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画面跳回船艇,她听宝宝命令哥哥摆出各种滑稽的动作,谭星荷忍不住被逗笑了。
后来,宝宝入镜,她对着镜头说:「你听好了,这首歌我要送给天上的星星——」
谭星荷忽地呼吸困难,心脏揪紧。
她看宝宝认真地唱起英文歌「She」。
宝宝认真地唱着其中一段,谭星荷听着,眼泪不知不觉地一滴滴落下。
她知道这首歌,哥哥以前常唱。
谭星荷在这歌声里,与未来的嫂嫂和好。她听出歌声里,嫂嫂对她的关怀,她的不安和焦虑都在这温暖的歌声里得到安抚。她默默流泪,倾听歌声传递的承诺,相信宝宝会爱护她,就像哥哥一样。
宝宝对着镜头唱——
She may be the beatuy or the beast, May be the famine or the feast, May turn each day into a heaven or a hell.
She may be the mirror of my dreams, A smile reflected in a stream, She may not be what she may seem, Inside her shell.
She whos always seems so happy in acrowd, Whose eyes can be so private and so proud, No one's alowed to see them when they cry.
Shey may be the love that cannot hope to last, May come to me from shadows of the past, That I'll remember till the day I die.
Me I'll take her laughter and her tears, And make them alll my sourvenirs, For where she goes I've got to be……
她可能是美女或野兽,可能是饥饿或盛宴,她能够让每一天变成天堂或地狱。
她或许是我梦想的的魔镜,一朵小溪里反射的微笑。
她不可能只定她外在看起来的形体,她似乎永远在人群中显得快乐,没人能看到她落泪的模样。
她或许是那不能期待持续的爱,将由过往阴影走向我,让我将永远记起直到逝去那日。
我将带着她的笑声及泪水,把她变成把握一生的纪念珍藏。
她往哪里我必跟随……
全书完
注:
英文歌「SHE」的中文歇词,摘自费翔专辑——「爱过你」,丰华唱片。
后记
你应该更爱自己 单飞雪
我有强烈占有欲,来占有我自己。
我希望快乐,但如果那份快乐感,需寄生在某人某事物上,我宁愿不要,因我痛恶患得患失,我要踏实的快乐。
我希望获得名利,越多越好啦,但假使那些名利需要苦做苦捱,咬牙切齿硬着头皮挣来,我宁可放弃,当无名小卒也不赖。
我曾经雄心壮志,年轻气盛自以为与众不同,身有奇力,自大到妄想可以征服全世界。为了挣得想要的,耗费太多时日来搏命演出,来表演金刚不坏、百折不挠的毅力。
而其实背地里我常常恐惧,恐惧我因逞强而担下超过能力的事,或答应了我做不到的承诺。
有时,逞强地坚不示弱,确实能满足我的虚荣。
但静夜里,疲惫躺下,我自问:「人吃三餐睡一张床,有必要这么辛苦吗?」
这几年,我不再做着我将与众不同、征服世界的白日梦。
这几年倒是心安理得窝在这角落写稿,有合拍的工作伙伴、温暖舒适的出版社,我能安心过着简单生活,感觉着自己的心逐日安定踏实,双手仿佛也更有力量。
想从前的自己,老跟着世界潮流打转。像跑马灯座上的跑马,只因为受到光的欺哄,被它的美丽蛊惑,我的欲望无边无际,眼睛看到的都想拥有,贪得无餍的追逐,竭尽所能的表现,就为了浸淫在世人赞赏的目光里。
我反省,为什么要把自己搞得那么累?其实我只有两只手,能拽住的又有多少?
我停下脚步,决定发掘自己心里的光。我开始专注,专注在自己双脚站立的地方。
当人们继续追逐一个又一个偶像,我开始学着当自己的偶像,宠爱并崇拜我自己。
我用尽一切办法,来安定自己的心,而不是耗尽力气,去安抚别人的眼睛。我活在自己的价值观里,下再拿别人的价值观衡量我自己。
假使我的心不安定,它有一点忧郁,我会安安静静地,开导我自己。花费几个昼夜,理清楚思绪,而不是依赖旁人来改善我的心情,更不仰赖物质上的安慰。
买再多东西也不可能安抚内心的躁动,事出必有因,我不再回避问题,喜欢静静思考,耐心拔掉心头的刺。
有人令我不愉快,我会试着回避,而不是针锋相对。
有事令我不开心,我放弃钻牛角尖,把情绪拋下,慢慢处理到好。真的做不好,就放下,去努力别件事,人总该偶尔放过自己,认清楚有些事的确做不好。放弃不代表否定自己,只是让自己有力气努力在更擅长的地方。
开始学会放弃,把七情六欲捐出去,活得像团泥土,朴素地、顺其自然地软着。
我的占有欲越来越少,什么都不强求。
不戴钻石、不买珠宝,不希望夜归的时候,变成贼的目标。
我的居所是贼来了都要失望的,除了营生的笔记型计算机,我想不出贼还能偷走什么。
书吗?如果是个雅贼,我乐于赠与。
或者假使贼爱花草,想窃走我的百香果树、木瓜苗、金桔花、铜钱草……嘿!爱花草的贼,我乐于让他偷窃。
虽然我常在故事里写名牌货,什么LV啦,什么夜光表啦,但感谢天,我的虚荣心只挥霍在故事里,过干瘾。真实生活,我对名牌货仍处于麻木状态。
当然,等哪天我发财,它们的价钱不再让我心痛,我或者会买。
我觉得很愉快,觉得自己越来越轻盈。
有时我在床上练瑜伽,兴起时就翻几个筋斗,学学家里的猫咪,活得懒洋洋,越来越爱嘻皮笑脸的,对谁都没有得失心。
是啊,我还是有着强烈的占有欲,但仅限于占有我自己。吝啬花费力气去占有任何人,即使是很爱很爱的人儿,也不愿占住他的世界。
我害怕两人世界也变成一座跑马灯。
他是灯,我是马。我是灯,他是马,嘻!不管谁专注地只为谁奔跑,追逐谁的光影,久了都让人厌倦。
我不要两人相爱,爱得世界变成一座跑马灯,我们拥抱着只能亮着几寸地。我宁可各自奔跑,各自觅快乐,回来交换新闻,丰富彼此的视野。
我讨厌当拉风筝的人,宁可自己是风筝,当心爱的人儿想飞翔,我随时也可邀游天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