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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君果然是个正人君子。瞧瞧那怡然的丰姿、潇洒的气度……薛平简直要将他崇拜到天上去了。

  待邵君安置好楚行云,走出大帐,薛平叹息地说:「邵军医真是我毕生所见最了不起的人物。」

  「我只是个平凡人,哪有薛校尉说的伟大?」邵君失笑。

  「不,光瞧邵军医对军团上下无微不至的照顾,贴身看护将军却能不起妄念、不因私而害公,这种种胸怀天下、仁慈善良的行径,堪称绝世大丈夫。」



  邵君一脸诧异地望着薛平。「你真以为我照顾行云的时候心如止水?」

  薛平重重一点头。「邵军医照看将军时,我都在帐外守护,绝对清楚军医的大仁、大勇和公正无私的行为。」在他心底,邵君简直与神仙无异,怎可能有世人一切恶习?

  「薛校尉,你把我当成什么了?我可是个男人呢!美女在前,怎可能不动心?我恨不能当场抱着行云一起睡。」只可惜他做不到乘人之危。邵君感叹离去。

  薛平呆到天边去。神仙不是不干那些事的吗?所谓神仙……是不食人间烟火、不动情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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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柔软的大床四周围着雪白的薄纱,轻飘飘,好漂亮。



  偶尔一阵风起,薄纱会翻起层层花浪。

  透过薄纱睨窗口外的日芒,点点的金光会在瞬间化成淘气的精灵在纱间轻舞。

  随着时光的流逝,金芒由橙黄变成橘红,再转成血一般的颜色,最终教一抹浓稠如泥的黑暗所取代。

  薄纱挡不住任何侵害,黑暗如怒浪狂涛般漫涌过来。

  一只只狰狞丑陋的鬼爪从涛浪间穿出,迅速而狠厉地抓破纱帘,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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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匹炼也似的青锋乍起虚无,在半空中划出一张眩目剑网,不准任何事物在它的势力范围内生存。

  包括一只飞蛾、三只蚊虫,及那张才钉好没三天的木板床,都在凌厉剑气下化为粉末。

  楚行云气喘吁吁地跳起来,手中的剑舞得像暴龙肆虐,直威胁着要吞并大地。

  只要再一剑,这座帐篷便将灰飞烟灭。

  再一剑,篷外的守卫性命难保。

  再一剑……

  「行云。」剎那间,细雨浇熄了烈火。

  邵君手端水盆,缓步踏进,彷佛全天下的暖意也跟着渗进了帐篷,黑暗消失了,鬼爪融化在日阳下。

  楚行云狂奔的心渐渐归位。

  「作梦了?」他对着她笑。

  她艰难地摇头,一瞬间,灵魂被活生生从地狱揪回人间。

  能够再度喘息的感觉真好。楚行云仰起头,深吸进一口掺杂着皮革、草药,还有邵君身上大地也似气味的空气。

  她回来了,与噩梦对战的结果,她再度胜利;多亏了邵君。

  手抖得握不住剑,当一声,她手中的剑落地。

  邵君放下水盆,为她拾起利剑。

  柔软的剑身长三尺三寸,薄如蝉翼、轻似鸿羽,剑名「飞燕」。

  楚行云就是靠着这柄剑宰杀无数敌人,赢得兰陵国第一女将军的威名。

  多数武人喜爱重剑以彰其威,但要邵君来说,能把「飞燕剑」使得好,其实更加困难。那凭的绝不是单纯的外功,而是更精湛的内力和巧劲。

  在这一方面,楚行云无疑是个天才。她的飞燕剑法已经达到炉火纯青、人剑合一的境界了。

  要说放眼兰陵国,她几乎找不到对手,他百分百相信。

  然而,高强的武艺似乎并未为她带来相对的安全感,至今,她依然夜里必作噩梦,让他又心疼又无奈。

  「干么摆一张脸?我又还没死。」不过眨眼的时间,楚行云已收拾妥紊乱的情绪,重拾冷静。

  她接过他手中的剑,围住纤腰,变成一件别致的饰品。

  「妳又作噩梦了。」他的声音带了点淡淡的沉闷,还有怜惜。「小时候妳明明很健康,也没这毛病啊!到底是怎么回事?」

  「去,我哪次睡觉不作噩梦。」她故作不在意地耸肩。「而且,谁睡觉从不作噩梦?一点小噩梦有什么了不起?」

  问题是,别人久久才作一回噩梦,她却每睡必梦,以致她连觉都不大睡了。

  现在只有在打完仗后,将一身精力都消耗光了,她才会自动倒下,睡上几天,由他服侍得舒舒服服的。

  然而,精力回来了,她又是几天不睡,直到下回又在战场上累得趴下。

  他真是担心。

  「妳这样对身体不好。」他看得出她必有心病,需要心药来医。偏她从不解释,更介意别人提起这档子事。

  楚行云皱起了眉,今天因为多嘴的是邵君,只得推搪几句,换成其它人,恐怕舌头就要飞了。

  「有什么关系?睡不着我就调息,照样有休息的效果。」而且还能增进内功呢!一举两得。「你就不要再瞎操心了嘛!」她拒绝讨论作噩梦的原因。

  但他仍想劝她。「话虽如此,可适当的睡眠仍是必须的。」

  「我知道,不然你以为刚才我在干什么?」

  「昏迷。」让他担心死的可怕行为。

  她轻咋了下舌。「个人偏好『昏睡』这个说法。」

  邵君叹了好长一口气。「不管是昏迷还是昏睡,都代表我开给妳的宁神药方没有效果。」好泄气,枉他被称为神医,却连小小的睡不安枕都治不好。

  楚行云一时被他忧郁的脸迷呆了舌头。

  早知道邵君长得很好看,眉清目秀,一双大眼水汪汪的,像蕴藏天地灵气。

  自幼和她比邻而居的他,从小就是邻里间有名的小可爱,虽然他老爱玩得全身脏兮兮,以掩饰他那张花容月貌。

  不过所有的婶婶、大姊、姑姑、阿姨都晓得,在那身泥灰下藏了一张多么惹人疼爱的小脸,她们总爱用口水涂得他又叫又骂,直到他发狠咬人为止。

  明明他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了,整整比她大了十岁,但他的皮肤却白嫩得像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

  营里的兵士常常偷看他,说他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幸亏他们没见到他这种赌气的嘴脸,拧成一团的眉、高高嘟起的红唇,就像古董铺里的玉娃娃,保证迷死一干三年不见女人、母猪赛貂蝉的浑球。

  「你这模样千万别让营里的兵士瞧见。」她说。

  「为什么?我很难看吗?」他口里问着,手上不忘拎来巾帕为她擦脸拭手。

  「就是太好看了才麻烦。」她怕兵士们会为了争风吃醋而打架,而那早有前车之鉴。「你知道营里每天有多少兵士为你打得头破血流吗?」

  他摇头,整个人都呆了。

  「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你现在可是第三军团一致公认的『第一美人』,人人崇拜的对象。」楚行云一席话把邵君打成木棍一枝,动都不能动了。

  第二章

  邵君很讶异,他是男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怎么会跟「美人」这两个字连上关系?楚行云八成是骗他的。

  但楚行云下段话更狠狠打碎他的认知。「不信你可以召薛校尉他们进来问,第三军团里谁最漂亮?」

  「当然是妳。」他太急了,脚步一个踉跄,差点又跌个四脚朝天,亏得她眼明手快,扶了他一把。

  「你还是一样大事精明、小事迷糊。」她失笑。

  邵君着迷地望着她的笑脸,那么样地灿烂,比什么星星、月亮、太阳都更加耀眼夺目。

  「那些人太没眼光了。」他捧着她的脸,深深凝视,一派痴迷。「要说好看,我觉得妳最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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