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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来药箱,她细细替女儿敷上药膏。

  看母亲替自己擦药,采青一面数着上面的伤口,一面和母亲说话。

  「娘,告诉妳一件事儿。」

  「什么事?」



  「我见过郜王爷。」

  五娘吓一大跳,瞠大眼睛问:「怎么会?什么时候的事?妳大娘知不知道?」

  「当然不知道,知道了还得了!我在镇威王府门口等他,直到昨天晌午方见着他,我们约了今天下午碰面。」

  「妳这模样儿,怎出去见人?不行不行,要教大娘知道,肯定又是鸡飞狗跳,闹一大场。」

  「不行啦!人不可言而无信,何况,我有一大堆事情要问他,错过这次机会,不晓得要多久才能再见着他,大娘不是说了,皇帝有意思赐婚,过阵子他肯定要忙坏了。」

  「知不知道,妳现在脸上有三道口子,手上脚上算算几十条,不在家里休养,还想往哪儿去?」



  「就是伤了才好,大娘肯定以为我乖乖在家疗伤,不会灵机一动,找我去发泄火气,我从后门溜出去,万一大娘问起,您也好说,就说我喝了药睡下了。」

  「妳这孩子!」她实在拿女儿没辙。

  「娘,不出去我会死的,我是小猴儿、小鱼儿,不是牡丹花,不能固定在一个院落,而且,要是我不出现,郜大王爷怪罪下来,事儿传到大娘那里去,岂不更糟?娘,您再宠宠我吧!」

  「我就是把妳给宠坏了。」爱怜地看看女儿,对她的纵容到底是好或不好?

  这句话代表什么?代表她能顺遂心意啦!

  采青抱抱娘,在她额上亲个响吻,她爱死娘亲了!

  「我就知道娘最疼我,以后,我也会疼娘一辈子的。」

  第二章

  说书人是错的,瓦敕族人眼睛和大家一样、头发和中原人一样,因为长期在草原上奔跑,所以体型剽悍,说话中气十足。

  原则上,他们不吃人肉,只不过他们有种残酷祭典,就是在战后砍下敌人的首级祭拜神明,一颗颗头颅堆成小山一座,在夜里燃起的火焰照耀下,显得诡谲恐怖。

  后来人们以讹传讹,使得中土士兵末交战,先胆寒,士气已挫,如何再谈战役?自然是每战必败。

  所以,煜宸领军后,破除谣言是第一件要紧事务。

  「鬼神之说是假的、巫术也是假的,他们习惯在脸颊涂上各色颜料,期待祖先灵魂保佑族人战胜敌人。」

  郜煜宸很少说话,对他而言,嘴巴是为了传达命令而存在,他从不多做解释,更何况是对一个好奇心人到让人无法理解的小女孩。

  「要是换成我,行啊!你在脸上画画,我就做个更可怖的面具戴上,要吓人嘛,谁不会。」

  小鱼儿很聪明,举一反三是她常做的事情,尤其是和一个见闻广阔、学富行车的男人聊天,满脑子乱七八糟念头,还能不溢出来吗?

  「古时有个兰陵王也是这样的,因为他的长相过度风流俊美,上战场打仗,缺乏威严,于是做了狰狞面具,让敌人一见便心寒胆颤,每战必捷。」煜宸说。

  聊天是种需要训练的活动,从开始的支支吾吾,到后来的顺畅流利,他不再觉得和小女生聊天是件伤脑筋的事情。

  「幸好。」

  她笑瞇眼,绕着他,上上下下打量,左看右看,前评量后评量。然后在他面前站定,拍拍胸脯,一脸庆幸表情。

  「幸好?」挑起浓浓的剑眉,他不解她的「幸好」所为何来。

  「幸好你长得很威严,敌人看到你士气消褪一半,未打仗先自乱阵脚。百姓都说你是天上的神仙,是辟公下凡,皇帝老爷有你,还怕保不了百年江山?只要你在,就没有打不胜的仗!」

  「这些话太夸张,每一仗、每次出征,我都没有必胜把握。」

  「是吗?不过,你若是再丑点就更好了。」

  嫌他不够丑?这是什么结论?

  「要是你更丑,敌军看见你,立刻吓得跪地求饶,派出军师谈和,那么仗不用打了,士兵也不必牺牲生命换取和平。」

  「妳不喜欢战争?」

  「谁喜欢?汪王爷的大公子战死沙场。风风光光下了葬,死后加谧许多封号,表面风光,事实上呢?你愿意当一只死神龟供人膜拜,还是当一只自由自在,在海里生活的小海龟?」

  她的比喻很好,他不得不承认,她是个聪明的小女孩。

  「妳不喜欢死亡。」

  「当然不喜欢,王大婶死了儿子,一夜之间,她白了头发,她口口声声唤着儿子的小名,可是,千唤万唤怎么都唤不同她的心肝宝贝。」

  「在战场上,死伤无法避免,不是你死就是敌人亡,当死亡和生存两者必须择其一时,大部分的人选择生存。」

  「一定要杀死敌人,才能让自己生存吗?」

  「是的,如果是妳,妳怎么选择?」他丢给她难题。

  「我选……」

  假设大娘是敌人,她的存在让自己活得好难堪,那么她要她死吗?不!她还是希望大娘活着,活得好好,无病无痛。

  「选什么?」他居然期待起她的答案,有意思吧!

  「选择我和敌人都活下来。」

  「那是没办法的,他的刀子架在妳脖子上,除非妳肯把刀子刺进他胸膛才能求生,妳无法选择两个人都活下来。」

  「我会拿起刀子虚晃一招,分散他的注意力,然后……逃跑。」

  「妳想当逃兵?」他失笑。

  「不行吗?我死了,娘会伤心、涴茹姊姊会哭泣,为了爱我的人,我当然不可以让自己死掉啊!」

  「如果所有人都为妳的怯懦取笑妳,妳怎么办?」

  「笑就笑吧,活着很重要,就是忍受讥嘲也没关系。」

  「幸好。」他学她的语气。

  「幸好什么?」

  「幸好妳不是我的部下,否则我常胜王爷的封号,很快会换成常败王爷。」

  「封号很重要吗?不!你活着才重要,记住我的话,哪一天,你发生最危急的状况时,要想想身边的人、想想我,或者其他真心喜欢你的人,对于我们,你的生命比封号更重要。」

  多么震撼人心的一番话,他从没想过生命比封号更重要,没想过有谁是真心喜欢他。可是,这个小女生,才见过三面的女孩,居然告诉他,他的生命比封号更重要。

  「人死留名,虎死留皮,这是所有男人的愿望。」

  「你想把名气留给谁?三灶清香难道比眼前的快乐重要?我还以为你头脑清醒呢,原来你只是看起来聪明,其实不然。」

  批评他?小丫头转变真快,前一刻才用充满崇拜的眼神看他,这一刻居然觉得他的聪明不过是虚有其表。

  他不同她计较,转身,双手背在后面,眼看垂杨细柳,风阵阵,涟漪浅浅,这是她口中的「快乐」吗?

  不知道,他未曾花心思去体验快乐,从有记忆开始,他就在追求功名利禄,现在,他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往后,他将向前更迈进。

  这条路是没有尽头的,他不知道登峰造极的限度在哪里,只知道,他必须一步步往上爬,直到……再没力气攀高为止。

  他的安静拧了她的眉头,秀气柳眉皱皱,红滟小嘴嘟起,她凑到他身边,又是一个「自然而然」--握住他的手。

  「你生气了?」

  他默然,回复原貌--不擅说话的郜王爷。

  「对不起,我不是想骂你?可是,人要懂得保护自己啊!就是偶尔低头也没关系。比如我大娘好了,她特别讨厌我,心情不好,打!看我不顺眼,打!有事烦心,打!她拿我当箭靶,专用来消除胸中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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