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手机站 > 鸦片的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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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天大楼为纽约塑造独特的城市景观,而百老汇、美术馆、克莱斯勒大楼、帝国大厦……都在曼哈顿。

  以豪斯登街为界线,北边是格林威治,南边是苏活区。

  梁菱光的活动范围通常不出格林威治。

  上课、打工、批货、画画,她的时间很不够用。



  这么忙,因为在这里的时间不多,得像海绵似的拚命吸收知识,所以哪来的时间谈恋爱交男友?

  当玛格抢下她油腻腻的画笔还有满是颜料的围裙,还呛声说要不陪她去就不够朋友之类的威胁时,她并没有想太多。

  不过,她们向来就不是朋友。

  玛格就是那种有钱人家的千金,很不幸的,她跟米拉分租的房子就在隔壁,一栋大楼的差别,贫跟富却是天壤之别。所以玛格小姐要是无聊总御驾亲征,过来看看她们寒酸的生活模样。

  其实,梁菱光想,要是这栋楼没有电梯,也许那位大小姐就比较没有那么兴趣盎然的不时过来「串门子」了。

  更不幸的是在学校,电影系跟美术系同属一栋艺术学院大楼,大小姐一个心情不爽,「白人帮」就飙过来互酸几句也好。有时候她觉得能生出这么幼稚的小孩,玛格的娘不知道有没有那股冲动想把她塞回肚皮去。



  「『歌剧魅影』的票,百老汇喔,去不去?」玛格亮出几张票,用她不可一世,就像伊甸园里的蛇在诱惑夏娃吃苹果时的模样,踩着三七步对梁菱光宣布。

  百老汇,多么诱惑的名词。

  梁菱光的心怦怦跳。

  在曼哈顿,只要消息够灵通,懂得利用,就有便宜又有趣的假期,许多免费的艺文活动经常上演。

  譬如说,公共剧场每年都会在中央公园的露天剧场安排两个月的莎翁剧,卡司阵容坚强,道具服装讲究,可不是随便的野台戏。

  拥有三大男高音的纽约大都会歌剧、纽约爱乐乐团,每年暑假固定有十几场的公园音乐会,在五个行政区的大公园里举行。

  纽约,是个非常丰富的城市。

  就算时间不许可,只要是梁菱光喜欢的戏码,她还是会跷课去看的,所以,她看来看去,除了车钱,都是不必花钱的活动。

  「歌剧魅影」的故事她耳热能详,可是,她没去过百老汇,甚至外百老汇也没去过。

  「要是『西贡小姐』就更好了。」梁菱光弯着唇悄悄嘀咕。

  相较于「歌剧魅影」,她还比较喜欢「西贡小姐」的卡司。

  「妳说什么?」玛格分明听到她嘀咕了什么。

  「我说,」梁菱光挺胸。「我只要陪妳去就好了,车钱、票钱都妳出?」

  她虽然爱死了百老汇,但是也知道黄鼠狼给鸡拜年不会安好心眼,该说明的一定要先问明白,省得到时候吃哑巴亏。

  「问这么多,去不去?要不然我找别人了!」

  「好哇,再见,不送。」

  「呃,就说我们是朋友妳还拿什么乔?」气焰突然没了一半。

  「妳为什么不问问自己像人家的朋友吗?」

  「去啦……」跟班这时发挥作用,也开了金口。

  好几张嘴比菜市场叫卖的摊贩还恐怖。

  「时间啦?」

  「星期三,晚上八点开演。」滚瓜烂熟。

  「要准时到啊!」几个女孩妳看我我看妳,可见另有心思。

  「票先给我?」

  「不成。」玛格抽回票,「妳要是黄牛怎么办?」

  「知道了。」还比较怕妳们黄牛咧!

  「记得要准时,逾时不候喔。」大驾光临的人摆驾回宫了。

  米拉砰地关上门。

  「她身边已经好几个跟屁虫了,妳干么还去凑热闹?」米拉向来不甩玛格,两人是天敌,只要见面说不上两句话肯定就是一场恶斗。

  「谁去凑热闹……」

  「妳明知道那种人不会安好心。」米拉还在吼。

  「百老汇耶,人家很想去看。」梁菱光有点心虚。

  「不过就是一堆穿着奇装异服的人在舞台上搞来搞去,又贵又花钱,想不出来妳哪根筋坏了。」米拉对歌剧敬而远之,她觉得派对舞会要好玩多了。

  「米拉……」米拉要是摆起威严来比她家里正牌的大姊还要有威严。

  「撒娇这套对我没用!」

  「米拉……米拉……」

  「去、去、去,我不管妳!」

  「我就知道妳最好了……」像只小猫,已经卸妆白净如白荷的梁菱光腻上米拉。

  「死小孩,别过来!」米拉又叫又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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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要做比较的话,在地纽约客比观光客喜欢外百老汇的舞台。

  外百老汇秀实验性质强,花样繁多,对于需要增进艺术功力的学生来说是个好起点。

  但是,位于第六大道和第八大道之间的四十几家剧院,却是每年数百万计观光客非到此一游不可的据点。

  连绵的剧院跟餐厅,永远都是人潮汹涌。

  从地铁站下车,漫步走到剧院,只有人挤人可以形容。

  梁菱光刚到纽约的时候以为都会气候不明显,住了一段时间才发现,纽约的季节变换从栽种的行道树就看得出来,冬季大雪、夏季炎风,待在这,要有坚强的体魄。

  春日的晚上,寒风冷飕飕,她拉紧脖子的红蓝围巾。

  剧场外靛蓝色的看板写着片名还有面具,四方用簇亮的小灯泡镶框起来,闪闪烁烁,小型的海报贴在门口处,她来回看了好几遍。

  这出舞台剧是根据法国作家Gastom Leroux的同名小说改编,内容描述栖居在巴黎歌剧院的丑陋幽灵爱上女高音克莉丝汀,暗中教导她演唱,但因妒忌她和别人交往,由爱生恨,转而控制她的自由。

  买票的观众陆续进场了,她还没看到玛格跟她那几个姊妹淘。

  她走来走去,走得脚都酸了。

  不要吧,真不幸被米拉那个大嘴巴言中。

  放她鸽子想看她哭吗?她没那么懦弱。

  有钱人玩穷人的方法。

  她一直以为人性可以不要那么卑劣。

  是她太天真了。

  最便宜的票价要五十块美金,不是她这穷留学生负担得起的。

  好吧,就当到此一游,以后回台湾大姊跟姊夫要是问她去过百老汇没有,可以稍微唬人一下。

  回去吧,也许可以把下星期要交的林布兰特作业提前完成。

  不管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她总能用好的角度去转换心情,这就是梁菱光最大的优点。

  即便地铁、公车很方便,但也不是招手即来。

  计程车?别逗了,物价高昂的纽约市那是有钱人的代步工具,「欲望城市」里动不动就叫计程车的场景……别当真了。

  徒步是生活上必修的课程。

  建筑物问错综复杂的小巷弄多如牛毛,一不小心很容易迷路。

  白天,她可以大胆的到处走,晚上的纽约,还是教人胆颤心惊的,单单是到处走动的游民数量就很惊人。

  她尽量快走,尽量挑人多的地方走,欢笑喧闹的景致慢慢荒凉了,也不知怎地,到后来她屏息的呼吸里只听得见自己布鞋的单调着地声。

  再过一条街就是地铁站,她有把握在最短时间内冲进地下阶梯,搭上车,结束这段忐忑的路程。

  她越想越毛。

  冷不防,金属物件倒地的声响敲进她自以为冷静的脑袋,她骇然,一颗心陡地窜到喉咙,差点跳出来。

  就因为太过防备,一点点声响在静谧的街道都显得非常惊悚可怕。

  她紧抓流苏背包不放。

  垃圾桶倒地后,一只黑猫闪烁着莹莹黄光的眼跳过防火巷的楼梯,几个纵横从梁菱光眼前堂皇的消失,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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