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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你的表现很差劲。」

  时芬一停下脚步,就伸出食指对他,指控。

  「我哪里差劲?」

  「你表现得好像和我交谈非常厌恶,我是个言语乏味的女人吗?跟我聊天有那么痛苦吗?」



  她的气没喘完就急著说话,鼓起的双颊、涨红的脸庞,让人想发笑。

  「没有。」他简短回答。

  「那为什么我才说要聊天,听不到几句话,你就拖著我走人?」

  「因为我发现和你接吻比聊天更有意思。」他找到堵住她聒噪的好方法。说著,吻落下——

  他又吻她了,这些天,他吻她吻得理所当然,吻得理直气壮,仿佛这是他们之间的惯性,不需要怀疑。

  男人的气息、男人的刚毅、男人的他,用安全感包围起快乐的她。



  阳光从树梢落下,点点光圈在他们身边绕,风一吹,光点贴上她的心、她的情。爱他……是自然不过的事情,不用怀疑、不用犹豫,只需要勇往直前。

  终於,他离开她的唇。

  她埋在他胸前,差点喘不过气,这个吻太悸人心弦,精采得让她的心脏难以负荷。

  躲在他怀里,偷偷勾起嘴角,好像每次跟这个男人在一起,很容易就气喘吁吁。

  「你认为我要把你的话归在哪一类?」

  不敢抬头,否则她会被误以为是印地安红种人,生肖属粉红猪,天天吃番茄长大,和红肉鲑鱼是近亲关系。

  「什么?」

  「你说和我接吻比聊天有意思。」

  「说清楚。」他说话不喜欢超过五个字。

  她气了,抡起拳头,在他胸前捶过一记。「笨!我的意思是说,我应该把你的话当成赞美还是讥讽?我应该骄傲自己有张诱人脸孔,还是难过自己智商不高,和我聊天太委屈无聊?」

  他的反应是——哈!一声大笑,然後把她锁回怀里,狠狠地吻个过瘾。

  看来,他对她的吻有高度兴趣,至於她的言语,唉……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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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猜猜,毅爵留在游云山庄几天了?

  你绝对想不到,第十天了!

  这十天里,时芬什么事情都不做,整天绕在毅爵身边,陪他四处逛、陪他到处玩。

  她喜欢和他聊天,可是他比较喜欢和她接吻;她喜欢带著他户外走透透,可是他比较热衷室内的床上运动。

  彰哥取笑她倒追男人,将来变成弃妇的机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大嫂却告诉她,幸福要掌握在自己手里,别让它轻易从手中溜去。

  爸、妈、大哥、连农庄里工作的员工都觉得毅爵配得上时芬,他们同时看好这段缘分,於是在大家的祝福下,时芬和毅爵有了人生最快乐的十天。

  一顶大草帽盖在毅爵脸上,他躺在时芬腿上睡觉,她拿一本历代小说精选专注阅读。

  「说个笑话给你听,有个医生宣称他能一天之内治好驼背,有人听信了他,请他去治疗,他拿来两块木板,一块放下面,等病人躺平後再把另一块放在他身上。

  「医生在木板上用力踩踏,背是压直,病人也死了,病人的儿子去告官,医生却说:『我的职业是治驼,只要背能变直,我哪还管病人死活?』」

  果然,毅爵没有回答她的笑话。

  耸耸肩,她无所谓,反正她说话他本来就很少回应,不管是醒著还是睡著都一样,只不过她坚持他们的爱情是「谈」出来,不是「做」出来的,所以她坚持跟他说很多很多的话,坚持跟他沟通,坚持他必须了解她的想法,坚持他爱上她的性格胜过她的身体。

  「再说一个哦!村子有户有钱人家正在举行订婚仪式,竹篮装满礼金,从迂公家门前过,迂公对妻子说:『我们来打赌篮子里装了多少钱?』妻子说:『我看有两百金。』迂公说:『不!有五百金。』妻子又说:『没有那么多。』迂公坚持有,两个人吵了很久竟打起来了,後来妻子不耐烦,她说:『就三百金好了。』迂公还是拚命骂妻子,邻居来劝架,叫他们别为小事争吵,迂公却说:『这怎么是小事,我们还有两百金没算清楚呢!』」

  故事说完,草帽动了几下,她知道,他在草帽底下笑了。

  「我想,你一定是个商人。」

  他仍然不回答。

  时芬没有太大意外,因为她已经很少很少去预期他会回答她的话。

  「我讲一整个下午笑话,你都没笑,只有听到这个和钱有关的笑话,才展露出难得笑颜,所以我判定,你一定是个奸商。」

  他不说话,她拿起盖在他头上的帽子,凝望他的眼睛。

  「我是个卖力的表演者,你却连点掌声都舍不得给,实在有够差劲。」

  「你的确是个『好表演者』。」嘴角微勾,带了讽刺。

  「算了,你还是别笑好了,你的笑一点都不真诚,要是我心眼小一点,会把你的笑容解释成嘲弄,为了避免引起误会,你还是继续保持你的锺馗脸比较安全。」

  「什么叫锺馗脸?」

  「生人勿近罗!」

  她的答话勾引出他的另一阵笑声。

  「对嘛!这样好多了,不过,这种笑又太春风,会招惹太多女人为你心碎,算了算了,我情愿忍受你的锺馗脸,不要作改变了。」

  她点点头又摇摇头,第一次,毅爵发现女人变脸速度果真比翻书快。

  「我很少笑。」

  他没说谎,尤其在过去四年,他已经忘记畅怀大笑是什么感觉,他的笑只剩下两种,一种是客套、一种叫作伪装。

  「我知道啊!任何缺少练习的东西,熟练度都不高,不过,我没关系的,不管你笑得好不好看,我都喜欢你。」

  在十天中间,她第三十七次对他说「喜欢」,平均下来一天有三点七次,这是在她当穆溱汸的时候,从没对他说过的话。她现在补齐了,可惜他已经无法敞开心胸接受。

  「你为什么喜欢我?」他问。

  有进步,他对她说的句子越来越长了,但愿哪一天,他会发觉,和她聊天是件愉快事情,到时候,她愿意把找话题的工作交给他,而且不管他提出什么话题,她都乐意和他讨论得热热烈烈。

  「喜欢需要理由吗?喜欢是一种感觉,一种很难用言语或笔墨来形容的感觉,可是它真真实实存在。这样说好了,记不记得我们见面第一天,你看到我时,心里有什么感觉?」

  「诧异。」他说得直接。

  「你的答案真叫人失望,你知道我看见你是什么感觉吗?我心里想;—好熟悉哦,我是不是见过你,在此生或是上辈子?

  「虽然我不敢笃定,就是这个男人了,但是对你,我印象深刻,我想如果我们没办法再见面,我一定会有深刻遗憾。

  「可是你进来了,走进游云山庄,咻地,也走进我心里,所以我坚信,不管有什么困难,我们都会继续。」

  这就是她的目的?她的目标是他?她想和他继续?毅爵怀疑。

  他坐起身,试图在她眼里找寻答案。

  她喜欢他的眼睛、不介意被窥探,因为她的心坦坦荡荡,一如她对他的爱,无伪。

  「毅爵,如果你没有真心,请早点告诉我,不要让我一天天陷进去,这样对我好残忍。」靠近他怀里,她在他的体温中恳求他的真心。

  他没推开她?是不是代表,他舍不得对她残忍?

  想到残忍二字,毅爵两道浓眉迅速结出寒霜。

  当时,她并不介意对他残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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