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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页

 

  「看你们这样我应该也去交一个男朋友。」兰思琪的目光再次闪亮起来。「一定对我的写作有帮助。」

  「你说真的还假的,不需要为了写作这样吧!」关水云好笑道。

  「当然是开玩笑,我又没要交男朋友,再说,谁会喜欢我这样疯疯癫癫的。」她可是非常有自知之名。

  「有啊!」敏柔立刻说道。



  「谁?」兰思琪挑眉,表明一点都不相信她的话。

  察觉自己一时说溜嘴,敏柔急忙摇头。「没有啦!」

  「看你的眼神就知道没有说实情,到底是谁?」兰思琪逼问。

  「没有啦!」

  「快说!」兰思琪眺起来作势要掐她的脖子。

  「没有,我真的是随口说的。」敏柔不停的摇头,她不能说啊!



  「好了,你别闹她。」关水云阻止她胡闹。「大学的时候那个赵什么的不是喜欢你。」

  兰思琪扫兴地坐回椅上。「他啊!拜托——」

  敏柔接腔道:「人家喜欢你,可是你又没意思。」

  「拜托,他在大学的时候……」

  见兰思琪滔滔不绝地说著大学的事情,她才真正松口气,差点就泄底了,三人东南西北地闲扯著直到接近晚餐时才分手。

  ☆

  当敏柔坐上沈盟的车时,已接近六点,途中她突然想起一件事。

  「对了,录音带呢?你打算怎么处理?」她几乎要忘记这件事了。

  「我已经毁了。」

  「毁了?」

  他颔首,他让家人听过後就毁了。「我没打算拿它做别的用途。」

  「嗯!」她笑看著他俊挺的侧面。

  「怎么?」

  「没有。」她摇首。「我觉得这样很好。」在某方面,他的温柔一直没变。「如果我比安曼君漂亮能干,或许她就不会这么在意了。」

  「不用为她想这个。」他笑著摸了下她的头。 「她只是想要征服的感觉而已。」

  安曼君对男人有种征服欲,而他不想沾这样的人,即使只有肉体关系也不想。

  年轻的时候,对性自然有好奇,但他向来不是欲望强烈的人,所以并不沉迷,久了之後更觉得没有感情的性容易让人心生厌倦,也觉得空洞,他比较无法理解的是,为何女人都觉得男人很容易色诱成功?

  「想到安曼君在录音带中煽情的话语,敏柔觉得双颊热了起来,当时她听得好尴尬,伸手就按掉,还让纳穆调侃了好久。

  「娟娟还跟你妈妈吵吗?」她转个话题。

  「差不多。」他微笑。「让她们吵吵也好,彼此都能从中知道一点对方的想法,这种事不能急。」他在红灯前停下。

  「我就没办法跟人吵架。」她沉思著。「或许我应该来练习一下。」

  他含笑道:「要跟我练习吗?」

  「不要,不要。」她飞快地摇头。「跟你吵架我会难过。」

  她直率的回答让他胸口一动。「敏柔。」

  「嗯!」

  他凝视著她,语气认真。「就算有一天吵架了,也不要对我们的感情退缩。」

  他话中隐含的烦忧让她不由得伸手握住他的手。「嗯!」

  「我是说,不管有什么困扰的事,都不要退缩。」他再次强调。

  「嗯!」她坚定地应了一声,紧握他的手。「我不会退缩的。」

  他缓缓扬起嘴角,她在他眼中重新看到了自信,她在自己丧失勇气前,快速地亲了他一下。

  「给你鼓励。」话毕,她急忙将烧红的脸埋在膝盖中。

  他爽朗而笑,久久不散。

  【全书完】

  后记 陶陶

  新的一年又来到了,希望大家一切如意,接下来一年我会继续努力的。

  我想《这就是心动》出书时,大家一定会很惊讶,不是说要写《心花怒放》吗?没错没错,原本的计画是这样的,但後来编辑希望我能写「史上最烂约会」的系列,我想,如果读者有注意的话,会在上一本《擒郎》的内页里看到这个广告。

  但是後来因为我的进度严重落後,只好退出套书的计画,真的是给出版社添麻烦了,不好意思。原本想,既然如此,那就回去写《心花怒放》吧!但因为稿子进行得不太顺利,故事的走向也一改再改,最後决定还是先把《心花怒放》搁在一旁,先专心写《这就是心动》。

  当大家看到男主角沈盟时,一定很讶异吧!(说不定很多人早已忘了他),他是《小姐,不要吼我》中的配角,算一算也有七年的时间了,原以为自己是再也不可能动笔写他了,但当编辑要我写「史上最烂约会」的套书时,他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当时浮现的场景是他与敏柔在同一家餐厅相亲所发生的一些趣事,後来退出套书计画後,就把这场景做了一些更动。

  内容我就不多说了,不过在人物的设定上,敏柔是参考朋友的个性所写,但在某方面做了一定程度的修改,她也是个国小老师,而且超级爱哭,哈……不过,当然她在教书时是不会哭的,她很固执,对某些事很执著,在我眼中她是很可爱的人,虽然她实在是超爱哭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有一次我问她,「如果你的男朋友有了别的女人,然後这样那样……(请自行填入假设性的问题)你会怎么办?」

  「啊!为什么我的男朋友会这样?他为什么有别的女人?」

  「这是假设嘛!」

  「但是他为什么要这样?他不会这样,你为什么要这样说……」

  接著她的眼眶一红,当场就哭起来了。

  「你神经病啊!这是假设,你哭什么?」

  「可是你为什么要这样说他?」

  好了,大家可以想像我满睑黑线,接著我还得说笑话来让她破涕为笑。

  有一次她跟我说:「你下次写一本像我这样的女主角,好不好?」

  「不好,读者看到这种女士角会想甩两巴掌。」

  「啊!为什么?我有什么不好?她们为什么会想要甩我两巴掌?你说啊!你说……」

  有一次我把她的事告诉了另一个朋友,朋友说:「她不是国小老师吗?唉!完全破坏了老师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另一个很爱哭的朋友说来更神奇,她的个性很像《美人救英雄》里的蓝音涵,一根肠子通到底,她会当著一个人的面说:「你知道吗?我最最最讨厌的人就是你!」

  可是她看手语歌(五灯奖里的比赛项目)的时候竟然哭出来,因为卫冕者表演得太好了(五个灯23分),我在一旁真是……哎哟!当场笑到肚子痛,她自己也觉得很好笑。

  言归正传,因为这本书跟《小姐,不要吼我》的出书时间相距七年,但两个故事的发生时间却是相近的,所以当我想配发手机给男女主角的时候,突然想到七年前手机并不普遍(当时称为是大哥大,俗称黑金刚),大哥大的机身还满重的,而且好像都是黑色的,听说用力点还可以打死人,一直到八十六年底台湾行动电话业开放民营後,手机才日益普遍,用惯手机後,突然觉得故事里的男女主角没有手机很不方便,哈……

  因为男女主角都不是性格活泼的人,所以写著写著就想,怎么这么温吞啊……很想对沈盟大喊:快啊!快上,快把敏柔压到地上,撕开衣服,为所欲为吧!嗯……好吧!我承认我是中了兰思琪的毒。

  接著我要说一下《小姐,不要吼我》里,一段被遗漏的对话,就是在一一七页,最後两行中间——

  ……他想要她,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他又担心他会伤了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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