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笑了,「被抢还这么开心啊?」
她又笑了,「谢谢你。」
「巴黎的小偷多,自己一个人小心点。」那人穿回鞋子,拿过她一直紧紧抱在手上的黑色公文包,对自己笔挺的西装尽湿的事情似乎不是很介意,「要不要帮妳叫车回饭店?」
「不用,我、我是跟团的,晚一点还要在市政府前面集合。」她看着那人,「我……我叫夏蔷薇。」
在巴黎午后的阳光中,蔷薇听到那人好听的声音传来--
「裴仲棋。」
第二章
「然后你们就约了明天?」饭店床铺上,铃兰听完蔷薇下午的奇遇记之后,忍不住睁大眼睛。
难怪,她就觉得傍晚在亚勒区集合之后,蔷薇有点心不在焉,原来--被抢,有人救美,然后还约了明天见面……
「妳约他还他约妳?」
面对妹妹的疑问,蔷薇老老实实的回答了,「他约我。」
「那妳很干脆的就答应了?」
「嗯。」
「蔷薇妳真是……」
面对她说到一半却没有接下去的句子,蔷薇虽然觉得可能不会是好话,但忍不住还是开口问了,「真是什么?」
会不会觉得她太笨?太好钓?
依照铃兰的个性,百分之九十会这么说吧。
她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当裴仲棋在分手之际问她能不能再找时间见面的时候,她丝毫没有犹豫就点了头,回饭店的车子上,她一直在想,或许,自己并不是顺势答应,或许,自己也真的还想再见他。
他替她追回了护照跟钱包,还一直陪她到集合时间,她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时间,真的喜欢,所以才会毫不犹豫就说好。
后天他们这团就要前往普罗旺斯,所以他们约了明天。
一般人听到这种事的确会觉得自己这样不够谨慎,可是,他并不是坏人啊。
蔷薇看着铃兰,等她把刚才末完的话题继续下去。
「真是,」铃兰双手用力的往她肩膀上一拍,十分江湖味的说:「真是太、浪、漫、了。」
意料之外的答案让蔷薇不禁「咦」了出来。
「我也想要有这样的偶然啊。」
篙直就跟电影情节一样嘛,铃兰想。
俊男美女在花都因为一个小小的意外而邂逅,男的见义勇为,女的可爱有加,两人在塞纳河畔共度了一个下午。
相谈过后发现言语契台,男生顺势提出邀约,女生也欣然同意,而且,就这么刚好,明天是他们这团在巴黎的最后一天,行程表上写着:贴心安排自由行,让您可凭着自己的想法畅游巴黎。
就在自由行的前一天,蔷薇认识了一个据她说是个很不错的男生……
「说不定妳一生一世的恋情就是这一次了。」提起双手,她重重一拍,「去吧。」
蔷薇呜的一声,「会痛。」
「痛?痛算什么?现在的重点是浪漫。」铃兰的表情突然变得非常梦幻,「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电影里,我一定会说那是芭乐片,可是发生在现实人生,就有种说不出的粉红色。」
蔷薇看了她那双俨然颇为兴奋的双眼,浪漫?唔,好象有点欸。
且不论他的西装还滴着水,以及她长跑后的上气不接下气,连自己的名字都讲不清楚的话,是有点浪漫没错啦。
素昧平生,他却帮了自己这么大的忙。
蔷薇后来想想,感觉上就是「好险」,钱掉了没关系,如果护照不见,那才是真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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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因为她受了惊吓,一时之间还有点乏力,他脱下西装外套,陪她坐在河边,看着塞纳河在七月的太阳下发出粼粼闪光。
他说,他叫裴仲棋,是计算机程序设计师,来巴黎参展的。
「刚刚跟几个老朋友小叙了一下,一出巷口,就看到同胞被抢。」
蔷薇不太明白,一个台湾人,在巴黎怎么会有老朋友?
说老朋友的话,应该就是很久没见面了吧?但听他的口音,又不像是长期住在国外的华裔人士。
「我大学的时候在旅行社打工,带过很多法国团。」裴仲棋笑笑,「所以在这里有一些朋友。」
他说话的时候,衬衫一直在滴水,但是,他似乎不很介意。
并肩而坐的他们,他在阳光下,她却在树荫里。
「妳叫蔷薇啊。」
「嗯。」
「我刚刚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没想到真的是花的名字。」他看起来似乎心情很好,「巴黎的蔷薇。」
巴黎的蔷薇……
他说的话好象有一种魔力,简简单单几个字,但是,她就是觉得心跳有点快,耳朵有点发烫。
「我一直觉得我的名字有点俗气。」她老实说,「以前每次开学,我就觉得很讨厌,因为点名时老师总会用那种爱笑不笑的声音说:『咦,有同学的名字叫蔷薇啊!』很痛苦欸,而且因为这种名字太少见了,只要点过名就会被记住,不要说逃课,就连迟到都没有办法……」
她嘟囔着,直到接触到裴仲棋略带笑意的眼神才突然想到,自己是不是说得太多?
两人才第一次见面呢。
想到这里,蔷薇觉得有点懊恼,自己不只外型像孩子,连个性上也还没成熟,有点迷糊,一旦觉得处得来,说话就不会防备--这,会不会是老爸坚持要铃兰陪她一起出国的原因?
原本纯法行是爸妈送她的毕业礼物,但是,念大一的铃兰也一起成行,爸妈的说法是为了公平,可铃兰高中毕业的时候明明就已经出过国了啊,这算是哪门子的公平?
一定是为了避免她一个人出事吧。
想到这里,她突然有点颓丧起来。
她是真的真的很不像姊姊吗?
真的真的很让人放心不下吗?
从小跟她一起长大的邻居哥哥就说,她不管什么时候看起来都有种迷路小猫的感觉,也许不是那么好接近,但就是有种无助感……
大概是发现了她的异样,裴仲棋问道:「怎么不说了?」
「我觉得自己好象太多话了。」
「是满多话的。」
蔷薇一阵沮丧,果然!
不料就在她的心情指数开始急速下降的时候,裴仲棋又说了--
「不过妳叙述的内容都很有趣。」
咦?他他他,刚刚说什么?
她转过头,「有趣?」
她没听错吧?
看着她一双大眼睛,他微笑回答,「很有趣。」
在他温和的注视下,她面上又是感到一阵臊热。
那感觉非常奇怪--她有一位伯伯,一位叔叔,三个很常来往的堂哥跟两个比她小几个月的堂弟,对门还住着一个几乎是跟自己一起长大的沈平冈。
从小念的是男女混合的学校,五专选读的冷门科系男多于女,社团里她是唯一的红花--她并不是那种在女儿国长大,然后看到异性就紧张害羞的女生,但此刻,她很清楚自己不受控制。
那,算不算是一见钟情?
好粉红泡泡的词汇。
可是,他们的相遇应该可以算是命运吧?
如果她那时选择陪铃兰去圣玛丽丹百货买衣服,或是跟导游与领队去喝下午茶,抑或跟另外一组主修油画的姊妹去参观毕加索美术馆,她就下用翻地图,包包不会被抢,他们也没有机会坐在河堤旁说话。
两个台北人呢,却在别人家的地方因为小偷而认识。
嗯,好奇妙的缘分……
饭店的床铺上,蔷薇神游着将时间回溯到下午的时光,完全忘了自己还在跟铃兰说话正说到一半。
铃兰等了一下,见她没吭声,唤道:「喂,夏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