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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著稿件里所铺陈的动人恋曲,我既想笑,又想哭,最後我掩著脸,在忍不住放纵大笑的时候,偷偷流下眼泪。

  同事关心地问我怎麽回事。

  我一手掩住肿胀的双眼,一手指著稿件说:「这故事太感人了,作者前途不可限量。」

  同事信了,要了我刚看完的稿子去看。我把稿子奉上,心思再度被失去爱情的痛苦占据。



  我难过得几乎无法再工作下去,但我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工作吧!只有工作才能忘记不想记得的一切。

  如果连工作都不能埋葬失去的恋情,那麽我的爱,会有多麽寂寞?

  我就这样伪装下来,事隔一个月,我终於见到家豪口中比喜欢还要喜欢的那个人。

  家豪带她来见我,据说是她主动提出来的要求,她说她要当当面我道歉。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嘛,家豪当然答应了,所以在我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我见到了她。

  我一看到她就傻眼了。



  我从没见过像她那样动人的女人。

  她灿如一朵初初绽放的玫瑰,平凡如我,与她站在一起,就像一株小小的、不起眼的蒲公英,与美丽的玫瑰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一股前所未有的挫败袭上心头,突然间,我失去自信,觉得自己真的就像一朵随风飘荡的蒲公英,永远都在寻找著根的土地,但却永远寻找不到属於我的地方。

  我总算明白何以家豪要她不要我了。

  换作我是男人,也会选择美丽可人的荷丽,而不要平凡庸俗的齐亚树。

  我突然有些憎恨起帮我起名的算命仙,他不该给我这样一个男性化的名字。

  亚树亚树,听起来就不像是男人最爱的那种小鸟依人的典型。

  像玫瑰一般的她是一剂猛药,将我昏头昏脑的病全治好了。我看清楚我自己,也明白我必须有成人之美。

  过去四年的付出根本不值得一提,就让它随淡水河的河水流进大海里吧!

  我弄不清自己是否怪罪他们,但为了让他们不再有罪恶感,我假装大方的「原谅」了这两个人。

  雨後,下班後不再有男人的邀约,回到家,面对寂静冷清、空荡荡的房子,我常有此身疑似在梦中的感觉,而梦醒後,发现面对的是自己必须排遣的寂寞,我顿失所措。

  我从不知原来我是这样一个畏惧寂寞的女人。

  我变得不爱回家。

  从不加班的我开始主动要求加班,这让很多同事很高兴,因为出版社编辑的工作实在太重,很多同事常常要把工作带回家做,现下有个加班大王出现了,理所当然可以把做不完的事往我桌上推,然後她们每个人都回家去当贤妻良母。

  这是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有情人终成眷属。

  有家庭的人可以准时回家。

  而寂寞的人也可以把时间用在工作上,暂时忘却那令人畏惧的寂寞。

  月初五号发薪,发现薪水袋里多了好几张千元大钞,竟也觉得加班颇合算值得。我拿著这笔额外的津贴,一时不知该怎麽花用,便存进银行里买了两支海外基金。

  三个月後,家豪与荷丽的喜帖从邮差的手中送达。

  我看著那印制精美的大红喜帖以及喜帖上烫金的字样,左胸口微微抽痛。

  原以为情伤已愈,可,若真痊愈了,看到喜帖心头怎还会揪紧?

  捏著那张红色的纸片,我考虑著要不要参加婚宴。

  我坐在窗边,望著灰蒙蒙的天空,心中举棋不定。

  § § §

  周末晚上,我打扮妥当,从住处叫了计程车直奔家豪与荷丽的喜宴会场。

  喜帖上的地址是一家高级酒店,在前往的途中,我努力想找出一个赴宴的理由。

  我找到了一句话——败,也要败得光荣。

  今天我得不到你,但我可以大方的祝福你,让两方都没有遗憾,我才有可能真正从失恋的伤痛里解脱。

  所以主要是为我自己。我还要继续活下去,我不能让自己时时沉浸在自艾自怜情绪中。

  我很有勇气的来了。我告诉自己说:亚树,你是个勇敢的人,你绝对度得过这一切,你要相信自己。

  我相信自己,所以我来了,正式地来结束过去的恋情。从今以後,齐亚树将会成为一个焕然一新的人。

  怕被熟识的人看见,而引起不必要的尴尬,我悄悄退到一处隐蔽的角落,远远地观望婚礼的进行。

  当新郎跟新娘出现在大家面前时,礼炮的巨大声响令我不自觉捂起了耳朵。

  女方家显然来头不小,婚礼上有很多气派、称头的宾客,个个是西装笔挺、衣装华丽,反观我身上一袭深紫色连身裙装,显得寒伧十足。

  我笑了,自嘲的意味很浓。

  婚宴采自助式中西合并的餐点,我没有食欲,退在一旁观看著。

  当敬酒的新人走到我这方向来时,我下意识地更往角落里缩——

  不料撞上一堵墙,我差点被反弹出去。

  好不容易稳住身体,我回过头,想看清我撞到了什麽——

  只见一双寒星般的眼眸紧紧锁住我,我撞到一个男人!

  没料到有人在这里,是以我一时反应不过来。

  就在这时,新人端著酒杯来到我面前三尺遥的地方,我心陡然一跳,想都没想就往後头钻。

  身後的男人传来闷哼一声,一双手几乎在同时扣住我的腰,我从慌忙逃避的情绪里回到必须面对的现实中——

  我的鞋跟踩到我身後这男人的脚,而他正不悦地瞪著我,我歉疚地、不住地向他道歉。

  他冷哼一声。

  「对不起。」我垂下头。

  「嗯哼。」是他的回应。

  「真的很抱歉。」我只差没向他弯腰鞠躬敬礼。

  他总算消了些气,没再给我一声冷哼——我很讨厌听这种不礼貌的声音,令人非常不舒服。

  「算了。」他说。

  我松了口气。总算。

  但他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又激起我心湖的波动。

  「看在你与我是同一路人的分上。」

  「同一路人?什麽意思?」

  「少装了。」他推开我——我这时才发现他的手刚刚一直摆在我的腰侧。

  我眯起眼,不高兴他随意揣测我的心思。他凭什麽?他不过是一个陌生人,他知道什麽?

  无视於我不满、忿懑的眼光,他挑起眉,有些懒洋洋地靠在墙柱上,双臂环在胸前,挑衅似地说:「不同意吗?」

  我扬起下巴,骄傲地说:「你根本什麽都不知道。」

  「哦?你不是因为不敢面对新人所以才躲到这里来吗?」

  我脸色倏地发白,却强硬地反驳:「才不是。如果我不敢面对新人,我根本连来都不会来。」我只是稍微胆怯了些,所以才会想隐藏自己。

  「是吗?那麽你敢到新人面前敬酒吗?」

  他看穿了我的脆弱。

  在他迫人的目光前,我无所逃脱,不知所措。

  「敢吗?」他拉起我,似要将我带到灯光下,带到新人面前。

  我死命拖著他,不肯往前走,无奈他不肯放手,我低叫道:「不是说我们是同一路人吗,为什麽要这样逼我?」

  他闻言,顿时松开我的手,我看见他脸上的一抹狼狈。

  我突然有点想笑,但哭意更浓。

  我站了起来,走向他,很自然地轻轻拥住他。

  「同路人」这三个字轻易地解除了我对陌生人惯有的防备,我抱他,也许是想安慰他,也许是希望藉由同情他人来安慰自己。总之,是个很自私的举动。

  他挥开我的手,不满地道:「我不需要同情。」

  我了解地笑了,伴著笑容而来的,是成串的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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