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惜,刚在地下楼看见你与人喝咖啡,是病人吗?”说话的是方文笙,同为心理科医师,比仲惜早了六、七年入行。
“不是病人,是病人的儿子。”
“以你这种涉入太深的问诊治疗方式,小心有一天也会被逼疯,而且看的会是精神科。”他倚老卖老地说。
“或许吧,这是我的医疗风格,我想试试看自己的能耐可以到什么程度。”
“最好不要冒险,做我们这行要懂得适时的自保,否则会万劫不复。”仲惜听他这一说,瞪大了眼睛,讶异的看着他。“我不是吓唬你,类似的例子我可看过不少,一定要与病人保持某种距离,不然,以我们的职业范畴,很容易让病人产生强烈的依赖与仰慕,到时候,光是应付病人的「骚扰」电话和信件就够你烦的。而且……你实在生得太漂亮了,常会令人想入非非,根本不适合做我们这行。”文笙认真的看着她,眼光流转,似乎吐露出不一样的讯息。
“少扯了,我看会想入非非的人,第一个就是你。”正在一旁输入计算机资料的贝儿不以为然的回话。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追求仲惜也是正常的。”他耸耸肩不以为然地说。
“是啊,美人如玉、剑如虹,你以为你有多大的机会?”文笙正要反驳时,仲惜打断了两人的一来一往。“贝儿,别拿我开玩笑咧,文笙早已有要好的女朋友了,你也不是不知道,到时传到人家耳里总是不妥。”
“喂,仲惜,这点我可要解释,你所指的要好女朋友是我的表妹,真的。”
“少来,一表八千里。”贝儿咕哝道。
“李贝儿,你是怎么搞的?今天是吃了炸药是不是?还是昨天和男朋友吵架了?老挑我话里的毛病。”
贝儿朝他做了个鬼脸。“谁叫你一大早就大发谬论,自以为是?仲惜想用什么方法治疗病人是她的自由,与你何干?”
“是与我无关,我只是好心提醒她,不要和病人的枝枝节节有过深的牵扯,你懂什么?”
仲惜在两人持续的逗嘴声中推门离去,进行另一个Case的约谈治疗。“你今天看起来气色很好,有什么得意的事想与我分享?”仲惜拉了张靠背木椅,轻松怡然的坐在病人之前。
“我的女朋友昨晚回来了,她告诉我她再也不走了,她向我认真的忏悔,无限柔情的偎在我的怀里。”他一脸幸福的模样。他是一个作家,满身的文艺气息,天冷时常穿一袭长袍,围着白围巾。他的书,她看过两本,特意去看的--为了更方便于治疗他的心病。
“她有说离开你之后都到哪去了吗?”
他点点头。“她说住在以前男朋友家,那个男人后来伤了她的心,离开了她。”一副为女友抱不平的语气。
“哦?她是因为另一个男人离开了她,所以才回头找你?”
“看来是这样吧,总之,她是回来了。”
“工作呢?有没有更新的进展?”她转变话题。
“老样子,最近老找不到灵感,写几个字就挤不出东西;而且脑子里老听到嗡嗡的声音,好象有人在我的脑子里装了一台打字机。”说着用力地敲打自己的脑袋,似乎想把脑子给捶掉。
“来,保莫,我们一起做几个深呼吸,放松些。一、二、三,吸气,呼--慢慢吐气。”仲惜与病人保莫一连作了几个深呼吸,一直到保莫放松下来。“喜不喜欢旅行?”
“喜欢,可是很久不曾旅行了。”
“到过些什么地方?”
“几个东南亚国家。”
“为什么喜欢旅行?你从其中得到了哪些乐趣?”
“除了可以寻幽访胜之外,还可以找到我的写作灵感,每次旅行回来,都能出版一本书。”
“挺好的啊,最近怎么反而少去旅行了呢?”
他沮丧的叹了口长气。“去年出国一趟回来,结果什么灵感也找不到,我的脑子废了,手也废了……”说着又想用力拉扯手臂。
“保莫,你看,我这有两本你写的书,可以告诉我你当时写这些书时的心情吗?”仲惜递了两本散文集放在病人的膝盖上。剩下的心灵治疗都花在讨论书文的灵魂中度过。仲惜想藉由作家过去的光荣,推演出他现今的生命。
*
第1章(1)
仲惜一个人住在敦化南路的单身套房里。忙碌了一天之后回到家冲了澡,换上莲娜丽姿的紫罗兰色系腰洋装,开着她的福特嘉年华,绕进中山北路的巷弄里,推门进入悬挂着“双城记”木牌的PUB。这地方大约只有三十坪,仲惜是股东之一,也是这里的常客,有时还会充当歌手上台唱一整晚的歌。
“你的头发短了些,也薄了些。”心细如发的葛玫一见了仲惜,劈头就说。
“妳的眼真是尖,啥事也逃不过你的眼睛。”她佩服地淡淡一笑。
“如何?今晚想展展歌喉吗?上个月你主唱的那晚,听到的客人至今仍觉得余音绕梁,老向我打听你的事。”
仲惜还是浅笑地摇摇头,“今晚的心情不适合唱歌,只适合当个听众。”
“好吧,看你好象很累的样子,想坐哪个位置?喝啥?”
“一样吧,坐老位置喝龙舌兰。”
葛玫调了杯酒,端到仲惜的面前。“今晚有个新签的歌手会来,大宝说他唱得棒极了。八点半了,应该快来了。”葛玫看了看腕表说。“来了。”她望向镂花木门,朝仲惜示意。店里的客人大约坐了三分之二满,台上的Band调了音和歌手对了Key以后,前者开始演奏,后者开始演唱。
你若有似无地走进我的生命
轻轻撩拨我的心弦
你是我错失的一切
你是我错失的一生
在寻觅与等待中贪恋人生
又是下雨天,知更鸟仍在歌唱
但是,你却在飘渺的银河系
遍寻不着踪影
这是一首西班牙文歌曲,有一点蓝调的风情,歌手把它诠释的几近完美,每一位客人在歌声初起的剎那皆屏息地倾听,眼里尽是如痴如醉。“他唱的真好,大宝签下的吗?”
葛玫点点头后说,“昨天签的,问他今天能不能上班,他马上就答应了。”
“是专职演唱还是兼职歌手?”
“据他的说法,曾经在国外的餐厅唱过,在台湾是第一次唱。”
“怎会选到咱们的PUB?”
“他说上个月来过我们店里一次,恰巧就是你唱歌的那一天,被你的歌声所吸引,所以想来这里唱唱。”
“我的歌声?你没告诉他,我只是想纾解压力才上台献丑的。”
“他问你的事问得好仔细,你别骂我,我……全告诉他了,他的眼睛好象有魔力似的,只要他看着我,我就缴了械,他问什么我就答什么。”葛玫低着头不敢正视仲惜的眼睛,后者皱着眉颇富玩味地看着台上正唱着歌的陌生人。
“他知道我今天会来?”
“呃!我告诉他每个星期三、星期五,你都会到店里来坐坐,情绪对的时候还会上台唱几首歌。”
那人有一张像阿拉伯人般突显分明的轮廓,黝黑的肤色说明了他经常接受阳光的洗礼;冷漠的表情透露了他的距离感与在人群中的孤傲。整个晚上,他唱了六首英文歌,两首西班牙歌,时段唱满后朝葛玫点了点头就倨傲的离开。
“够酷吧,我猜他八成有外国人的血统,生得像希腊神话的太阳王阿波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