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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很敢秀喔!”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而且她还对我微笑。

  纵使她的笑容很美,但是老实说,当时我真希望从此以后永远都不要再见到她。

  2



  就在她跟我说了第一句话后的半年,她变成了我的女朋友。

  什么?你以为我去追她的吗?

  当然不是,我不是跟你说过了,我真的希望以后再也不要见到她了,在我做了那么丢脸的事情之后。

  可是她对我微笑,在那件事发生后的第二天的餐厅里。

  我能说什么呢?

  那叫做缘分。



  所以我是不应该违背上天的安排的。

  因此我跟她要了电话,此举十分多余,因为她就住我隔壁,直接在她的房门口大声叫她还比较快。

  她不只是对我微笑,和我约会,还诱拐我搬出宿舍和她同居。

  “我想搬出来住,不想住宿舍。”她说。

  “不好吧!女孩子住外面很危险。”事实的真相是:我一点也不愿意她离开我的寝室隔壁。

  “那怎么样才不危险呢?”

  “如果我在旁边照顾你,那就会比较不危险了。”我贼贼地说著。不知道到时候,我和她,谁会比较危险?

  老实说,到现在为止,我都还是觉得是她诱拐我的,否则我怎么会放弃便宜的宿舍,而搬去比宿舍贵上十倍的小公寓呢?

  宗毓的租处正好有两个空房间,我们一人一间刚刚好。

  所以我们成了室友,我想当室友也很不错。

  忘了介绍宗毓,他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我的“麻吉”兼“换帖”。

  他是个十分好的二房东,举凡电灯泡坏了、保险丝烧断了,他通通都会换,还有连马桶不通、水管堵住,他也可以搞定,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

  而且最棒的是:他有洁癖。和有洁癖的人住是最快乐的事,因为他永远比你先忍受不了肮脏而开始打扫房子。你只要忍受他的碎碎念就可以,但是他却给你一个一尘不染的客厅、厨房和浴室。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长得十分“安全”。你懂“安全”的意思吧!

  我不是不信任清清,不过还是“安全”一点比较好。 为了支付多出来的房租钱,我只好跑去打工。

  加油站打工是所有工读里面最轻松,离学校最近,时薪又是最高的工作。

  “加油站的汽油味吸多了会治癌的。”阿儒说著。

  “你听谁说的,不要危言耸听。”

  “是我当护士的表姊告诉我的,应该没错。”

  “那你自己还来这里打工,而且还介绍我来。”我知道真相后非常生气,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么可以有所毁损呢?何况我希望我能苟活到八十岁哩!

  “喝牛奶就可以了。”

  “喝牛奶能干麻?”我觉得很奇怪。

  “喝牛奶可以降低不好物质的吸收。”

  我半信半疑,但是还是每个礼拜跑到量贩店,抱了一大罐一大罐的牛奶回来。

  我每天喝下一整罐的牛奶,为了和我心爱的清清能够住在一起,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即使每天喝下一加仑的牛奶,我也觉得值得。

  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在外面租房子其实也挺不赖的,尤其是和心爱的清清住在一起,更是快乐似神仙。

  但美好的事总是短暂的,这样美好的日子,仅仅维持了一年又七个月。而一切的不幸都是从那只叫做“莎士比亚”的猫开始。

  3

  “浩宇,这是我亲爱的‘莎士比亚’。”清清抱著一只白色的波斯猫,一面亲著它,一面对我说。

  “你不是最讨厌‘莎士比亚’吗?”我对猫没什么特别的好感。

  “谁说的,我最喜欢‘莎士比亚’了。”说完就在猫儿的脸上亲了又亲。

  我指的当然是文学家“莎士比亚”,不是“莎士比亚”猫,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搞清楚我说的是哪个“莎士比亚”?

  不过那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亲“莎士比亚”的样子,好像比亲我还要幸福,光是这点,我就无法打从心里喜欢“莎士比亚”。

  “你得问问宗毓?他好像对猫的毛过敏。所以这里可能不太适合养猫。”我相信宗毓会帮我,我对宗毓使尽了眼色。

  不知道他是笨还是故意,他居然还说:“我不会过敏啊!而且我挺喜欢猫的,很爱干净,不会像狗一样乱大便。”

  于是“莎士比亚”便堂而皇之的进驻。

  自从“莎士比亚”搬来后,我这个男朋友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二等公民”。

  清清约会时,提到它的名字比问候我的次数还多;清清会先看看它吃得好不好,才会问我吃过饭没?清清会陪它玩了大半天,然后想起来该问我要不要出去走走?

  不过“人”的适应力是很快地。(我必须特别强调“人”这个字,因为人不如猫的感觉太强烈了)

  一个星期后,除了清清会用亲过“莎士比亚”的嘴马上亲我这点之外,我已经完全适应。 从“莎士比亚”一进我们家门开始,我就知道它一定会闯祸。不幸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你没带钥匙?”清清嘟著嘴问我。

  “我又没锁门,我想只是下楼买个早餐。”我心里想著:钥匙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有,你也没带钥匙啊!

  清清按了电铃。

  “宗毓一大早就出去了。”我今天一大早就看见他拿著球拍走出去。

  “那是谁锁的门?”

  我们俩面面相觑。然后她用一种觉得我很笨的眼光,下了一个结论:“一定是你不小心把门锁了。”

  我硬著头皮敲隔壁的门,跟他解释我必须从他们家的阳台爬过去我们家阳台的原因。

  然后心惊胆跳的越过阳台去,幸好我们住在二楼,应该摔不死,最多断一条腿而已。

  小朋友不要学,虽然叔叔也没有练过,但是那是被女朋友逼的,没有办法。就在我快成功完成艰难任务的那一霎那,“莎士比亚”像一尊白色的雕像蜷距在大门旁的矮柜上,冷冷地看著我狼狈地跨过阳台。

  答案终于揭晓,是“莎士比亚”锁的门。

  我被猫反锁在门外。

  我居然被猫反锁在门外,天啊!这是什么世界。

  你大概还不知道“莎士比亚”到底是怎么把门锁上的,我也只好解释一遍给你听。

  我们家大门的锁不是喇叭锁,是简单的那种一字型的锁,垂直的时候是“开”,按下去成水平的时候是“关”,所以“莎士比亚”就站在大门旁的柜子上轻易地用它的爪轻轻一按,就把我们锁在门外了。

  在清清知道真相之后,对著它又抱又亲,说:“‘莎士比亚’你真是天才!”

  怎么我不小心把门锁上,就像笨蛋;“莎士比亚”不小心把门锁上,却像天才。

  “人”真的不能同猫比啊!

  我真希望我可以和“莎士比亚”这样井水不犯河水的相处下去,直到清清对我:“我想要搬出去”的那一刻起,我才警觉到厄运的到来。

  “为什么要搬走?”

  “我妈老是要来看我住的地方,每次都要你们两个躲来躲去,好麻烦,而且又怕她会临时跑过来,心惊胆跳的。所以我决定我还是搬出去住好了。”

  “可是当初我是为了你才从宿舍搬出来的,而且可以跟你住在一起,偶尔躲来躲去,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麻烦。”我在心里这么说著。

  然后她继续说:“不过‘莎士比亚’要暂时放你这里,我的新房东不喜欢有人养动物。”

  我对“暂时”这两个字很怀疑,但她千般保证她会来喂它、帮它洗澡、陪它玩,我什么都不用做,只要让它有地方睡觉就好了,我才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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