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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叔——”严继武斥喝着。

  李延年仍不顾一切的游说到底。“不是我在乱做媒,据小凤妹所说的,项小姐很怕男人,这不是刚好符合你的‘需求’?如果,真的斗不过你母亲的话正日结婚是惟一的法子了!”

  “李叔……”原来李延年的用意在此啊!严继武无话可说了。

  “孩子,听我的话,在有‘条件’之下,试着交往看看,不要成见太深!”



  “我——”他闷不吭声。

  他也许会试着和她交往吧!

  因为,初次相遇时,她的翩翩身影便在他心头留下了无可磨灭的痕迹。

  她是第一个让他深深烙印在脑海的女人。

  不过,他永远是那么的高傲,让赤雁可望而不可及。

  赤雁深吸一口气,收拾起紧张情绪,故意表现得可怜兮兮的,似是脆弱得不堪一击。“这是……我亲手做的小点心,你要不要尝尝看……”



  严继武斜睨着眼,不发一语。

  “来!吃吧!”一双光滑如玉脂的手,拿着可爱的动物饼干在他眼前晃动。

  他们近在咫尺——

  今天,她戴眼镜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厚重的眼镜下,一双有如泉水般洁净的大眼睛,乌黑闪亮的长睫毛在眨动之间,散发出神秘诱人的光芒。

  他炯然有神的双眼,像两把永不熄灭的火焰,注视着她。

  而她也毫不畏惧的迎上了。如黑宝石般发亮的瞳仁,透露着慧黠。难道她是严继武一向最欣赏的智慧型女子?

  在美凤和李延年关心的眼神下,严继武意兴阑珊地接过来,一口吞下。蓦地,脸上浮现出惊喜的神色。“真好吃!”

  李延年和美凤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就让他们自行发展吧!

  “走吧!我们不要打扰人家,海边的夕阳很诗情画意呢!我们去逛逛!”美凤迫不及待的将李延年推出门外。

  想撇下我们?

  赤雁有些不是滋味,在他们背后喊道:“搞清楚,是我们不要做你们的电灯泡——”话声甫落,两位老人家尴尬得跑得更快了。

  严继武不由得噗哧笑了。

  那清朗的笑声,让他们陷入了不可言喻的情境里。

  严继武仿佛变了一个人般,用炙热的眼看着她,好像要穿透她的身体,让她无所遁形。

  不!她才不要像是待宰的羔羊一样。

  她要主动出击!

  白花花的阳光、蔚蓝的海洋、成群的海鸥……世界上最美丽的景致,都集中在这里了,她也要好好的放纵自己,抒解一下。

  “我们也去看海,好吗?”她充满期待、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会同意吗?

  她可是禁不起他的拒绝,干脆主动地帮他推轮椅。“走吧!我们去海边散步——”

  万万没想到,严继武竟顺着她的话接下去。“别忘了带着你做的动物饼干和饮——”

  “你……”一股心花怒放的感觉涌上来,她禁不住脸红心跳了。“好!我马上准备!”

  她冲到冰箱前,随意拿了些饮料,当然还不忘拿出她“亲手”做的饼干,一起装进大纸袋里。

  她不自觉地像个小孩子般雀跃着。而他的脸上,也浮现出喜不自胜的神情。

  * * *

  严继武发现自己错了。

  当赤雁将轮椅推到户外时,他才如梦初醒般的惊觉:他是个跛脚,坐在轮椅上,细白的沙子让轮椅寸步难行。

  他的脸色霎时变得僵硬。

  在母亲严如女的施压下,他让自己“继续”不良于行,当作是报复。而今,他再度尝到无法走路的痛苦。

  “我要回去。”他冷酷地下令。

  “不要!”她微弱地抗议。“不要啦!再等一下……”

  是的,他也舍不得离开。

  一望无际的海真是美极了,那仿佛是乍然出现的惊喜,而他竟与她一起分享。

  白花花的阳光照在如湛蓝宝石般的海水上,浪花一波又一波地涌上岸来,整个沙滩呈现出一抹透明的蓝。赤雁再也按捺不住,打着赤脚,冲向沙滩,像孩子般地玩耍起来,细沙在她光滑的趾尖穿梭,不知名的白色小蟹在她小手间游走。

  “站在这里,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整片海洋,灯塔就在前方——”她兴高采烈地回首叫着。

  灯塔外是无垠浩瀚的太平洋,一艘艘出港的渔船,散布在海面上。清脆的鸟鸣,流动的风声,空气中的草香,迎面而来。

  “走吧!”他恶声恶气地道。

  他无法忍受海滩上留下的,不是脚印,而是“车痕”。

  如果可以,他真希望叫浪花带走一切,或是像风吹过柳絮般,不留下任何痕迹。

  他严厉地警告道:“这里不像加州阳光普照,北海岸可是多雨——”

  才说着,一片乌云飘了过来,天空立刻充满了阴霾,眼看着波涛汹涌起来,巨浪拍打着海岸,瞬间,大雨纷飞。“下雨了!”赤雁大叫。

  这突如其来的一场暴雨,让他们根本躲避不及。

  如果是赤雁一个人还可以加快脚步,如今却多了一个累赘——

  双腿残废的严继武。

  赤雁用尽全身力气推着轮椅,想奔向小屋,偏偏事与愿违,一个不留神,她踉跄跌倒,连带推翻了轮椅,让严继武整个人扑倒在沙滩上。

  天杀的!

  被摔得人仰马翻不说,浑身又沾满了泥土,被掀开的白被单,露出完好如初的双腿,可是他还是要装作无法动弹的模样,这真的是考验他的演技。

  浑身沾满泥沙的他,看来十分落魄,像是潦倒的乞丐般。

  “对不起!”她急忙要扶他起来。

  “不要碰我!”

  怕穿帮,也是困窘;这一生,他从没有在女人面前如此丢脸过。风雨交加的一刻,她竟让他丑态百出!

  “走开!”他发狂地叫着。要不是笨手笨脚的项赤雁,他堂堂严大少,会变成如此凄惨的落水狗吗?“你走……”

  “不!”她不能在这个时候丢下他。“我不能走。我一定要把你送到小屋!”

  第四章

  “你把我害得还不够惨吗?”严继武大叫。“你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这一生,他是第一个敢骂她的人!

  项赤雁是母亲的掌上明珠,美凤对她更是疼爱有加。论课业,她是连老外都自叹弗如的佼佼者。论长相,她更是数度在华裔选美比赛中夺魁。

  “我一定要把你送到小屋里!”陡升的自尊心加上不服气的情绪,她发誓一定要把他扛起来。

  而他一百八十五公分的身高,七十五公斤的体重,让只有四十五公斤的她,就算是吃了大力水手卜派的菠菜也扛不起他。

  他们在大雨中僵持了许久。

  两人淋得比落汤鸡还惨。

  “你真没用!”严继武再也受不了了,开始恶言咒骂。

  “我才没有。”赤雁不服气地反辩。

  “是吗?”很讽刺的语气。

  她根本抬不动他。

  从轮椅上摔下后,他仍惨兮兮地趴在泥泞的沙滩上。

  “再试试!”她不死心。

  他冷眼旁观,一动也不动。

  “再试试!”赤雁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却仍无法移动他半分。

  他嘲笑她的不自量力。“也不秤秤自己的斤两,你扛得动我吗。”

  项赤雁最痛恨被人瞧不起,她口不择言地回道:“就算我抬不起,你又能走吗?”

  蓦地,他脸色大变,她讥讽的话,仿佛在他的胸口狠狠刺了一刀。

  “对……不……起……”她惊觉到自己的失言,伸手想扶起他,却被他用力地甩开。娇小的她差点跌得一鼻子灰。

  “我就‘走’回去给你看!”他火冒三丈的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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