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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得意的点头,马上夹了一个肉包子给她。「小心烫。」

  她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但因为太烫,她只敢以牙齿咬住,呼呼呼地吹气,不敢马上往舌头上放,捧着热烫肉包子的两手也交替的抓着,被烫得好过瘾。这辈子难得有机会这么自讨苦吃,居然感到好新奇,不知道是什么心态。

  「很好吃的样子。」一个带笑男音打她身后传来,说着中文,走进她独享的这片腾腾白雾中。「请给我一个。」他对老板说道。

  她抬头看了他侧面一眼,然后带着些许疑惑很快的半转身看向路的另一边,看着本来他待着的地方,发现那个体面的中年男子不见了,亮晶晶的名贵轿车也不见了。那么,王子为什么还在?



  嘴里享受着好吃的肉包子,嚼嚼复嚼嚼,没空问他话,默默看着他,仿佛正在看一幅赏心悦目的画,而他也真的像幅画,一个多么好看的男人。

  波上顿的三月初,空气里还挟着冷意,或许已无须穿着大雪衣在街上晃,但风衣哪、毛衣之类的,还是华人在这里生存的不可或缺之配备。而他把简单的小羊皮风衣与高领毛衣穿得多么有味道呀,连她这个向来不会注意别人穿着的人都忍不住一再对他上下打量,被他的品味所吸引。

  他身上只有米白色与浅驼色的搭配,极之简单的色调,却不会让他显得贫乏单调,看起来好干净清爽好温暖,整个人温雅俊朗得不得了。再配上他脸上和煦的笑,让乍看到他的人,会以为看到春天。如果没发现他眼中淡淡的距离感的话,大概从此就在他身上定下「温文有礼贵公子」的印象,不会变了。

  她看着他学她当街大口咬肉包子吃将起来,差点没把眼睛瞪凸出来。他他他,居然真的做了!她猜这个王子这辈子从没这样随兴过。

  他也一直在看她,不介意她的面无表情,正等着她的反应,终于见到她明净可爱的少女脸蛋浮现错愕,圆圆的眼睛瞪得好大好大,此时一点也不像个天才,只是个单纯的少女。

  好可爱。所以他笑了,很真心的。



  「你为什么笑?」好不容易吞下嘴里的食物,她问。

  他没回答,付了两人的包子钱,有礼的询问她:

  「一起走?」

  「走去哪?」虽然还没决定下一个目的地是哪里,但她认为跟他肯定很不顺路,不大适合一起走。

  「妳想去哪?」

  她把手上最后那大半块包子全塞进嘴里,在他面前把一张俏脸鼓得变形,像在等着他退避三舍的瞠目,但没得到,直到满口的食物吞下肚后,她才有些不情愿地道:

  「我要去公园。」举起左手往后指,马上决定了自己接下来要往哪儿去。「然后我打算以公园为起点,走『自由踪迹』。我要去看新州议会大厦、皇家教堂、富兰克林像……把十六个景点都走完,然后到昆西市场吃各种小吃。」如果当真把四点八公里长的Freedom Trail都走遍,那今年的该有运动量就在今天全做完啦。她把目光放在王子那双被浅驼色直筒休闲长裤所包覆的长腿上,想着这样一双好看的长腿,出身尊贵,是否曾经被长时间的健行劳累过?

  「看来妳今天打算当一个波士顿的观光客。」

  「是呀。所以拜拜。」也就无须问他是否还坚持要同行,小姐她兰心蕙质,偶尔也善解人意,所以就识趣的不问了。

  转身要走,也向前走了三四步,但也就只有那三四步了,一只手掌向她探来,轻而坚定的抓住她正在挥别的手。

  好错愕的回头,不敢置信他会这样做。她先看向自己被抓住的手掌,再度确认是否为幻觉?不是。那……为什么?

  目光直直望进他那一双看起来特别漆黑的眸子里,心跳得有点快,不知道生来得天独厚拥有深邃眼神的人,会妨碍别人的心脏健康到这种难以想象的地步。怦怦!怦怦怦——心脏被当成一只鼓,不知是谁在乱打一通,让她连呼吸都开始觉得困难。她不喜欢这种感觉,很不喜欢。

  「一起走好吗?」他的询问好有礼貌,听起来像是请求,可是他不经她同意就抓住她的手——而且还一直抓着没放,让他「有礼」的假象立时破灭。

  这人是个独裁者。

  「我想你将来也只能当一个总裁了。」她叹气的说着。

  「这口吻听起来像『这辈子只能当乞丐』一样的悲哀。」他笑。

  她无奈的看着他把她的手包覆得像是属于他的一部分,而且看不出有放开的打算,点头道:「差不多了。」说完,晃了晃被他抓住的手,提醒这位先生,这只手掌是她的,请不要因为握得很顺手,就打算牵走。

  「我能继续握着吗?」他问。

  「不行。」

  「为什么不行?」

  「因为这样我不好走。」虽然他的手很温暖,但她却觉得太过烫人,非常怀念空气中的冰冷,于是轻施了点力道挣脱开来;他也没有为难,让她手掌得回自由,这让她松了口气,对他笑道:

  「来吧,如果你真的也想要健行一下的话,就一同走吧。」

  虽说是一同走,但她的步子已先跨了出去,没有等他。

  莫靖远看着她轻快的往前走,没有回头看他是否跟上,不在乎他有无跟上,一径地开始起观光客的行程……

  多么自我的一个女孩子。

  喜欢她的男人将会很累吧?

  他想,他应该不会是那个男人。

  他的脚程并不特别快,但两人的距离并没有拉得太开——就算她几乎是出于一种故意,愈走愈快,像一只风筝急于趁着风起,升空飞翔而去。

  以为她就要飞走了,而他也打算任她飞走,没想到她却无预期的回头了,笑得好甜的指着不远处的一个摊子道:「我请你吃冰淇淋奸不好?」

  好天真,也好邪恶。像是迫不及待想知道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王子,其不食人间烟火的形象可以被摧毁到什么程度。

  好可爱,也好可恶。不会有人能掌握得住她——如果当真有男人试图那么做。

  他不会是那个男人的。

  莫靖远非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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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佛大学占地六百亩,校内有五百栋建筑物,共有一万八千多名学生。就算是同一个时间在这里就读的人,也可能从来没机会碰上面,即使大家都是黄种人,同样来自台湾。

  所以莫靖远以为那次的「波士顿一日游」就是他与罗蓝最后一次见面了。

  可他没想到今天会在图书馆见到她。

  当然,图书馆是每一个学生必定会使用的地方,可是哈佛有九十所图书馆,而且还是分类图书馆。他读经济、她读生物科学,照理说,他们不可能会在同一处图书馆见到面才对。

  她为什么会在这里?好吧,他承认他也不该来这里。这里是燕京图书馆,全美收藏中国书籍最多的地方,研究东方学术的人通常会来这里找资料,可他与她都不是研读这方面知识的人,出现在这里显得非常奇怪。

  他并不想走过去跟她打招呼。而她也正在忙,坐在阅读机前专注看着微缩片,萤幕上呈现的是一些古文页面……

  「妳对这些善本书感兴趣?」

  「啊!」罗蓝被吓了一跳,没想到身边会有人,而且还在这么近的距离对她说话,而且……而且……居然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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