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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是那位千娇百媚的凌小姐跑来帮手。

  若在其它时候,她会很礼貌地请对方离开,不要再提到任何跟安可仰有关的话题--尤其不要在这么多只耳朵前面。然而,她别无选择,只好假装忙碌个不停。

  「虽然这句话听起来不太有说服力,但是,安确实是我认识的男人里面,最有骑士精神的一个了。」

  「他?骑士精神?」本来想装作没仔细听的,凌曼宇一说出这段话,她还是忍不住哼笑出来。「他毁掉的『白雪公主』可也不少。」



  「只有一个。」凌曼宇瞄她一眼。

  「噢。」她不想争执。

  凌曼宇注视她半晌,轻叹一声。

  「总有一天妳会明白的。虽然他态度恶劣,嘴巴又坏,但是他从不躲避自己的责任。」

  「妳真的不必告诉我这些。」梁千絮对她勉强一笑,拍拍小病患的屁股,继续包扎下一个。

  谢天谢地,凌曼宇也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她不断偷瞄自己的眼光实在让人浑身不自在。



  算了,凌曼宇已经离开,安可仰也和她划清界限,这一切都不再是她的问题。

  梁千絮喘了口气,在岔路前先休息一下。

  上次她和大汉也曾经来过这个交会点,接下来就是往右转,再往下走十分钟会碰到另一条岔路,再往左转,就会连到通往邻镇的主要干道。

  由于人迹少之故,这段山路并下好走,地上都是杂草与小上块,坑坑巴巴的,恰如她此刻的心情!

  凌曼宇离开前是怎么说的?

  总有一天妳会看见他那身生锈的盔甲、坏掉的箭,与得了皮肤病的白马。虽然变种,但仍然是骑士。

  凌小姐对他真有信心,或许他们两个人可以考虑凑成一对。

  话说回来,安可仰为什么不呢?她本来以为他和孩子的母亲交恶,所以才没娶对方。既然凌曼宇对他如此赞誉有加,他们男的俊女的美,中间又有一个女儿,合该组成一个标准版的天伦乐园。

  不晓得他女儿的年龄多大?安可仰曾经出国念过书,即使毕业回来立刻遇见凌曼宇,女儿的年纪也顶多八、九岁而已。

  拥有基因如此优良的父母,他女儿一定也美丽得紧。梁千絮想起了自己的其貌不扬。

  生我者父母,她还能怨谁?

  她绕过一颗挡在路中间的大石头。

  冷不防,一只巴掌大的蜘蛛从树上掉至她的肩膀。

  「啊!」梁千絮惊呼。她最怕这种东西了!

  蜘蛛受到惊吓,顺着她的手臂往下爬。

  牠快爬离袖子的领域到她的皮肤上了。梁千絮几乎反胃地吐出来,又不敢伸手去拨掉牠!她拔足狂奔,想找个石头或树干把牠弄掉。

  牠的前脚碰到她的皮肤了!她奔到路旁的山壁,就着一颗凸出来的岩石用力把肩膀顶过去。

  蜘蛛终于翻掉在地上。她忙不迭跳开,只想离牠越远越好。

  「喝……」

  蓦然间,脚下裂出一个空洞。

  她连一声救命都来不及叫,整个人霎时被深洞所吞噬!

  第六章

  「根据二○○二年修正过的民法亲属编,第一千零二条已经改成『夫妻之住所由双方共同协议之;未为协议或协议不成时,得声请法院定之』。」木屋的主人叶以心,愉悦地丢出炸弹。

  「嗯?」安可仰把青草梗换到另一边嘴角,扬了下眉角。

  「我只是要告诉你,你当初扮那个笨律师替郎云来吓唬我的时候,法条背错了!现在已经不流行以男人的住所为住所了。」叶以心盘起手臂,笑容不再那么甜美。

  安可仰对天空重重吐了口气。

  「女人,不要太挑剔好吗?」

  「挑剔?」叶以心扬高秀致的眉。「先生,这件事关乎我的权益,更何况你背错的不只一条,还有另外一款……」

  安可仰健壮的臂将她搂进怀里,女主人的喋喋不休戛然而止。

  「相信我,为了郎云的终生幸福,即使要我硬掰『夫妻之住所由其共同饲养的狗决定之』,我都会这么说的。」他充满感情地望着好友之妻。

  「少来,这可是我的婚姻和人生。我被你三、两句话唬住了,还千里迢迢跑去台北……」

  安可仰再度打断她。天!女人真的得罪不得。

  「瞧你们两人现在过得多幸福,而这一切全是我背错法条的功劳,难道不该替我加一点同情分数吗?来,让我们一起为旧版的民法亲属编欢呼吧!亲一下。」他对准叶以心的樱唇印下去。

  「你想死吗?」一根铁膀子硬生生把他的脖子勾过来。

  「啊啊啊,轻一点!会断、会断。」他立刻松开手臂,以示清白。

  「郎云!」叶以心连忙躲回丈夫身后。

  清风破暑,蛙鸣声如管弦,热艳的太阳让空气都似要融化了。郎云望着风采依旧的好友,沉敛地微笑。

  「你的气色不错,还在替那些奇奇怪怪的组织担任顾问?」

  「你这小子!老婆借亲一下都不成。」安可仰大笑,用力搂了搂好兄弟。「最近的case比较单纯一点,替一家电视台的探险节目来台湾找拍摄景点,我相中了后山的几处地方,这几天再去巡视一番,就可以回报了。喂,天气这么热,有没有什么冰的凉的借喝一下?」

  「冰箱里有柠檬茶,我去拿。」叶以心颔首,把谈话的空间让给两个男人。

  待妻子进屋里,郎云微笑问:「你是不是有话想跟我说?」

  不愧是死党,真了解他!安可仰搥一下老友的臂膀。

  「嫂子最近还好吧?」

  郎云点点头。「若是你想问孩子的事,我们两人都调适得很好,你不必担心在心心面前提起会犯了忌讳。」

  安可仰搔了搔眉尾。「这种事好象不能讲:『将来有任何需要我帮忙的地方,请尽管开口!』反正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

  「谢谢你。」郎云静静地道。「这是体质问题也勉强不来,将来如果有机会,我们还会再试试看,但是心心的健康才是我最重视的,有没有后代对我来说差别不大。」

  郎云自己乐得当顶克族,急得想跳楼的人只怕是郎伯伯。

  「我家那只送你好了。」安可仰慨然捐输。

  「不用了,现成的电灯泡我身旁已经有一颗。」郎云的笑容霎时变得很难看。

  而他的电灯泡,由叶以心看着长大的孤女小卿,很配合地跑出场。她咚咚咚从后院钻出来,对两个男人怯怯地微笑,再咚咚咚跑进木屋。

  郎云和小卿的关系与其说像父女,不如说像情敌。

  「我懂,老友,我懂。」安可仰悲壮地拍拍他的肩膀。跟屁虫他身旁也有一只啊!「好吧,木屋归还原主,我在村子里待的时间也不多了。」

  他迈开长腿,矫健地踏下木头台阶。

  「你还会在清泉村待多久?」郎云扬声问。

  「顶多再待半个月吧!接下来的时间我会去跟大汉挤一挤,你们呢?何时回台北?」

  「小卿开学了,心心不希望让她转学到平地去,所以接下来应该会住上几个月,我会台北和清泉村两地跑。」郎云迈着轻松的步伐走回木屋里。「对了,有空带那个俏医生一起来吃个晚饭。」

  倒!院子里的大个儿当场软脚。

  「这个村子里的八卦也传得太快了吧?」郎云进村子多久?半个小时有没有?竟然转眼就听到了最新流言。

  他喃喃咒骂着站起来,拍掉短裤上的泥土。

  「在这种保守的小山村,毕竟不常出现一个先对俏医生毛手毛脚、再在大街上狂吻美女、偶尔穿插几名香艳兔女郎共度长夜的登徒子。」郎云怡然打开木门。「若这么说可以让你舒服一点的话--你现在可是许多村民眼中的『偶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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