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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那就祝福你喽。”她看见俪菱借的书中有一本是“紫微斗数”,忍不住调侃她。“沈大师,等你研究出名堂以后,也顺便替我算一算吧!”

  “你这种千金小姐的命有什么好算的。”

  “乱讲。”她白了好友一眼。“爸妈在美国开餐馆就算是千金小姐了吗?我爸妈都是白手起家的,我才不是含著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小姐。”

  “那也不差吧,比起我有个酗酒的老爸和爱赌的老妈好多了,你别不知足了好不好。”俪菱还没点名她那个混黑社会的老弟,她的家庭简直是灾难大集合,不过她乐天知命,从来不怨天尤人,吭也不吭一声就一肩扛起家计,前阵子还到KTV当伴唱小姐赚钱替老妈还债。



  避免俪菱想起自己丑陋的家庭,妍歌轻巧地贡献著自己悲惨的遭遇——“起码你艳冠群芳,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爱情之路总是没有我来得坎坷吧。”想起自己那两段无疾而终的恋爱,妍歌的心还有著些微的痛。

  “拜托,别再提那两个死没良心的家伙了,还有啊,麻烦下次交男朋友的时候眼睛睁大一点,别再找浩宇和小梓那种货色。”俪菱把书装进背袋里,一边叮嘱她说。“我把晚餐煮好了,回去记得微波来吃,我回去会检查的喔,在台湾要是死于营养不良症是很丢脸的事,你再不正常进食,当心连胃都搞坏了。”她叽叽呱呱说完,便匆匆朝外走出去了。

  妍歌在心底微微叹息著,她也不想这样啊,但是自从明鹃和小梓开始热恋,她就好像得了厌食症,对食物再也提不起任何兴趣,从学校毕业以后,她总算可以不必动不动就看见明鹃和小梓,食欲也才渐渐恢复过来。

  她迷惘地望著玻璃窗,望著玻璃窗外摇动的树影和人影,一阵风过,吹下了落叶纷纷,又到了会引发她忧郁症的初秋时节了。

  她的思绪飘回两年前的秋日午后,从那天起,她不但失去了食欲,也失了眠,最后甚至连自信心都丧失殆尽了。

  也许明鹃说得对,她是个不懂恋爱,也不懂男人的人,因此,她不再想恋爱,也不再想交男朋友,她只想从此简简单单过日子,不想伤人,也不想自伤。



  邵雍背著竖琴走了三条街,走到夜幕缓缓笼罩了城市,还是找不到愿意租房子给他的房东。

  不愿出租给他的房东都只有一个理由——“你的琴声会吵到附近的邻居”。

  自从昨天夜里开始,所有的倒霉事都找上了他,租的房子被另一户房客的一根烟蒂给烧了,除了抢救到琴和皮夹,其他衣物统统付之一炬,一夜没睡,加上今天走了七、八栋公寓,现在已是深夜十点了,沮丧、失望加上饥饿,激怒了一向优雅冷静的他。

  该死的公寓、没有艺术气息的房东!没听过什么叫天籁之音吗?他忍不住在心里诅咒著。

  入冬后的夜有些湿冷,街道显得十分凄清,他看见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馆,毫不考虑就走了进去,找不到住的地方,干脆就在这家咖啡馆窝到天亮算了。

  喝完一杯醇浓的咖啡以后,邵雍疲惫不堪的心情才得到了些许的安慰,他拿了店内每份报纸,专心寻找租赁那一栏,看看在这个住宅区里还有没有他没发现的漏网之鱼。

  咖啡馆门上的风铃一阵叮叮作响,他下意识抬头望了一眼,推门而入的女孩子有点眼熟,他仔细确认,很惊讶这个女孩子居然是“妍歌”?!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当时的她“听”起来像个没有安全感、畏缩怯懦的女生;第二次见到她,那时候的她模样看起来像被抢走了心爱的宠物那般可怜兮兮;现在又看见她,他已经是夜海竖琴乐团里的竖琴手了,而她看起来却像童话故事里被软禁在阁楼里许久的少女,似乎极需要人疼惜,极需要人照顾。

  她买了一份美式松饼,一手抓紧胸前的外套推门走出去。

  十一点多的深夜,冷清的街道上她这样的女孩子走著,让他觉得不太放心,反正时间多得很,干脆结帐陪她走一段路再回来。

  她虽然并不认识他,但他却已把她当成熟识的朋友了,不由自主想尽点基本的道义责任,安全护送她回家。

  她和他之间隔了十步的距离,一前一后,慢慢走在红砖道上,五分钟后,她小心翼翼地回头看了他一眼,眼中带著戒慎和疑惧。

  他善意地朝她笑了笑,不料她的神情却显得更为害怕,飞也似地奔跑起来。

  邵雍肩上背著沉重的竖琴,没办法跟著她跑,正打算放弃护送时,蓦然听见前面传来一声短促的惊叫,他放下琴,疾奔过去,赫然看见一个身披风衣的裸体男子,把自己全裸的正面兴奋地对著躲在墙角的妍歌,一面发出猥亵的笑声。

  邵雍一阵严重的反胃,同样是男人,但这一幕还真是令他倒足了胃口。

  “拜托——”他一把扯住暴露狂的风衣后领,用力朝后一扯,轻而易举地把整件风衣全部扯了下来,他把风衣往后一扔,干脆让暴露狂一次露个够。“别带著一小根鑫鑫肠到处现实,你不丢脸,我还真替你觉得羞愧。”

  没有风衣遮蔽的暴露狂突然慌张失措起来,两手紧紧捂住重要部位,吓得像只惊弓之鸟,捡起地上的风衣立即拔腿就跑。

  “等你磨练到博客火腿的等级时再出来秀啊!”邵雍对著仓皇而逃的背影笑著大喊。

  妍歌瞠目结舌地看著邵雍,愣愣地上下打量他,历经过暴露狂的惊惧过程,邵雍那一身雪白的V领T恤和黑色长裤的打扮,以及有著洁白牙齿的笑容,在她眼中呈现出干净清爽、完美可亲得恍似天使的形象。

  “还好吗?住哪里?我送你回去。”邵雍微弯著腰看她。

  他的靠近,让妍歌借著微弱的路灯仔细看清楚了他的长相,他有张很干净漂亮的脸,称他帅哥都嫌俗气了点,特别是他的眼睛,深邃得比黑夜还深,其中散落著点点星光,直教人沦陷。

  “你等等,我去捡回我的琴。”邵雍拍拍她的肩,仿佛旧识,对她露出了安抚的笑容,回身跑向半躺在红砖道上的琴箱。

  妍歌怔怔地看著他修长的背影,陡然一呆,看见他把头发束成了马尾巴,而且……那是一条好长好长的马尾巴,这个男人的头发居然比她还长!

  她像个傻瓜一样盯著他看,直到他背起琴箱优雅地回到她面前。

  “走吧。”他又露出好看的笑容。

  妍歌回过神,像被他的声音给催眠了似的,恍恍然地往前走。

  “这条街没什么商店,你一个人太晚出门很危险。”

  他温暖的声调让妍歌有种错觉,好像已和这个男人认识了不只一年。

  “因为饿得有点胃痛,不得不出来买点东西吃。”她轻声回答,态度并不如他那么自然。

  “噢,对了,你的松饼。”他把刚刚捡在手上的松饼递给她。

  “谢谢。”

  两个人默默走了一段路,昏黄的街灯将他们的影子投在地面,一高一低,她盯著他背著琴箱的影子,看起来就像个圣诞老人。

  “你住在这附近吗?”妍歌勉强自己问个问题来打破沉默。

  “不是,我到这里找房子住。”

  “找房子?”

  “嗯,不过很难找,被拒绝了一整天。”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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