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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抖抖抖,她一不小心把心中的话全盘出口。

  「你说我是万华之狼!?」

  他没控告她谋杀,她反而指控他是狼?他要真是狼,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一口咬下她这颗笨脑袋。

  「不是啦,我只是说……好像……」



  泪滚得很凶,他越大声,她的泪就流得越顺畅。

  「像?」音调往上扬了扬,左手也跟著往上扬。

  他要打她了,她知道,他马上要打她了!脖子来不及缩,他的大手落在她的右脸颊,痛在下一秒钟侵入知觉。

  抹抹抹,他用了八成力道帮她擦泪,他拿她的脸当牛皮刷,泪拭去的同时,顺道谋杀掉她右脸三千五百万个细胞。

  「你……做什么?」她愣愣地,一瞬也不瞬地望著他。

  他的动作很粗鲁,可是他的眼神中……有抹一闪而逝的温柔。



  他在做什么?擦眼泪这么明显的事情还要他来解释?

  火气更旺了!大眼一瞪,瞪掉她的注视,渟渟垂头,将眼光落在他的鞋面上,拚命回想他眼中来不及捕捉的温柔。

  停下手,他才发觉自己在她的脸庞上弄出一片红肿。

  「对不起。」渟渟的第一百七十九次。

  「对不起什么?」因为她脸上的红肿,他有一丝歉然,口气缓了缓。

  「对不起我让你好生气。」

  他在气她什么?气她说他像狼,气她泪掉得太过分?气她不会做菜?气她从一个部门调过一部门?不管是哪个理由,他都有理由气她。

  「所以你认为问题出在我生气,而不是你自己做错事?」

  她很懂得挑衅他的怒涛,亚丰深吸气,不想被她气死很难。

  问题出在我生气,而不是你做错事?

  这句话太难,他生气和她做错,不是同一回事吗?渟渟理解不来他的高难度问题,摇摇头,继而迅速点头。她不晓得哪个回答才是正确,便回了个复选答案。

  她居然回答「对」?

  该死的女人,她逼死了他仅存不多的耐心,将他推向疯狂边缘。用力抓住她的手腕,他将她拉出厨房。

  第三章

  他走得很快,她跟得很辛苦。

  泪忘记流,盯著他宽宽的背、厚厚的肩,她的阿诺史瓦辛格帅到最高点,她怕他,却也崇拜他。

  经过木屋区、花圃区,他们一路走进放牧区,昨夜新雨,放牧区的泥土是软的,渟渟的高跟鞋一踩入放牧区,就像进入沼泽地带,举步维艰。

  一、二、三……在她坚持到第十步时,摔了!

  大手一提,他把她从泥泞中提起来。

  渟渟穿著细肩带贴身洋装,完美的身材曲线在衣裳的衬托下,更显玲珑有致,只可惜污泥贴在身上,带不出美感。不过还好,自从上次蜜蜂攻击事件後,她便没再擦香水上工。

  膝盖有点痛、手肘处也微疼,但是能和她的英雄面对面、近距离接触,再加上他没有一脸愤慨,这是很难得的状况。

  回头,亚丰看见她的高跟鞋在泥地上留下的一排洞洞,忍不住莞尔。

  像她这种有波无脑的娇娇女他认识太多,在台北替父亲工作时,他经常要参加的应酬里面,充斥著这类女人,也是这些烦人应酬促使他包袱款款,南下追随大哥脚步。

  只不过他不像大哥完全放手家族企业的工作,他仍透过远距视讯参与公司里大大小小的会议决策,并一手操纵股市,和傅恒并列股票之神的地位。

  拦腰抱起渟渟,亚丰大步趋前,将她放在栅栏上坐下。

  「这是你调转的第几个单位?」他用公事化口吻对她说话。

  「我记不得了。」

  她哪有时间记这么多东西,这三天,她忙得团团转,一下子学清洗牛舍、马房,一下子学算钱,一下子学除草,她突然发觉天地间怎么会有那么多学不完的学问。

  「我以为厨艺是大部分女人的专长。」亚丰说。

  当然也有不少例外,像他身边的女强人没有几个分得清楚空心菜和菠菜,问题是,她们的工作能力不错,而且没有半个会死皮赖脸,硬要留在飞云农庄当女工。

  「我知道我做得不是很好,我会努力学习。」她强迫自己看他,强迫自己不怕他。

  「你在客服部学习一个上午,客服部损失将近五千块。」

  他没见过台湾哪个正常人连找钱都不会,要不是她的语言机能还不是太差劲,他会以为她自启智学校毕业。

  「我知道我错了,以前我以为只要认得一千和两千块大钞就够了,没想到我们国家的货币有这么多种……」

  咬咬唇,她的表情是一个劲儿的无辜。

  「你不出门买东西吗?」他吼到声带疲乏。

  「我会刷卡。」

  钱币种类从没有困扰到她,直到进来飞云。

  「买一碗泡面你也刷卡?」

  「我抽一张千元大钞给店员就行了。」

  「他不找你钱吗?」亚丰气自己居然要和一个笨蛋讨论买泡面。

  「不用,留给他们当小费,反正一千块又不是多少。」

  这是渟渟百思不解的地方,为什么这里的观光客都不给店员小费?连几百、几十块钱都要计较得清清楚楚。

  他拿她没辙了,不晓得是哪家的父母亲养出这种智障女儿,难怪他在应酬场合里没见过她,要是生出这种女儿,藏都要把她藏得妥妥当当,免得她出门丢人现眼。

  「教练说他教过你,不能站在马的後方,你为什么做不到?」

  听说她昨天被马狠踹一下,吓得经理忙将她抬进办公室,请求别分派她到有「危险性」的马房。

  危险性?哼!马房对世界上九九点九九的人都不具危险,独独对她!

  想起惨痛经验,渟渟下意识抚抚腰间那块瘀青……

  很痛呐!嘟起嘴,她辩得理直气壮:「是马的错,我本来没有站在它後面,是它动来动去,转了方向,我才会被它踢到。」

  以她有限的脑浆,只能归纳出这个答案。

  「它动,你不会跟著动啊?」和她在一起,亚丰发现自己每一分钟都在吼叫。

  「怎么可以,要是它一直动个不停,我的工作不就不用做了?」

  他一脸挫败,和她没办法用道理沟通。

  「你在花圃工作,被蜜蜂叮了好几个包;你在牛舍连连摔跤,要你耙开牧草,你连人带铁耙的摔进牧草堆里。承认吧!你根本不适合农庄里的工作。」

  他忍耐再忍耐,憋住胸中火焰,打算诉之以理、动之以情,顺利把她踢出飞云。

  「没有人一生下来就会做事,什么事都要经过慢慢学习。」

  来宾请掌声鼓励,渟渟能说出这么切合事理的话,简直有如神助。看吧!连老天都来帮她一把,让她留在飞云,追随她心爱的偶像,这样的爱情还能够不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你应该去做你适合的工作。」火延烧到喉头,他有灼热感。

  「你想,我适合做什么?」

  她热切地握住他粗粗的上臂,期待他说出「妻子」这个答案,那么她马上回答「我愿意」,当当当当……结婚进行曲响起。

  她适合做什么?

  如果白痴也是一种行业的话,那么她便有适合职业。

  「飞云没有适合你的工作,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他的动之以情到此为止,声音又慢慢逼近呐喊程度。

  「我不要离开,冠耘先生说我可以试用一个月,现在才刚过三天,我不走。」摇头,她固执得让人咬牙切齿。

  拿大哥的话压他?门儿都没有。

  「你确定不走?」

  「确定不走。」

  她把头摇得像波浪鼓,在没有追上她的阿诺史瓦辛格之前,她打死都不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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