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我马上去拿结婚礼服过来、找个牧师,你们马上结婚,免得夜长梦多,要是若若肚子大了,我很难向甄妈妈交代。」水水话刚说完,没等耕尉反应过来,就一脸奸笑地推著仲墉出门。
他们走了,病房里又是一片静默,他轻抱住若若,觉得好安心。
「你叫若若是吗?不管我记不记得你,我想我一定很喜欢你,睡吧!再睡一下下,醒来後,你就是我的新娘了。我不会让你当未婚妈妈,我会保护你、照顾你,爱你……」
梦里的她听见他的诺言了吗?为什么会浮上一朵甜关的微笑?是的!一定是他们心意相连,他心中所想才会传进她的心里。
闭上眼睛,他们的头紧紧靠著。睡吧、睡吧!等睡醒之後,白雪公主就要搭上豪华马车嫁入城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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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白纱礼服,若若不敢相信她真的要嫁给耕尉了。
要不是水水又叫又跳的,差点儿震碎她的耳膜:要不是妈妈的眼泪,灼烫了她的心;要不是一屋子黑鸦鸦的人头,一看到她都要来抱抱她、说声恭喜,她很难相信,自己会是今天婚礼的主角。
眼看著先前还信誓旦旦,说不要娶她的男人,现在竟然要在结婚证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对耕尉来说,这算不算「人有旦夕祸福」?
「老哥,恭喜你了!」贺耘尉一脸兴奋地说。
哈哈!如他所愿,老天当真派个侏儒国公主收了大哥,未来他只能在回忆中,搜寻他曾有过的「丰功伟业」。
所以还在求偶市场上的同胞们,上帝是公平的,贺家五少里最花心、最风流、最低级、最挑食的男人贺仲墉和贺耕尉都娶了貌不惊人、身材「平」庸的「小」女人,而专情如伯墉、守身如玉的季墉和他这个从不沾蜂惹蜜的男人,全有了个万中选一的美娇娘为伴。
这就是告诉我们:你要先苦後甘呢、还是先甘後苦?
古代圣贤早早训诫我们这些後代子孙——天将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因为,伯墉、季墉、耘尉都苦过、忍过、憋过,所以拿到老天所降的「大任」:而仲墉、耕尉这些「不忍」、「怕憋」的男人,自然只能得到「小任」啦!
耕尉从大家口里去判定对方和自己的关系,到目前为止,他知道了谁是爸爸、妈妈、弟弟、弟媳妇和岳母。
「耘尉,你大哥的手不方便,你去帮他在结婚证书上签名!」贺聚武乐歪了,没想到这个儿子一醒来,就变得合作、懂事、听话,变得很有人性了。
这场车祸撞得好、撞得妙!有空他要去把那个安全岛,装修成全台湾省最豪华、最富丽的安全岛,让有中国人的地方都知道,台湾的鹊桥就在建国北路上。
「好!」他非常乐意代劳,龙飞凤舞的在证书上签上「贺耕尉」三个字。
耕尉拿过结婚证书,端详了半天。「弟弟。」
这声呼唤把耘尉的听觉神经紧紧扯绷。
认识了几十年,耕尉从来没有用这两个字来称呼过自己,以前他不是连名带姓叫他,就是喊他死小子、烂家伙的……他凝重的脸色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如果「弟弟」二字会引来注目,那么耕尉接下来的话就更具爆炸力了。
「你写的字太潦草了,我看不懂,你告诉我,我叫什么名字?我自己签好了。」
「再说一次,你不知道自己是谁?」贺聚武弹腿一跃,动作和纪政一样敏捷,完全没有迟暮老人的缓钝。
「我想……我大概忘记了。」他有些尴尬地说。
啊……难怪他合作、难怪他乖巧懂事,因为他根本不记得自己是谁啊!天地不仁!让他以为自己有个好儿子的梦想在瞬间破灭……他好想哭,可惜泪腺退化,早榨不出新鲜泪液。
伯墉凑了过来,做了初步检查後,又按铃找来护士,推他去做更精密的检查。
一时之间,众人全转栘了阵地,像军队拔营—样,走得乾乾净净,只剩下若若尴尬地坐在沙发上,一语不发地呆望著窗外。
唉……好梦易醒,她连礼服都还没脱下,就发现这是一场闹剧,偏偏她还兴致勃勃地演出这场可笑的家家酒。
来不及悲伤,水水就冲了进来。她双手一扬,得意地摇摇手上的结婚证书,去给若若。「收好!你的结婚证书。」
「那又没有意义,是耘尉代签的。」一张没意义的结婚证书,可以拿来做什么?凭悼她一场镜花水月的婚礼?
「懒鬼!不能劳驾你的双手,把它打开来看一看吗?」
亏她那么辛苦地迈开小短腿冲到耕尉身边,恐吓他亲笔签下这珍贵的三个字,她居然连看都不看就否决掉,朋友啊,朋友是做什么的?都是假话啦!一碰到男人,朋友就合该自动到壁角去蹲萝卜啦!
「你怎么弄到手的?」真是耕尉的亲笔签名。
「恐吓他啊!我说等他检查完後,就看不到你了,因为我要把你藏起来,让他永远找不到你,他一受惊吓就拚命问我,他的名字怎么写?然後就飞快的签下名宁,别误会,可没人强迫他。」水水满脸骄傲,就不知道恐吓病人会不会犯法。
「他受伤以後变得好依赖我。」若若喃喃白语。
「白痴!那叫爱不叫依赖,他是爱上你而不自觉,再加上那个该死的『忠於原味』的无聊思想,才会让他不敢正视自己的心,要不,他干嘛不依赖我,要依赖你?」瞪一眼那个被爱情搅成泥花状的脑袋,唉!爱情是专门以吞蚀女人的「精明」为生吗?
「因为我比较……」
「你敢说你比较高试试看!」只赢她0.5公分就一天到晚到处炫耀,也不想想谁比较漂亮、是谁先嫁掉?
「可是……我们是朋友,我们说好要当一辈子的朋友、我要赚他一辈子的钱,他还要帮我加薪。」她的反驳显得又冗又废。
「拜托!你不会以为你这种表现叫作友谊,或是纯粹欣赏老板吧!没有人听到老板车祸,会哭得忘记自己有心脏病,更没有人会听到有机会嫁给朋友,就兴奋的忘记对方将足个瘫痪瞎眼的废人!」
「你的意思是说找……」
「你早就爱上人家了!不然你那一年犯不到一次的心律不整,怎会一听到他要订婚後,就一天照进食次数发作!?」
要不是她那些蠢得让人受不了的自虐行为,她会在叔叔——贺聚武电话通知耕尉的未婚妻时,在他耳边拚命游说若若的好,还拜托她英俊聪颖的资优生老公贡献良策,测试两个女人的心。
「要不是爱上耕尉,你那珍藏了一、二十年的泪水,怎会泛滥成灾?要不,怎会趁著耕尉没知觉时,偷爬上人家的床?你这些让人有目共睹的行为,都在在宣誓了——你爱他,尽管他是个花心、下流的采花烂盗,你都爱上他了。」水水多补了一句,却忘记自家老公在婚前,也没比人家爱的那个好到哪里去。
「可是……我明明记得,我爱的是他的钱啊!」她糊涂了、头昏外加脑胀。
如果这真叫爱,那她该庆幸,自己没在十九岁那年碰上贺耕尉,否则她现在大概只能在基隆庙口卖天妇罗,连一家大学也捞不到。
「噢!」水水痛苦不堪地呻吟:「—个爱情蠢蛋已经很可怜了,再加上一个感情智障,你们真可以合写一本『白痴囝仔』,保证大卖五十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