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们接到的消息说他们全家都被杀了。”罗杰说,“而这孩子却穿着一身农夫子弟的衣着……”
“这是为了隐藏他的身分,因为他是玛特维的继承人。”
“那个想带走男孩的仆人,或许能够提供我们一点线索。”
“我确信他知道他的女主人的藏身之处,或许他能告诉我,她在怕什么。”
“怕?”罗杰大笑,“我很怀疑她会惧怕任何事情,她理直气壮的指使我们每一个人替她做事!赫洛告诉我,她神态自若的走进大厅,把所有的兵士都迷得团团转,所有的人,除了我之外。”罗杰强调道。
“你真的没被她迷住?”男爵扬起眉问。
“我老得消受不起这种诱惑了。”
佛瑞朗笑着走到窗前向外看,目光在那片树林中搜寻,“我会找到她的!”
“找到她以後呢?”
“我要让她成为我的。”男爵的口气热烈而有决心,“她将会是我的人!”
让玛特维恢复旧观不是一、两个小时便可办到的事。罗杰担任总监工,所有的人都分秒不停的搬运石块,来修补倒塌的城墙。佛瑞男爵穿着一身黑衣——这正吻合了他的心情——在大厅等候随从每隔一段时间带给他最新的整修工作进度,另一个侍从则被派去找寻那个女孩的仆人。
他的怒气、挫折感,与忧虑都在逐渐增加,在那女孩受到任何伤害之前找到她,成了最重要的事。他虽知道这是事实,却无法解释它的原因。二十七年来第一次的,他发现自己竟是个会被感情支配的人,这发现令他打了个冷颤。
他的生活没有容纳感情的空间,他的力量必须由理智、逻辑、甚至冷酷来聚集,这女孩也不能成为例外,他会找到她,将她占为己有。
“就是他,爵爷。”罗杰把那个浑身发抖的仆人带到男爵面前。
男爵的视线由窗口转向他们,如刀般锋利的目光直刺向他,“你的名字?”
“我叫乔瑟,爵爷,我是汤姆老爷的忠实仆人。”乔瑟跪了下去,俯首以示其敬意。
“你效忠汤姆的方式未免有些奇怪,”佛瑞厉声道,“企图带走他的继承人会赔上你一条命!”
“我无意伤害他,爵爷。”乔瑟低声答道,“我那么做是为了保护他。”
“保护他就必须把他由我身边带走?”男爵如洪钟般的声音把那仆人吓得浑身发抖。
他猛摇头,努力想发出一点声音,“不是的,爵爷。我们是想在你清醒前确定小汤姆少爷绝对安全。”
“你认为他在这里不安全?”
“都怪小汤姆的叔叔伯伦,我们知道他就要来这里,我家小姐认为他是这一次偷袭
的幕後主使者。”
“她也是为了这个原因才离开的?”佛瑞支着下颚沉思着。
“是的,爵爷。”乔瑟缩着肩膀,偷瞄一眼站在壁炉旁边的侍卫。
“你对我忠诚吗?”
“是的,爵爷。”乔瑟抬起手,放在胸前,手掌正好贴靠在他狂跳的心脏。
“站起来,对我证明你的忠实。”佛瑞命令道。
乔瑟立刻照做,他站着等候下一个命令,他并没有等太久。
“告诉我,你的女主人的藏身处。”
“在瀑布附近,从这里骑马过去大约一小时的路程。爵爷,小姐说过,等你醒来,
她会自己来找你谈玛特维的事。
“她的名字?”佛瑞的声音已不像刚才那般严厉,他知道乔瑟一定会合作。
“莫莉莎,她是老汤姆最小的女儿。”乔瑟的手开始一阵阵的疼痛,他这才想起他可以把手放下了,他颤抖地吸口气,慢慢把手放下。
“攻击开始时她在堡里吗?”
“她在,爵爷。”乔瑟说,“除了小姐和汤姆,所有的人都被杀了,小汤姆从那时开始,就没有开口说过话,而且他好像失去记忆力了。”
“我知道,”佛瑞说,“你看得出攻击者是何人指派的吗?”
“我不知道,他们全在脸上蒙了黑布,不过,小姐相信伯伦是主使者,我会把她带来见你,爵爷。”
“不,”佛瑞说,“我自己去找她。”
罗杰的声旨插了进来,“爵爷?神父已经到了。”
佛瑞点点头,暗自松了口气,虽然,他的决定很仓卒,他们仍需要上帝的祝福。
“好好招待他,罗杰,他要在这待到我回来为止。”
“要我为你带路吗?爵爷。”乔瑟问。”
“不必了,我一个人去!她父亲是个忠诚尽职的属臣,这是我的责任,我不判你的罪,因为你的确救了你家小姐,从现在起,她由我保护,你的责任已了。”
########
天空中没有一片云,佛瑞骑着马,越过那片树林,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才听到瀑布的水声,他骑过一片草原,极目四望,试图在午后炎热的阳光下,找到他要找的人。
下了马,他踩过几块圆石,在抬眼的瞬间,他整个人僵住了。屏息着,他轻轻移到视野较佳的地方,让他的双眼饱览眼前的美景。
她半个身子浸在水裹,长发已经打湿,亮丽的金发和金色的阳光交映成一片灿烂夺目的光彩,她分开双腿以维持重心,移动她纤细的胳臂,将水泼到她柔嫩的肌肤上,水由她丰满的胸脯间流下,流过她平滑的小腹。
他确信她给人的感觉必然像缎子一般柔细。
丰富的想像几乎把他逼疯,他感到从不曾有过的激情与兴奋。
她由水中走出来,诱人的臀部展露无遣,她裸裎在阳光下的雪白躯体,和慢条斯理的穿衣媚态,将他的欲望推至极限。他深吸一口气,克制他几欲燃起的欲火。他是白佛瑞!威廉最宠信的大臣!他不会这么鲁莽的在阳光下占有她,即使他觉得再不去摘取她的甜美,他就会被逼疯了。她必须属於他,这是个很简单的事实,亦即他们的法律,领主想要什么,便可以占为己有。
佛瑞记忆中的猎犬,忽然出现在它们女主人的身边,她己穿好衣服,狗儿的体型虽然巨大,外表也十分凶猛,但,由它们跟着她转身消失在树林里的样子,佛瑞知道,它们会在任何情况下保护她。
当他听见一声猝然爆出的尖叫声时,他正准备取下他的剑,跟着莉莎走进树林。此刻,他握紧他的剑,寻着声音发出的方向走去。他听见猎犬凶恶的咆哮声,女性的尖叫声,和男人的吼声,由声音判断,他们至少有三个人,他走到茅屋门前,里头正进行着一场混乱,他们果然是三个人,其中两人被狂吼的猎犬逼至屋角,另一人则半推半拉的,企图把莉莎推出茅屋。
他看见那矮胖男人的手指陷入她雪白的肌肤,怒火顿时爆发。他们竟敢挟持属於他的女人!狂怒与激愤齐聚的力量,使他理智尽失,他的脑中只有一个意念,不顾一切地将她救出。
抓着她的矮胖男人被门口耸立的高大人影惊呆了,经由门外阳光的照射,他看到来人脸上狂野的愤怒,那双冰冷的眸光令他毛骨悚然。就在他犹豫地停下来时,那人强壮的臂膀已伸到他眼前,他下意识的想逃开,却已来不及了,矮胖男子应声倒地。佛瑞将莉莎抓进怀里紧搂一下,再把她推到他身後,“喊你的狗。”他命令她,而强撑着发抖双腿的莉莎立刻从命了。
佛瑞给那两个人时间,让他们站起来,但,在他们拔出剑之前,男爵的剑尖已划过他们的颈子,他们甚至来不及喊出一声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