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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页

 

  「要我起床送你吗?」

  「不用,在被子里躺暖了,就别起来,当心着凉。」

  她点头。静静的看着那个被她踢下床的男人,优雅的转身离去,步履沉稳,脚步声愈来愈远,直到外头客厅的门板被轻轻合上,她便知道他走了。

  「我喜欢一个人睡大床的感觉。」不知道在跟谁说,反正就是不由自主的脱口这么讲。左手探过去,发现另一边早已冷透,寻不到一点点温度,冰冷得仿佛未曾有人来过……



  把棉被拉高,用力蒙住头,不愿让大脑有机会乱想,决定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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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谎言,4:00~4:30p.m. 罗蓝

  一张随意从笔记本上撕下的纸片,被折成纸飞机的造型,送到莫靖远手中。他打开后,便只看到这么一行宇。

  在那天离开她的住处后,他们已有五天没见面;打过一次电话给她,却只听到答录机里她轻快的声音说着不在的讯息。他对答录机一点兴趣也没有,便再也没打过去了。既然她说过会联络他,那他就等着吧,于是也就等到了今天的一张纸条。

  「嘿,Eric,这是猜谜吗?还是中国字一向言简意赅?」帮他送纸条的印度同学不意瞄到里头没写什么字,好奇的问着。



  莫靖远笑笑的不答,只对他道谢。教授已经进教室来,闲谈自然而然结束。

  现在是下午二点,接着两堂课都是区域经济学;这个教授教学认真,常常无视于下课时间,坚持要同学留下来讨论。看来他不大可能在四点半以前赶抵行政大楼前的约翰·哈佛铜像那里与她见面。时间一过,她想是不会等他的吧?

  三大谎言,指的就是「约翰·哈佛」铜像。除了铜像所雕塑出来的人并不是约翰·哈佛本人之外;再者,哈佛大学也不是为了约翰·哈佛而建造的;最后,大理石上所刻的1638,也下是哈佛大学的创立之年。光明正大的谎言,可能正是它之所以成为美国四大名雕之一的原因吧!而这个罗蓝小姐,不直接说铜像,却要写个「三大谎言」。怎么会突然有这等玩兴?想想,又觉得理所当然。她是个很特别的资优生,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好奇,拒绝被圈限,什么都想玩、想学、想看。只是现在还差那么一点点义无反顾的勇气……

  今天,还是见不到她吗?

  这个五天前还非常迷惘的小姐,想来正努力在找自己未来的方向吧?

  很快的,她将会找到,然后头也不回的走掉。

  他有这个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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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点五十九分,他开车到约翰·哈佛的雕像前,果然没有见到她。他还是下车,站定在铜像前看了一会,然后走了几步,想着半个小时前,她会坐在哪里等他?手上看着打发时间的书是生物学,还是诗集?

  「哈啰,年轻人,你叫Eric吗?」行政大楼的花台边,一个园丁叫住他问。

  莫靖远微偏着头看过去,一个胖胖的老人家正在对他笑。

  「东方年轻人,长得很帅,叫Eric。那个女孩是这么形容的。我不知道东方人的审美观跟我们老美有没有差别,不过我认为她形容的人是你。」

  对于这个恭维,莫靖远只是微笑。他比较在意的是老人家口中所说的那个女孩。是罗蓝吗?

  「我是叫Eric没错。请问是否有人托您留言?」

  「没有留言,倒是有张纸条。」老人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笑呵呵的拿给他。

  莫靖远道谢接过,很快打开。纸条上没有字,有图。上面画了两只动物,乌龟与兔子,画得很可爱,没想到她居然会画图,不过……这是什么意思呢?

  一时之间,他被罗蓝的画考倒了。但脑中闪过一个画面让他即刻明白她去了什么地方。他见过这两只动物!就在他们第二次见面时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对了!就是那里,卡布利广场,那里有龟兔赛跑的铜雕,她在那里。

  再度对老人点头致意后,他定回车上,很快开车过去。

  突然有点好笑的领悟了:原来所谓的追求,指的就是他现在的行为。她给了指示,他就得去。没人强迫,却心甘情愿的劳役……

  古来芳饵下,谁是不吞钩?(唐·张继)

  以前读过的诗句在这时浮上心头,让他浅笑的在心底低吟细品,心甘情愿当只笨鱼,拼命追逐芳饵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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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了。

  坐在龟兔赛跑铜雕旁的公园椅上,罗蓝把素描本子放在膝盖上,扭扭脖子,舒缓着略略僵硬的情况。有点冷了呢。三四月的天气就是这样,白天温和舒适,晚上却冷得紧,不知要多久才会习惯。

  他……会来吗?

  罗蓝不大确定自己要等到什么时候,只知道现在就算觉得冷,也还没打算走。

  五点二十分。今天阳光不多,四周都逐渐暗了,已经不适合画图或看书,那接下来做什么好呢?低下头看着诗集的封面,想不出排遣的方法。

  她没有苦恼太久,因为……

  「嗨。」一个阴影罩上她的天空,头顶上方传来温和低沉的打招呼声。

  他来了,他找到她了!

  有点不敢置信,显得小心翼翼地,她先是看着地上那一双小牛皮精制而成的浅咖啡色休闲鞋,目光缓缓往上挪移,从他习惯性的暖色系搭配一路看上去。还来不及看到他的脸,一件披风左右向她张开,吞噬而来,她惊得叫了声,纤细的娇躯被卷进暖乎乎的怀抱中。

  「怎么没穿外套出来?」他问。

  「我有啊。」她好不容易从他的披风里挣出生天,对着他的脸皱鼻子。

  「哪里有?」

  「这里有。」缩在他大披风里的双手圈住他的腰。

  他闻言笑了,不再念她。搂着她,不急着离开,两人温暖的拥抱着。天色转黑,一盏路灯在不远处亮起,把他们相拥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

  好喜欢他的拥抱,但可不要太习惯才好,她在心底轻轻的告诫自己,也告诫着紧搂着他不肯放的双手。

  爱情,很甜,但也很痛。出乎她所能预料。

  第三章

  说了再见,不要思念。既然分手,请勿回头。

  不管他们对这段感情有过怎样的设想与预期,决计没想过会是这样——如此的迅速,又这么地契合,仿佛他们生来就是为了与对方恋爱,没有其它选择似的。

  从陌生到习惯,把亲吻与搂抱练习成一种娴熟。两个喜欢独寝的人,开始觉得床的另一边有些空旷冰冷,放上了一颗枕头,像随时在等待谁来。没人来时,把那一边弄得凌乱,像是来过,想象着某种温存——真是糟糕的习惯,太糟了,他们决定不让对方知道。

  已经太过喜欢了,超出他们原先的打算。才一个月的时间,怎么会进展得这么难以收拾?再这样下去,该怎么办?

  爱情居然变成一个难题。

  「要一起吃晚餐吗?」星期天下午三点,他从纽约打来。

  「吃晚餐?可你不是还在纽约?」她正在宿舍看书,手上一本建筑概论,快看完了,身旁有本《文艺心理学》正在Stand by中。

  「如果我们共进晚餐,我会开车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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