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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见安东随后出来,凌琳心里直觉不妙,她拉着乖狗跑向世晔家。“安东!”大门被反锁,凌琳用力敲门,大声叫人。

  “汪汪!”乖狗大声吠叫引凌琳注意,然后从它平日进出的门洞里钻进去。

  乖狗能进去的洞,她应该也挤的进去。凌琳忘了她现在的肚子比乖狗大一圈,马上效法爬了进去,中间要通过有点困难,但是到处都是烟,安东又躺在客厅地上,情急之下,凌琳拉紧衣服硬是挤进活动的狗门里。火和浓烟是从沙发和地毯不断冒出来的。

  “安东!”凌琳很怕安东死了,哭着上前摇他,幸好发现他还会呻吟。不知从哪里生出来的力气,凌琳把安东拖到一角,用力摇醒他。



  安东醒来看到客厅的火,赶快爬去拿灭火器,总算及时扑灭一场火灾。

  “琳,要不是你进来救我,房子一定烧了,我也变成活人油膏。”安东同时擦着额上的冷汗和眼睛里的热汗,感激的抱着凌琳。

  “安东,要谢谢乖狗,是它先发现的。现在,请放开我,打电话叫救护车送我到你那个医生朋友的医院。”

  安东一听魂差点掉到地上,忘了他刚才被闯进来的歹徒打的头痛欲裂。他扶着琳坐到干净的椅子上:“小心,我马上去打电话。”

  乖狗伏在主人床脚下,虎视耽耽的看着靠近主人的人。查尔斯头痛的看着那只瞪着众人,露出皑皑狼牙的棕毛畜牲。

  “谁让狗进来的,把它赶出去。”



  “乖狗是我的,它出去我也出去。”凌琳上救护车时也同样坚持人随狗走。

  “安东,我开的不是兽医院,病房怎么可以住狗。”

  “要不是乖狗警觉性高,又教我钻狗门,我跟本无法进去救安东。”凌琳急的说话都大声起来。“你去问安东,乖狗是不是我们家里的一份子。”

  听到女主人声音紧张,趴在地上的狼犬马上竖直耳朵,坐起来龇牙低呜,把不是和它同一国的医生和护士吓得不敢乱动。

  被凌琳救了一命的安东感动的双唇颤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查尔斯,你没听到凌小姐是钻狗洞救我,我拜托你什么都听她的。”

  查尔斯没辙了,只好点头。“你也受伤了,去急诊室找医生。”

  凌琳看安东脸色苍白的教人担心,马上催促他:“安东,你受伤怎么没说!快去急诊室敷药。”

  “可是,老板还没有来。”

  “世晔没来还有乖狗在,你快去。”世晔人在雪梨,不可能马上赶回来。

  老板不等于乖狗,安东实在不想离开,但是查尔斯也向他保证:“我会替你看着凌小姐,直到赵先生或是你回来。”

  安东听话的去了。凌琳向医生道谢,乖乖地坐上诊疗床。好心的查尔斯替她打针检查,然后陪她回到病房。

  “肚皮有擦伤,不过幸好孩子平安,但是你这次受到的惊吓不小,所以一定要住院几天。你这只狗真棒。”查尔斯羡慕的看着忠心耿耿,跟着推床走的大狼狗。

  “嗯,有它在我就不会怕了。”凌琳的手往下伸,乖狗就凑近用鼻子顶她的手。

  赵世晔一脸全是担心,大步跑进医院,在走道看到正要推进病房的凌琳,马上上前握紧她的手。

  “我以为你会晚点才到。”凌琳看着世晔说。

  琳话语里似有幽幽的埋怨,赵世晔胸口忽然一窒。“琳,很抱歉不能常在你身边。安东的电话把我急死了,你要不要紧?!”

  凌琳说:“医生说我没事了,倒是安东不晓得严不严重。世晔,你先去急诊室看安东。”

  刚听到安东急躁慌乱的留话时,他受到的惊吓旁人无法体会,才警觉万一失去琳,他所拥有的一切尊荣财富都不再具有任何意义,直到看到琳母子平安无事,他的心脏才恢复正常的心跳。

  “凌小姐,赵先生既然来了就由他陪你,我先去看安东。”查尔斯交代护士,然后回身赶去急诊室看他那个大难不死的童年玩伴。

  “安东受伤都没说,还一路照顾我到医院,你快去看他要不要紧。”

  “你一个人——”

  凌琳把毯子拉至下颔。“没有关系,有乖狗在。”

  无法解释的心情,赵世晔很想和乖狗争风吃醋,但就怕有人怪他不爱护动物,欺侮她的狗而不理他,他还是先去看看安东。

  “琳,我很快回来。乖狗,不要让陌生人随便靠近。”

  安东头上绕着好几层纱布,赵世晔看的两道浓眉皱得拉不开,他先向负责的医生问清病人的伤势,然后向医生点头致意,走回安东这边。

  安东内疚的垂着头:“老板,对不起,凌小姐为了救我差点出事。”

  “幸好,她已经不要紧了。医生说你的头很硬,被敲成这样还能说话,我会把你转到雪梨的医学中心住院。你放心,闯进我们家那几个人逃不掉的。”安东听了才放下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安心的闭上眼睛。

  第二天,凌琳、安东两个人被赵世晔转到雪梨的医院。凌琳享受星家待遇,病房里有秘书陪伴,病房外有安全人员站岗守候。凌琳了解世晔的用心,但她原本就排斥当这种丧失自由的“最上等人”,不管怎样,她不要放弃当会遇上各种惊喜和刺激的普通人。

  她想和世晔说,但世晔在她睡着的时候才来,醒来以前又走了。凌琳问来看她的世勋:“坏人捉到了吗?”

  “琳,你放心,第二天就捉到了。”

  “那世晔呢?外面的安全人员可以撤走了吧?”

  赵世勋不敢作主。“我从来没见过大哥如此惊慌震怒,你还是等他来再自己跟他说。”

  “我就是没看到世晔啊。”凌琳叹了口气,从床上坐起来。

  “大哥好像说等你出院后,要让你住在雪梨,他可能在忙你们的婚礼和整理你们要住的新房。”

  “婚礼!他没有和我说过。”凌琳听到婚礼没有高兴的表情,只是一无所知的看着世勋摇头。

  “琳,可能大哥想要送你一个惊喜吧!你知道我们家的男人为什么都很爱他们的妻子吗?因为他们心里怀着愧疚。”赵世勋自问自答。

  “愧疚什么?”

  “因为我们太忙,常常为了重要的工作而让最心爱的人饱尝孤单,所以大哥才会特别注重你的安全。”赵世勋边说边看手表。“琳,我等下还要开会,明天再来看你。”

  “世勋,谢谢你来看我,再见。”

  赵世勋走后,凌琳彻底想着他的话。

  世勋说的是她故意忽略的事实。凌琳叹口气,她虽然很爱世晔,但在心伤、生气、害怕无助的时候,依附的都是别人的肩膀,连乖狗陪她的时间、给她的安全感都比世晔多得多。

  为了孩子,凌琳很乖的“住院观察”,当然乖狗都跟在她的身边。在医院她一人很无聊,对她没有怨言的配合,连听到消息赶来探视的祥云都觉得不可思议。

  而赵世晔安慰的夸她好乖。凌琳神秘的笑了。

  结果——

  凌琳失踪了!她那只随身不离的大狼犬也跟着不见了。

  一人一狗能在这么多人的视线下消失,他要好好检讨,他是不是养了一群饭桶,还是这群人忘了他们领谁的粮。赵世晔像战车一样驶进医院,赵世勋不放心跟来,相关人员垂头丧气的站成一排。

  “小姐有说要去哪里吗?”赵世晔绷着脸问。

  秘书全身瑟缩的摇头。凌琳真的能把大哥逼疯,赵世勋不忍的上前替小秘书说情。“大哥,琳带着一只狗又能去哪里?这一定是在附近走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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