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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我希望 蔡小雀

  小的时候,充满了很多很多的“我希望”,不外乎长大以后,我希望我要做些什么,或是能够吃到些什么。

  小时候,我的愿望很简单,就是希望能够吃到高丽菜(自家种的)以外的其他蔬菜,希望能吃到小虾米以外体型较大的鲜虾,希望亲戚里常常有人结婚我好吃办桌,希望星期六日不用再到工厂剥虾子,可以尽情地躺在草地上看软绵绵的云,不用担心干牛粪被别家小孩先拾走,回去做燃料。



  小时候,愿望真的单纯,但不太容易实现。

  长大以后,愿望变得比较复杂,但是小时候容易实现的愿望却已经变得简单而可笑了,所以长大的我可以完成小时候大部分的愿望,长大的我却在面对自己的愿望时有点无能为力。

  也许这就是人生,我们总是在许下超乎现阶段能力的愿望,当踏上一记阶梯时,想的看的是第五阶梯,所以我们永远在抬头望,也许因为如此,愿望才叫做愿望,希望也才名为希望。

  人类就是因为这样才进步的吗?也许是吧。

  但是有时候想想,回头一看,会觉得童年时的愿望是那样纯真,那么可爱,而且初生之犊果然不畏虎,除非世界真的格外动荡到自家门口,否则总是觉得天空永远那么蓝,草永远那样绿,最担心的是淘气被爸妈打,想吃的菜都被夹光光……祀人忧天的永远是这些小事,真好。

  长大以后,力气大了些,想法多了些,能力好了些,却发现并没有因为这样,人就可以变得比童年时更快乐许多。



  也许是越大越不知足,也许是越大就越发现,生命当中很多很多的无可奈何,是远胜过于今天电视遥控器不在我手上的懊恼。

  这才发现,啊!受伤了,难过了,不再是躲进妈妈怀里或小阁楼里,哭上一场就可以解决的了。

  我们的肩膀越来越宽,因为我们迟早也要学会承担起当年父母亲所能承担的事,人类世世代代就是这样交棒的吧,当年我们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也是从小小孩,经历天真期,惶恐期……一直到承担期的吧?

  爱情也是这样,不只是纯粹的燃烧,经历演变的过程也是门奥妙的生命之课,每个人对爱情许下的希望也有点点大同小异,有点点同中求异。

  有人要爱的自由,有人要爱的枷锁,有人要爱到义无反顾,有人要爱到此生无求……所以希望越变越多,渴望完成的梦想也越来越大。

  所以爱到了也苦,爱不到也苦,来来回回反反覆覆,但庆幸的是,人类永远不放弃希望,“希望”永远是有可能的,所以我们就有了莫大的动力去追求,无论是不是追了个气喘如牛,没关系,歇口气,重头再追。

  希望永远在前头。

  也许爱迪生就是用这种精神发明电灯的,而祝英台也是用这种精神与梁山伯化蝶翩翩的。

  我希望……世界和平。

  我希望……天下所有的人都身体健康。

  我希望……人间有情人终成眷属。

  我希望……任意门被发明。

  我希望……每个人都懂得告诉心爱的人:我爱你。

  我希望……皇天不负苦心人,希望永远在人间。

  我希望……

  楔子

  水过城东复城西,杨柳为眉春作衣,家住温柔明月塘,闲把相思从头寄。

  京城 相思先生

  盛世朝代,繁华铺地,若你未曾亲眼见过,决计不相信人间有此等丰年太平的时刻。

  朱墙碧草,玉袖红颜,若你未曾亲足驻留,也决计不信京城有此等绮容华貌好风光。

  既是绝代风流好年岁,便有绝代风流俏人物——

  无论是江南大漠,洛阳长安,青山绿水间……又有谁未曾听过京城三大风流人物?

  梅十二少,京城知名梅花庄主人,侠客风流,英姿翩翩……只要一记懒洋洋眼神,就足以让全城姑娘家尖叫欢呼,神魂颠倒。据说他一身雪白如梅花,只喝梅花沁出的白酒,脚不沾尘埃,生平最大志愿就是觅天下绝色入后宫。

  蓝七,京城知名杀手楼主人,沉默寡言,孤高冷傲……只要一声低哼,就足以让全城不论达官贵人抑或贩夫走卒暂停呼吸,心脏麻痹。据说他一身玄黑如夜,只喝毒蛇浸出的百毒酒,杀人不见血,生平最大志愿就是杀尽天下该杀之人,兼掳获无数纯真少女充作后宫。

  福千载,京城知名福小王爷,自小福气满满,帅气富贵……只要一声大笑,就足以让全城不论男女老少痴迷崇拜,疯狂爱戴。据说他浑身宝气流转,金光闪闪,生平最大志愿就是搜罗天下美女成立后宫。

  据说,他们三个人王不见王,谁也不认得谁,却也谁也不爽谁,台面上风起云涌,争相抢夺这二乐城第一风流”头街,比谁先能摘最多最美的花朵,谁能最快达到后宫三千人的目标。

  然而事实上……

  第一章

  月黑风高,天干物燥。

  庆州知府刘庆祥端坐在书房里,油亮圆胖的老脸蓄著老鼠胡子,小心翼翼地掀开面前一只樟木镶五色宝石的小盒子。

  盒子初掀的那一刹那,夺目的宝光四射流转,映得刘庆祥极度兴奋的脸庞异常血红,眼底的贪婪之色表露无遣。

  盒内静静躺著的是一方朱红剔透得如火焰,完美无瑕的玉壁,玉身散发著勾魂蚀魄的迷离红光,却也带著一丝丝妖异。

  璧玉无罪,人心贪图,自古皆然。

  “哈哈哈……这只‘丹朱赤云壁’终于到我手上了。”他颤抖著双手,恭恭敬敬地捧起玉璧,满面垂涎爱不释手。

  为了得到它,他不惜用计强逼死了庆州锦缎富翁姚氏,判他一家三十五口充军的充军,下囚的下囚……

  但是他完全不觉得良心不安,因为这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值得一个人双手染满鲜血也在所不惜。

  而在姚氏命丧囚牢中半个月后的今日,他终于在姚府机关金库中找到了“丹朱赤云璧”。

  “我终于得到它,终于得到它了!”他再也抑不住满腔的得意,嚣张地放声大笑。

  为什么不呢?

  这知府宅邮里门禁森严占地辽阔,有谁敢过问他的狂笑声?他更不怕这狂肆的笑声传出去,姚家的人几乎死绝了,就算没死,这里连只苍蝇都飞不进来,他怕什么来著?

  可是就在他的笑声未绝之际,桌面的烛台光芒微微一闪,一个高大的影子已静静出现在角落里。

  是人是鬼?

  “你、你是怎么进来的?”刘庆祥先是一惊,随即勉强定下神来,对著高大黑衣蒙面人斥道:“好大的胆子,你是何方毛贼混混,居然偷到本官头上来了?不要命了是不是?”

  只要他扬声一叫,立刻有数百家丁官兵进来,这毛贼立时浑身化做刺娟,想怎么死就怎么死。

  想到这儿,他一颗心又跳回了原位。多年官场打滚可不是白混日子的,光是好大官威就足以喝死这名不带眼的毛贼!

  他嘴角又露出了熟悉的阴狠笑容。

  “刘庆祥,淮阴人氏,为官三十年,因手长贪墨几番罢官,三年前将掌上明珠嫁入宓王府为妾,靠裙带关系复官,指派至庆州为知府。”高大蒙面男人淡淡地道。

  “你、你究竟是谁?怎么会知道老夫这些事……”刘庆祥打了个寒颤,莫名冷意窜进骨子里。

  “确定无误。”蒙面黑衣人微微点了点头,手一扬,寒芒一闪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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