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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的冒险似乎很符合蓝大卫的幽默感。他对目前的状况,非常的处之泰然,任何一个不相干的旁观者看了,都会误以为:这趟旅行是为了娱乐他而刻意安排的。这个城市里的纨绔子弟,丝毫不因没有仆从与厨师而困扰。

  任何与兰丝不熟的人,看了他们俩此刻相处的情景,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因为蓝爵士对她愈和善,她就变得愈退缩、愈不客气。其实,他对她的好处,已不知不觉的累积在她心里。他不但在她一抵达伦敦时就帮助她,后来把她从公主夫人俱乐部救出来,而且连问都不问一声,就帮她在蓝卓瑞剧院安排一个角色。

  或许这一切协助,都不需要他花太多力气便可办到,但他及时在牌桌上处理平劳伦使他离开伦敦市呢?难道这也不费力气?或许他这些骑士精神的表现,是发自利己的目的,但他却从未因此而有任何欺骗她的企图。

  其实,兰丝会采取不感激、虚伪的行为,来对待蓝大卫,也是很自然的事。她对蓝大卫的态度本来就很矛盾,一方面谴责他的亲吻,一方面又像郁金香迎接朝露似的,饥渴的反应他。她也曾羞怯的自问,何以他的吻会带给她如此晕陶陶的感受,结果她只得到一个不可反驳的答案,那就是:艾兰丝,你这个牧师的女儿,已经爱上了那个声名狼藉的蓝爵士。



  这似乎是件难以置信的事,但她的确是如此。她不知道自己那里做错了,居然笨得让自己去爱上他。如果一切都能重头来,让她回到她抵达伦敦的第一天,避开一切会使他们认识的因素──可是,现在想这些又有什么用?

  两个月以前、她或许会嘲笑一个女孩,为了一个英俊浪子而陷入单相思的苦境中,但她现在学乖了,绝不会有这种想法。她觉得自己实在笨得可以,但再懊恼也是徒然。对她而言,爱只意味着婚姻,但他显然认为,爱对他只有相反的意义与价值。

  吃过那顿吉卜赛式的晚餐后,她在炉火前静静的坐了好久,心底依旧非常苦恼。她不知道自己后来是怎么闭上眼睛的,等到她再度睁开眼,夜已非常深。炉火很小,她身上盖了两条温暖,没有味道的马用毯子,脸颊下垫着一件上好的羊毛衣服。

  慵懒的撑起手肘,她发现那是蓝大卫的外套,旦得非常平整。在清醒的一瞬间,她还以为自己是睡在海滨山家中,与妹妹蜜拉共用的床上;但她睡得迷迷糊糊的脑子,立刻记起一切她不愿面对的现实。躺在她脚跟熟睡的那只小母羊,发出一阵鼾声。

  她本能的坐起来,寻找蓝爵士。只见他站在窗口,一只弯曲的手优雅的倚在窗架上,另一只手则放在他的臀部上。他的站姿非常悠哉,因此她根木没想到,为了她的安全,他整夜末眠,替她站岗。蓝大卫之所以这么谨慎,主要是因为这种被遗弃的殷墟,经常成为流浪汉暂时的栖身之所。有的流浪汉仅仅是无业游民,本性善良诚实,不会作恶;但有的则无恶不作,被人追得走头无路,才躲到这种地方来。

  或许是他敏锐的第六感告诉他,她在后面注视他,也可能是他想转过头去看看,是什么惊醒了她。他走过来,在她身边蹲下。有根眼睫毛掉在她的脸颊上,他用一只手指温柔的刷掉它。隔了一会儿,他说:



  ‘你刚刚叫我大卫。’

  ‘我──有吗?’

  ‘是的。’炉里的柴火劈哩拍啦的燃烧着,当一根子木柴被烧透了一半,仆倒在一堆火红的木炭中,壁炉里舞起橘红、青白的火焰。他转过脸去看着炉火,火光反映出他脸颊额骨下凹陷的的部份。‘你有没有好好注视过炉火,辨认它显示出来的形状?’

  ‘有啊!’她的声音还是充满了睡意。‘不过,我在这方面不太灵光。我每次所看到的都是城堡与中国的龙。’

  ‘你必须专心,才看得出来。看那里──在角落里。’──他稍微倾向前,指示她目光应该注视的方向──‘有一只狗。它还带着一个包袱。头上戴顶帽子。兰丝,再睡一会儿。’

  她睡意朦胧的笑了起来,当他扶着她躺下,她没有抗议。‘在我看起来,倒像是座城堡。’

  当他走回窗户前,她说:‘你不觉得我们该去找间小客栈吗?’

  ‘外面还在下雨。’

  ‘如果它再连下四十天,四十夜?’她迷迷糊糊的问着。

  ‘那我们就会对着马铃薯反胃。’

  室内沉寂了好长一段时间。就在他以为她睡着了的时候,她说道:‘可怜的西风船长。他一定会为了他的汽球难过死了。’

  ‘他会为了我们还活着而庆幸不已。’

  她将身体卷缩在毯子下面。‘你大概不知道我今天晚上木来想去那里?告诉你,是方冷白家。’

  ‘你是不是想通知领班白嬷嬷送你去?’

  ‘我想借用雷礼仕的铁钩,翻墙进去。’她的声音很微弱。

  ‘我的老天,礼仕知道这件事吗?’

  ‘不知道。’

  ‘或许──那天──你要把一切的原委解释给我听。’

  ‘或许...那天...’她的声音愈来愈小,终于消失,由她平稳的呼吸声,他可以判断她已经睡着了,但他在她身边呆了许久,才回到窗前站着。

  温柔的夜色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冰冷、现实的清晨。兰丝被窗外晦暗的晨雾中所传来的乌鸦啼声吵醒。只见蓝大卫坐在她身边,双腿交盘,像个学生一样。他利用在墙角找到的一把小刀,替她削了个苹果,递给她。

  一夜末眠,并没有在他身上显出什么疲劳的痕迹。他的下颚冒出淡淡的金色胡须,身上的衣服和她一样,因前一天的经历而显得凌乱、不整。平常除非打扮整齐,否则她不习惯和他见面,如今他们仪容不整的相向,益发使她意识到:昨天晚上他们之经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他对她提出一连串建议,指出他们应该去找间客栈,设法回到伦敦。她毫不反驳的一一同意,这对她而言,倒是相当不寻常的事。以往,她对他总是表现出牧师女儿奇特的独立态度,不过,他还是和过去一样,以有趣的宽容态度,接纳了此刻她所表现出来的窘迫、不安。

  在马房旁边的院子里,一顶废弃了的凉篷下,有口破败的井。蓝大卫用一只漏水的木桶,装了水给兰丝洗洗。接着那两只羊像去远足的孩子,跟在他们身后,沿子石子路,踏上旅途。当兰丝悲伤的指指挂在树上飘动的一片蓝丝布,蓝大卫笑笑,耸耸肩。

  由于多年未经使用,这条乡村大道愈来愈窄,变成一条两旁有湖沟的石子小径;湖里流着污水,以及从新近犁过的田里所流来的土块。远处针叶林里传来风的叹息,在它的吹拂下,风车缓缓转动着,高及膝盖的灌木篱墙,如波浪般的起伏,初开的幼菊和黄色的金凤花,夹杂在灌木丛中,不断的向他们点头致意。乡野的空气中,洋溢着紫罗兰的芳香,和淋过雨水的青草味。

  最近的村庄,离那栋庄园有四哩路。出发没多久,兰丝就放弃了她的裙摆,任它拖在泥巴路上行走。当她们远远看见第一栋茅草屋出现时,兰丝为了使自己显得庄重些,赶紧把凌乱的卷发塞进被雨淋坏了的帽子里,用力拍掉沾在斗篷上的泥巴和折痕,其实这一切努力都是白费的,蓝大卫隐含着怜悯,带笑的看着她,另外,一只肥胖的黑猪也跑到路旁一片芜青旱田里,盯住她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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