有几次都已经叫好了计程车,但在最后关头还是制止了自己。

  「我在等她主动。」

  「不会吧……你该不是在要男性尊严的那套吧?」丽莎很不以为然地问。

  辛大公子发出一声嗤笑,也不晓得是在嘲笑丽莎还是他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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