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梅芝打断她。「十年或二十年后,黎凯蒂不能和她认识以及爱的人见面--至少不能和那些跟我们不同类的人。但是,你还是可以写信给他们,只是绝对不能看到你没有变老。你必须避免和他们见面,经常旅行,编造不能和他们见面或出席一些聚会的借口。或许,让凯蒂出意外,而且被认为你已经死了,可能还比较简单,但是,还有其他更细腻的方法可以解决这件事。想必路森值得让你这么做?」
「谢谢。」柏轩把休旅车的门关上时,路森低语。他刚和柏轩把地下室的棺材搬进柏轩的休旅车里。
「别客气,」柏轩向他保证。「我会先把它放在我家的地下室里,直到亚堤可以不再依赖它,而且会告诉我的管家暂时先不要打扫地下室。」
路森把手插进口袋里,然后点头。他认为应该请弟弟进去喝杯茶之类的,但是他现在实在不太想说话。母亲早上才来看过他。亚堤显然跟她提起凯蒂来过这里。梅芝叫他说出事情经过后,就叫他自己想办法。他怀疑柏轩来载棺材也只是个借口,他其实是想再次确定他好不好,而且他完全预期著亚堤和俪希也迟早会找借口来看他。其实,应该感谢他们来分散他的注意力。一直在家里踱步、等著凯蒂下定决心,已经快把他逼疯了。
「嗯,我应该……」柏轩停下,看著一辆车停进车道。「那是妈妈的车。」
「对。」路森叹了口气,想著他必须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假装他并没有慢慢地走向发疯的边缘。但是另一方面,他从来都懒得装作满不在乎,现在又何必多此一举?
「嗯。好吧,我最好先走一步。」
路森惊讶地看向弟弟。他一度以为柏轩是在闪避母亲,但是当他看向大轿车时,只见一个金发美女走下车。
「凯蒂。」他低语。当弟弟坐进休旅车,他只是站在那里。接著大轿车倒车驶离车道,只留下凯蒂站在那里,然后柏轩的休旅车跟著开走。他和凯蒂仍然呆站著,彼此注视。直到两辆车都驶远了,凯蒂才走向前。路森发现自己的脚也带他向前。
两人在半途相遇,站在那里看著彼此的眼睛,然后凯蒂说:「我们进去屋里好吗?」
「喔。」路森眨眼。这不是他希望听到的第一句话。但是,总比一些太刺激的话好些。她上次甚至不愿意走进屋里,这一定是个好预兆。但是,他等不及想听到她的决定,所以就抓住她的手臂,带著她急忙走上人行道。
一进入屋里,路森就用力地把门关上,靠在门上,贪婪地看著凯蒂。她会让他变成地球上最快乐、还是最悲惨的人?他希望是最快乐的。
「我爱你。」
这是个好的开始,路森这么决定。
「而且,好,我会嫁给你,与你一起生活。」
路森开始走向她,然后又停住。「那你的家人呢?」
「我没办法完全放弃他们,路森,」她怀有歉意地承认。「我爱他们。但是,当我看起来明显没有变老的时候,我不会再和他们见面,改成只用信件联络。」
路森离开门板,紧紧地抱住她。她的解决方法太完美了!他松了一口气,带著明显感觉得到的爱意与感激吻著她,然后一把抱起她,上楼走向他的卧室。
「我爱你,凯蒂。我会让你幸福与快乐。你绝不会后悔做出这个决定。」他亲吻她的脸向她保证。
「我知道我不会后侮,」她轻声地说,双手环住他的颈项。「而且我们会让自己幸福快乐。」当她清一清喉咙开口问时,他们已经几乎抵达卧室了。「嗯,路森?」
「什么事,吾爱?」他推开门的时候问道。她终于看到他的房间。此时,任何与和他睡在棺材里的相关想法,全都从她脑海中消失。和他本人一样,这个房间出色地结合了黑色、银色和纯白色。窗户和四柱床都垂著黑色帘幕,阻挡阳光进入。
直到路森把她放在床中央而且面对著她,她才想起刚才想要问什么。手放在他的肩膀上阻止他吻她,她问:「会痛吗?」
路森停顿一下,扬起眉毛。「转化吗?」
凯蒂点头。
「嗯,」他皱眉。「我也不确定。我从来没有转化过别人。」他犹豫一下,然后准备坐起身。「我打电话问我妈,她应该知道。」
「不用了。」凯蒂坐起身,抱住他的肩膀,脸靠著他的背继续说:「不用问了。如果会痛也没关系,为了你,我可以赴汤蹈火。」
她感觉到他的背因为他笑了而震动,然后他说:「而且还会去抢劫血库,提供自己的血给我喝。」
他转身面对床铺,捧住她的脸。「最后甚至放弃和家人的联系。」他低下头给她一个轻柔而虔诚的吻。「我真的非常幸运。」
凯蒂严肃地点头,然后淘气地微笑,说:「当我在例如一百年后开始唠叨地叫你把垃圾拿出去,或去换婴儿尿布的时候,你还会这么说。」
路森轻轻地笑了,把她压回床上。「我会很乐意做那些事。只要和你在一起,我会很乐意去做任何事。」
凯蒂只是摇头,拉他下来给他一个吻。她不会笨到相信他们绝不会吵架,或者他会很乐意去丢垃圾,但是她确定不管几世纪后会带来什么样的风暴,他们都应付得了。毕竟,他们怀抱希望--而且只要他们有希望,任何事都可能发生。
--全书完
编注:敬请期待《爱情会咬人》在Romance Age出现!
作者絮语
哎,我想你们可能对我的资料有点兴趣。我的名字是琳茜·珊德斯,我所创作的浪漫喜剧故事由杜契斯特出版社(Dorchester Publising)出版,属于爱情魔咒系列(Leisure Lovespell Books)。我也替肯辛顿出版社(Kensington Publishing)写一些非喜剧类的作品。
我一向热爱写作,总是持续不懈,也一直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专业作家。嗯……大致是如此。好吧,在那个尴尬别扭、而且不认为自己活得到二十岁的年纪(我想他们现在把这种阶段叫做青春期),我并非一直都信心满满,不过,除了那段时间之外,我一直相信自己会成为作家。总之,我的愿望实现了。耶、耶、耶!
如果我是个心胸狭窄的人,我现在可能会对著那些曾经带著一脸不以为然、纡尊降贵的表情,对我微笑地说:「嗯哼,你以后能做什么?」的老师与亲友(你们自己心底有数)发出轻蔑的冷笑。不过,我不会这样,我会假装自己心胸宽大,多跟你们聊一些我的事,因为我相信你们很希望能更了解我一些--虽然,我觉得很难相信。你们知道,我像洗碗水一样无聊,如果你高兴,你大可以跳过这一篇,只看故事正文就好。
至于对那些会从头列尾把整本书看完的读者,我会告诉你们,我出生于加拿大南安大略省一个叫做历明镇(Leamigton)的小城,人口一万两千(至少,这是当时的人口数)。严格说来,我住在历明镇,但是每年都到五大湖区一个大约有五千个居民的小岛上居住一段很长的时间。那个岛上当时有一间合作社、一家街角小店、一个卖啤酒的小酒馆,以及一家旅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