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相约在蒙克最常去的“法兰基酒吧”谈条件。位在十号州际公路边的破旧酒吧里充满菸草和花生壳的味道。蒙克发誓那里有南部最好吃的炸虾。
他迟到了,而且没有为他的姗姗来迟道歉。他就座后立刻开出他的条件。蒙克是高级知识份子,这是达乐使他免于死刑的主因之一。他们需要一个聪明人,他正好符合要求。他长得一表人才,温文儒雅的模样令人无法想像他是职业罪犯。在涉嫌谋杀被捕前,他没有任何前科记录。和达乐达成协议后,他把他丰富的履历自夸了一番,包括纵火、敲诈、勒索和杀人。警方当然不清楚他的经历背景,但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犯了谋杀罪,只不过证据后来离奇失踪。
其他人第一次与蒙克见面是在达乐的公寓里,他给他们留下难忘的印象。他们原以为会看到一个恶棍,没料到见着的却是一个气质与他们类似的高标准专业人士,直到他们仔细凝视他的眼睛。它们就像鳗鱼的眼睛一样冰冷无情。眼睛若真是灵魂之窗,那么蒙克已经把灵魂卖给了魔鬼。
点了啤酒后,他往后靠在椅背上,厚颜无耻地开出的价码是达乐提出的两倍。
“开玩笑。”培顿说。“简直是勒索。”
“不,这是谋杀的代价。”蒙克反驳。“风险越大,价钱越高。”
“不是……谋杀。”麦隆说。“这次的情况特殊。”
“哪里特殊?”蒙克问。“你们要我杀害约翰的太太,不是吗?或者我误会了?”
“没有误会,但是……”
“但是什么,麦隆?不喜欢我直言不讳?我可以用别的字眼代替谋杀,但那不会改变你们雇我做的事。”
“我们已经使你发了大财。”约翰指出。
“那倒是。”
“听着,混蛋,我们说好价钱的。”培顿气愤地嚷道,接着回头看有没有人听见。
“没错。”蒙克面不改色地回答。“但你们没有说明要我做什么,对不对?想想看我从达乐口中得知细节时有多惊讶。”
“达乐跟你说了什么?”麦隆问。
“有一个问题是你们都想解决的。既然知道问题是什么,我就要把价钱加倍。我认为那样很合理,因为风险大多了。”
四人无言以对,最后麦隆说:“我阮囊羞涩。我们要去哪里筹其余的钱?”
“那是我的问题,不是你们的。”约翰说,然后转向蒙克。“如果你同意等到遗嘱宣读后收钱,我愿意再加一万。”
蒙克侧头思索。“再加一万。好,我等,我知道去哪里找你。来谈细节吧。我知道你想要谁死,现在告诉我时间、地点和你要她受多少折磨。”
约翰大吃一惊。他清清喉咙,吞下一大口啤酒,然后低声说:“天哪!我不要她受折磨。她一直在受折磨。”
“她已经病入膏肓。”麦隆解释。
约翰点头。“无药可救了。我受不了眼睁睁看着她受苦,她的痛苦持续不断,没完没了。我……”他语不成声。
麦隆连忙接着说:“当约翰开始说自杀那种傻话时,我们知道非设法帮忙不可。”
蒙克在女侍者走向他们时使眼色叫他噤声。她把啤酒放在桌上,告诉他们她过一会儿再来接受点菜。
女侍者一走开,蒙克便说:“听我说,约翰。我不知道你的太太病了,我猜我刚才的语气有点冷酷。抱歉。”
“抱歉到愿意降价吗?”培顿问。
“还不到那个程度。”
“你到底接不接这个案子?”约翰不耐烦地问。
“有兴趣。”蒙克说。“其实我会是在做好事,对不对?”
他仔细询问约翰妻子的病情和生活状况。在约翰回答问题时,蒙克向前倾斜着身子,十指张开地摊在桌面上。他的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指腹平滑无茧。他出神地凝视前方,好似在构思任务的细节。
描述完屋子的楼层平面图、保全系统和女仆的日常工作后,约翰紧张地等待蒙克进一步发问。
“女仆每天晚上都会回家。那么管家呢?”
“萝莎……管家名叫魏萝莎。”约翰说。“她每天待到晚上十点才走,星期一除外,因为星期一我通常都会在家,所以她六点就可以下班。”
“有没有我需要担心的亲戚朋友?”
约翰摇头。“瑟琳多年不与朋友来往了,她不喜欢访客,她对自己的病感到难为情。”
“亲戚呢?”
“一个姨丈和几个表弟妹,但她几乎和他们断绝了关系,说他们是贫穷白人。那个姨丈每个月打一次电话来。她努力保持基本的礼貌,但心里很厌烦,所以不曾在电话上久聊。”
“这个姨丈有没有不请自来过吗?”
“没有。她好多年没有和他见面了,你不必担心他。”
“你说不必就不必。”蒙克圆滑地说。
“我不希望她受折磨……我是指你下手时……可能吗?”
“当然可能。”蒙克说。“我富于同情心,我不是怪物。信不信由你,我有坚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他吹嘘道,其余四人都不敢发笑。职业杀手重视伦理道德?荒唐!但他们无不拚命点头同意。即使蒙克说他能腾云驾雾,他们也会假装相信。
蒙克谈完他的美德后言归正传。他告诉约翰,他不相信残忍或不必要的痛苦有任何好处,虽然他保证在“那件事”发生时,几乎不会有什么痛苦。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建议约翰增加妻子就寝前的止痛药剂量,其他一切都不要改变。约翰应该照常打开警报器,然后回房就寝。蒙克保证她会在天亮前一命呜呼。
蒙克言而有信地在夜里杀了她。约翰无法理解他如何进出屋子而没有触动警报器。屋里有声音侦测器和人体移动感应器,屋外有监视摄影机,但蒙克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屋子,迅速有效地把那个久病缠身的女人送上西天。
他在她身旁的枕头上放了一朵玫瑰作为证明,好让约翰能够确定命案的功劳和酬庸该归谁。约翰在求救前拿走玫瑰。
约翰同意验尸,以免日后产生问题。病理报告指出她是被巧克力噎死的,在她的食道里发现一大块裹着巧克力的牛奶糖。她的脖子有瘀伤,但法医认为那是她在快要窒息时,试图自行移除障碍物造成的。她的死亡被裁定为意外,案件正式终结,遗体发还家属安葬。
葬仪社老板一脸尴尬和为难地向鳏夫解释,由于她的身躯庞大,遗体无法塞进桃花心木材质、丝缎衬里的现成棺材里,所以棺木必须特别订制,而且至少需要八个彪形大汉才抬得动。他还建议遗体用火化的比较妥当,鳏夫毫不犹豫地同意。
告别式只有约翰的少数亲友参加。麦隆来了,但培顿和达乐恳求不要参加。瑟琳的管家也来了,约翰在离开教堂时还听得到萝莎的恸哭声。他在走廊上看到手握念珠的萝莎用憎恨的目光瞪视他。约翰头也不回地走开,没有多看那个近乎歇斯底里的妇人一眼。
瑟琳的娘家也来了两个哀悼者,但他们走在冷清得可怜的送葬队伍后面。约翰频频回头瞥向那一男一女,他清楚地感觉到他们在盯着他看。但在察觉他们有多么令他紧张时,他低下头,强迫自己背对着他们。
老天为瑟琳悲泣,牧师在打雷闪电中为她祈祷。滂沱大雨直到骨灰坛锁进墓穴时才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