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瑀劲苦笑,「我可不是故意拉长时间,我只是找不到方法。」
「我知道。」
「我以前非美女不要,胸部太小还不行,但现在发现,胸部没什么,美女看久了会腻,老是要安排花样演出爱情王子真的累,我这几年来最轻松的反而是在日本的那段期间,虽然有时候一等两三个小时,剪带子又剪得头昏眼花,不过在心理上是很轻松的。」
「看你这么有诚意,我告诉你一件事情好了。」
「我怎么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知道电视台很多男生以为小薇没人要,但其实,她一直有人在追,不过因为小薇对爱情很慎重,她会考虑得比较久,往往就在考虑之间,男生因为缺乏自信就这样跑掉了,所以,你要有心理准备,她并不是那种接送个一两个星期或者看过几次电影,就觉得彼此是情侣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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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往常,林澄薇在下午步出跟妹妹合住的公寓,准备去电视台上班,应该是跟以前每一天都一样的生活,却在今天起了小小的变化。
有台红色的跑车停在巷子口。
因为不懂车,她平常也不太会去看,但这辆造型特殊的跑车实在太明显,想假装没看到都不行。
正在想社区谁买新车的时候,车窗降了下来,露出一张她每天都会看到的脸,脸的主人还很愉快的跟她招手。
林澄薇走了过去,笑,「你怎么会在这里?」
「先上车。」
她听话乖乖的上了驾驶座旁边的位子,系上安全带后,欧瑀劲技术熟练的倒了车,然后把车子开往大马路。
他调小了广播,「妳知道我最近搬家了嘛。」
「大家都知道,你不是跟展易买同一个社区。」她微笑说。
想起当时原本是展易说要找房子,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居然连欧瑀也疯起了搬家乐,恐怖的是地址居然只差几个号码,方明泽就私下开玩笑说,他们两人其实是一对,展易爱的是欧瑀劲,辜雅淳只是烟幕弹。
这个笑话因为很耐笑,所以还被提了好几回。
「我昨天在整理同事联络手册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我们就住在同一条大马路上。」欧瑀劲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正常,「以后妳不要这么辛苦去搭捷运了,我送妳上下班。」
这样应该算是用心了吧。
为了要不给她压力又理所当然的接送,他可是迅速的在一个月之内把搬家跟装潢搞定。
辛苦的不是搬家,辛苦的是找房子。
要符合他的喜好,要在同一条路,而且新家的位置要比小薇住的地方远,他的人生曾经有过连续八天都是早上起床,而且目的都是去看样品屋。
累归累,但只要有效果,一切值得。
「欧瑀劲。」林澄薇的语气带着浓浓的疑惑,「我发现你这一两个月好像对我特别好欸。」
「我以前就对妳很好了。」
「那不一样啊。」
以前好归好,但感觉上就是同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最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老觉得他们之间多了很多相处的机会。
她吃饭的时间其实一直以来就不固定,但他总有办法抓到她在茶水间的时候进来,然后一起吃便当。
她有想看的电影的时候,他马上有空。
跟小陶、小许他们像往常一样打打闹闹的时候,他会突然在另外一边鬼吼鬼叫说有事情要请她帮忙,等她真的过去了,他又说不出来什么事情。
有次小梅姊说她眼睛不够大,应该去割个双眼皮会比较好看的时候,他立刻跳出来说她现在这样就很好了,不需要再改变。当时大家都面面相觑,因为以前,他也说她眼睛不够大。
然后现在,居然要接送她上下班。
这样……不是她在说,真的很像精神上的情侣。
她完全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然后,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问,两人就这样维持着诡谲又暧昧的距离。
车子在红灯前停了下来,欧瑀劲弯过身,从后座拿出了一个大纸袋,放在她的膝盖上,「给妳。」
林澄薇打开一看,笑出来,「干么送我便当盒啦?」
「昨天卫生局不是抓到一家非法纸盒生产工厂,他们的纸盒一加热就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昨天在播报这则新闻的时候,他突然想起她每天都把餐厅给的纸制便当盒放入微波炉的画面,「所以我昨天去买了微波炉专用的便当盒,德国制的,绝对没问题。」
「那你呢,不也一天到晚用餐厅的纸盒?」
「放心,我也买了,一模一样的便当盒。」
从照后镜中看到小薇的半张脸,紧抿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代表,这东西虽然不太像礼物,但让她高兴。
这样就好了。
以前,他觉得讨女人欢心很麻烦,现在才知道,会觉得麻烦是因为他根本就不喜欢对方,真正动心的时候会觉得做什么事情都愉快。
就像现在,他找房子,搬家,早一点起床出门等她,还去百货公司的厨具部门买微波炉专用的便当盒,什么事都有趣。
虽然他到现在还没有牵到她的手,但他觉得不急。
反正他们现在除了在同一个地方上班,还住得很近,他可以用自己慢慢摸索出来的方式对她好。
不急不急,让一切慢、慢、来~
【全书完】
*欲知展易如何驯服喷火龙主播辜雅淳,成为男人们心目中的大神,请看简熏花园系列511元气恋味之《酿爱糖果罐》。
后记
超级卷,霹雳卷,史上无敌最大卷 简薰
耶,我写完了我写完了我写完了我写完了我写完了(我一定要一口气讲,因为我真的超想这样讲)。
这是我有史以来,最卷的一本。
开稿是三月初,勉勉强强写了四章后卡住,又重写,写了五章后又卡住,于是换本写,换本写到第六章的时候,再度卡住,再度又回头写,保留住前面两章,从第三章开始重写,然后才写完。
因为是这么卷,卷了超过一百天,所以我现在的心情跟中乐透差不多,一种无法言语的喜悦……还有辛酸,呜!
我破我自己的纪录了,但破这种纪录只会令我想哭。
(真想去海边一面奔跑一面拿着扩音器大叫)
我要来讲这个系列。
我觉得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迅速的恋爱,一定有人笨拙于发现爱,或者笨拙于承认爱,于是,他们需要比平常人更多的时间来摸索自己对于爱情的感觉。
聪明人不见得就擅长爱,所以需要慢慢磨合。
心动,考虑,才付诸行动--这是我这次想写的东西。
大概都讲完了,就先这样啦。
下次希望能顺一点。(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