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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也不可能非常爱他,不然不会轻易答应分手……不过,这也难说啦。

  反正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不弄清楚也不会死。

  因为没有迫切需要,再加上偷懒,所以这个问题我并不常去想它。

  我觉得这样子比较好。



  不去想的东西通常会忘得比较快。

  ☆  ☆  ☆

  有时候,我站在路的尽头想要回望,可总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响起。

  那个声音这样说:楚歌,不要回头。

  我不听话,总是回过头,却发现身後只有大片大片的白雾。每一次回望,入眼都是苍白的颜色。

  跟梦境同样化解不开。



  若是转过身来再往前走,脚步就会踟蹰。

  冷雾弥漫的街道上,冬天萧条地降临。不管再怎样跨大步伐,路程依然如此遥远。

  我总期盼著尽头的那一端有著黄昏彩霞般绚烂的颜色,但围绕在身边的雾,似乎没有散去的意图。

  深夜里,只听得见脚下的鞋踩著红砖步道的声音,连脚步声都彷佛不属於自己。

  抬起头时,偶然可以捕捉到隐藏在冷雾後的星星,但清冷的星光暧昧不明,无法要求它倾听愿望,或赐与一道光。

  如果这个时候下起雨来,我也不会感到意外。

  而理所当然,我没有伞。

  湿的感觉从脚底一路蔓延到鼻梁上,水珠从发梢滴下,如同晨间凝结在叶脉上的湛湛清露。

  不可能是我的眼泪,因为我够坚强。

  可如果这是眼泪,也只有霸王的别姬才可能看见。

  但她事实上是看不见的,因为别姬……

  我的「别姬」,是一个网路聊天室的ID。

  第二章

  「霸王」--是我纵横在网路里的昵称。

  当初栽进网路这个虚拟世界时,这个名称很自然地就从脑袋里浮现出来。原因无它,只因为我叫「楚歌」--霸王四面楚歌的那个楚歌。

  当我使用霸王这个代号时,我没有想到,我会在网路的另一端遇上一个别姬。

  我们的相遇,要从三年前说起……

  ☆  ☆  ☆

  三年一前,我二十二岁,刚从大学毕业,主修电脑资讯。

  有很多同学在毕业前半年就陆续寄出求职信,唯独我,在毕业的时候,还没有打算立刻进入职场。

  我在一家速食店打工,大学四年的一切花费全赚自这里。毕业後,我仍留在这家速食店里赚取时薪六十五元的薪水。

  曾经想过要把它当成正职,倒不是因为喜欢,只是觉得速食店的工作较单纯,所以没有很想离开的欲望。

  反正同样是赚取生活所需,当店员跟当工程师对我来说并没有很大的差别。当初我之所以选择念资讯,主要是觉得面对没有生命的电脑,比面对复杂的人脑来得简单,并非对玩电脑特别有兴趣。

  有一天,几名意料之外的客人来到速食店。

  他们是我大学时的学长,长我一届。

  这几个学长毕业後便自组科技网路公司,平常我跟他们只是点头之交,谈不上认识。

  我很讶异他们会认得出我,并喊出我的名字。

  看见我,他们拉著我聊天,意外地热情;後来连续几天,他们都到速食店来吃午餐,我免不了必须跟他们寒暄几句。

  就这样,我被拉进了他们自组的网路公司,共同参与电脑软体的设计。

  如此一来,我的生活又与网路脱离不了关连了。

  在公司里工作了半年多,无论是工作或生活,都渐渐上了轨道。

  我跟几名写程式的工程师经常窝在一间小小的设计室里,有时为了赶件,三餐都是拿泡面来充数。

  不知道是从什麽时候开始的,原来已悄悄脱离群体生活的我,因长时间工作上的相处,我跟其中一名工程师渐渐有了些联系。

  他叫做刘翰青,是学长网罗来的电脑好手。

  跟他熟稔,是因为有一回我跟他刚好负责同一个线上交易公司的防火墙case,在检查程式时,我们发现原来的程式里有几个不容易被找到的小bug,为了找出这几条小虫,我跟他没日没夜地闭关在设计室里赶工。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扣除解决生理需要的时间,我们几乎朝夕相处在一起,这种情况持续了将近一个星期。

  当工作完成的时候,我们两个双双倒卧在办公室里,呼呼大睡了一整天。

  醒过来的时候,很多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公司里开始传出我跟刘翰青是情侣的谣言。

  本来我不是很在意,反正这不是真的;但刘翰青似乎对这件事认真了起来,他开始追求我--而总共也不过约我吃了两顿饭。我基於礼貌,没有回绝,他便真的把我当成了他的女朋友。

  我原来想纠正他,但一次、两次,他都没听进去。而所有人也都认定我跟他已经在一起,再三辩驳总是没有人相信。

  好奇怪是不是?

  以前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以为我不能懂大人的想法是因为我还小,可我现在已经成年了啊,为什麽我还是不懂他们究竟在想些什麽?

  为什麽人们永远只肯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

  是与不是,竟是可以用选择来决定?

  所以我不喜欢跟人相处。跟人们那一颗颗复杂的大脑相较之下,电脑显然简单易懂多了。

  瞧,我输入一个指令,它马上就配合地反应出来。

  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没有什麽一加一等於三的问题。

  这样不是很好吗?

  简单一点,也轻松一点。生活就应该是这样。

  我张大著眼睛继续瞪著萤幕,手指则飞快地在键盘上敲打。

  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半--午休时间。我正在试写一个程式,趁它在run时候,我利用空档收e-mail。

  有十来封,泰半是垃圾邮件。

  将广告信函一一删除後,我才开始看其它的mail。

  一封是刘翰青寄来的,他问我要不要一起用晚餐?

  我简单地回了几句话--

  改天吧,今天下班後另外有事。

  至於是什麽事,那就是个人隐私了,无可奉告。

  这样讲比直接拒绝较不伤和气。

  我不想惹是生非,毕竟是同事,如果撕破了脸又得天天见面,那多痛苦。

  接下来的一封是来讨教问题的,我做了重点式的回覆。

  然後是一封电子贺卡。依照mail里的网址点进去後,几秒钟内,一张绘著一个大蛋糕的动画卡片出现在萤幕上。生日快乐,四个鲜红的大字陆续从蛋糕里跳了出来,底下的留言写著:

  姊,我生日快到喽,不要忘记了哦。

  绝对不会忘记。

  我微微一笑,把这张图抓下来存进硬碟里。

  这是楚羽寄来的第四封卡片了,大概是怕我会忘记,所以连续几天都写信来提醒我。

  其实他的生日距离现在还有半个多月呢,根本还没到。

  楚羽刚出生的时候,我以为我跟他会没什麽姊弟缘,毕竟我们之间相差了八岁多,又是不同母亲所生。

  妈妈极讨厌楚羽,少数几回不小心看见他时都会皱起眉头,甚至转过脸去,好像他是一条丑陋的虫似的。她连看他一眼都觉得痛苦。

  相对於妈妈,爸爸则极其宠爱他。

  我不怪他为了楚羽而忽略我,因为楚羽的确需要呵护--他是个气喘儿;而我,除了天生健康的优点外,还很坚强。

  我没有恨过这个异母弟弟。

  而意外的,他竟然也跟我亲近,尤其是在我念大学的这几年,他主动的示好,完全消融了横亘在我们之间的那座冰山。

  我们常常瞒著所有人,一起溜出来在外面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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